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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王文玲 政府宣示廢除死刑多年,雖然死刑的法律仍在,但法院及法務部卻已悄悄「配合」政策, 判死刑的案例少了,即使判了死刑,也常拖著不執行,今年迄今只執行一人。 死刑犯的數字,在民國九十年出現明顯轉折。在此之前,一年至少有廿人判死刑確定( 八十四至八十九年的六年間,年平均廿六人),但九十年陡降到十一人,之後的四年, 一年都六或七人。 八十九年三月陳水扁當選總統,上任前即宣示「將廢除死刑」的政策;同年十月,最高 法院准許擱置了五年的蘇建和三死囚案獲准再審,並獲判無罪,這讓長期聲援三死囚及 反對死刑的力量壯大。前法務部長陳定南也在九十年五月宣布希望在未來的三年內, 凝聚廢除死刑的共識。 法院則以實際行動呼應,大幅減少死刑判決。不僅判死刑的少了,執行死刑的人數也寥寥 可數。去年最高法院共判了七人死刑確定,法務部執行槍決三人;今年六人死刑定讞, 僅槍決一人;在八十四年至八十九年的六年間,法務部共槍決了一百四十九名死刑犯, 平均一年約廿五人,與近三年的平均不到三人,不可同日而語。 不過,諷刺的是,本於審判獨立的司法院所屬各級法院,配合廢除死刑政策的行動,似乎 比法務部所屬檢察官積極;檢察官仍不改向法院求處重大刑案被告死刑的做法,光是今年 一至十一月,就達十六件廿一人,理由是藉此宣示維護治安的決心。 法務部「宛若人格分裂」的死刑政策,不免讓人困惑及質疑。有法官批評,法務部好像 在玩兩手策略,一方面以廢死刑,贏得人權的榮耀,卻又任由、甚至鼓勵檢察官對重大 刑犯求處死刑,向人民宣示政府對重大刑犯「嚴懲不貸」的威信;至於未來一旦未依求刑 判死刑,那就是法官「縱容」的結果。 台灣的死刑該存該廢,過去談了很多,這幾年則向「廢」的方向大步邁進,但仍像在十字 路口兜圈圈;唯不論存或廢,這幾年在沒有配套情況下的死刑判決或執行,已嚴重扭曲 生命的價值、斲傷社會的公平正義。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3069758.shtml 近10年死刑定讞及執行人數對照 【2005/12/19 聯合報】 廢死刑配套還沒好 卻已「實質執行」 本報記者王文玲 死刑應存或廢,總是在尊重生命權或家屬之慟、死刑有無威嚇功能、教化是否有用等價值 中論辯,由於沒有「絕對的答案」,因而爭論不休;然而政府既有權決定死刑存廢,就有 義務負責規畫「一次到位」的配套措施,尤其不能遺忘對被害人的關懷與補償。 廢除死刑的配套,包括像歐美國家以終身監禁替代死刑,讓人活著「永久與社會隔離」, 對應予處死者達到「絕世效果」,另外並提高有期徒刑至五十年甚至八、九十年等。 這些配套目前都付之闕如,例如仍維持無期徒刑者服刑十五年(舊制為十年)就可以假釋 的法制,但廢除死刑卻已「實質執行中」。 刑罰的承受者是犯罪者,該輕該重,體現了國家對犯罪者的恩及威,因而一件刑罰的執行 ,被關注到的似乎只是國家的公權力及被刑罰者狀況;至於被害人或其家屬,受聞問的 程度不足,獲得來自加害人的補償有限,而案件常一再發回,被害人或家屬被迫反覆回憶 刑案原貌,彷彿受到雙重折磨。 以曾駭人聽聞的邱東溪強盜集團犯案事件為例,民國八十年間他們開始在台北縣市、 基隆市及新竹市等地犯下多起強盜、強姦及殺人等重大刑案,歷經法院十次審判,都判 死刑,直到今年三月高院更九審以已與被害人和解的理由,改判無期徒刑。如果本案如此 定讞,邱服刑十年後,就有假釋機會。 法院過去一直不讓邱東溪有活命的機會,主要是認為他的手段實在是罪大惡極,除了兇狠 的強盜、殺人,更多次於侵入民宅捆綁一家人後,當著男主人、小孩的面輪姦女主人或 輪暴母女三人。 有被害人出庭指證時,以蒼白臉色、顫抖的身子及口吻質問法官:「為什麼這種壞人 還活著?」 政府或社會對被害人的關懷,往往是起頭熱呼呼,案件剛發生,焦點齊聚,但過不了多久 ,就陸續抽身走人,只有被害人或家屬仍活在痛苦的幽谷中。政府應有計畫地建立被害人 家屬的檔案,分析家屬情緒和實際生活的需要,才知道家屬在意的是什麼,需要的是什麼 ,才能有系統、有效率、持久地給予協助。 從許多重大刑案的家屬反應可以發現,家屬除在意被告有沒有悔意,願不願道歉及賠償, 也十分在乎被告得到怎麼樣的刑罰報應,藉以弭平心中的怨恨;償命的以牙還牙刑罰誠然 不值得鼓勵,但政府在朝廢除死刑方向走的同時,也該聆聽被害者的心聲。 【2005/12/19 聯合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161.215
Asuma:乾脆在死牢裡動手腳讓死囚突然間"心臟衰竭"就好了 12/19 12:00
loh:當著男主人、小孩的面輪姦女主人或輪暴母女三人.............. 12/19 12:01
loh:這種人怎麼可以一槍就解決??? 12/19 12:02
Enomoto:唉...社會要養他們也是成本阿..... 12/19 12:03
alskdjliu:不要廢死刑啦,不過要另外設立BR法,讓牠們去自相殘殺 12/19 12:07
cosy:以後殺人不用賠命 不會死刑......那看誰會怕!!!? 12/19 12:10
errantknight:BR法?最後活著無罪嗎?那會製造出最強殺人蠱吧= =" 12/19 12:15
fuzzy:搞不好還會為了吃免錢牢飯殺人,出獄後就像鍍層金,從小混混 12/19 12:15
fuzzy:變大混混,反正才關15年。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12/19 12:17
skyline99:設羅馬競技場 讓死刑犯自相殘殺 12/19 12:17
loh:...靠夭...那邱東溪強盜集團10年後就可能出來嗎?????....FxxK 12/19 12:20
abingogo:loh妹罵髒話 XD 12/19 12:26
uso1626:腦殘政策..... 12/19 12:27
cosy:這算是人權氾濫嗎!!!? 12/19 12:28
fuzzy:殺了人只要在牢裡裝乖,關個15年等假釋,出來又可以再殺人了 12/19 12:28
cosy:這個政策到底是誰提的!!!!? 麻的 有夠腦殘.... 12/19 12:31
blees:廢死刑是潮流?就只因為西方國家不殺而已? 12/19 12:36
EX37:因為那些腦殘人沒有被殺到 所以就提出這個苛政 12/19 12:35
EX37:把這些垃圾身上的器官全部發放給需要移植的人不是更好? 12/19 12:37
cosy:樓上的提議不錯耶......強迫移植!!! 12/19 12:39
GayWei:廢死刑是好的,因為那些殺人犯讓他們一槍斃命太便宜他們了 12/19 12:39
GayWei:最好判無期徒刑,終身待在獄中,嚐嚐每天被開菊花的痛苦 12/19 12:40
GayWei:自己想想,殺人犯殺人累累,如果判死刑,一槍就掰掰 12/19 12:41
GayWei:槍斃只是痛苦一時,判無期徒刑是痛苦一輩子 12/19 12:41
GayWei:而且監獄中很多gay,那些強姦犯都會在獄中被開菊花虐待 12/19 12:42
fuzzy:廢死刑可以,但那些重大罪行殺人犯不能再放出來。學國外不能 12/19 12:42
GayWei:與其槍斃,還不如讓他們在獄中受盡虐待,嚐嚐生不如死的痛苦 12/19 12:43
GayWei:想死卻不能死是人世界最痛苦的事 12/19 12:44
fuzzy:只學一半呀。 12/19 12:44
Sugiros:一槍斃命才不浪費社會成本...幹麻還要納稅人承擔 12/19 12:44
Sugiros:養犯人的錢不如養豬 12/19 12:45
loh:懷疑他們根本不怕被捅菊花...不然為什麼強暴犯出獄後再犯率高? 12/19 12:46
fuzzy:幹脆推認養制好了,讓那些人權團體去養重大殺人犯。 12/19 12:47
kirin:推認養制。 12/19 12:49
dachen:推認養制@XD 12/19 12:55
dacigua:那些十惡不赦的人都不故別人的人權了,為何我們還要管他們ꨠ 12/19 12:59
dacigua:的,何不嚐試漢摩拉比法典,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12/19 13:00
alskdjliu:設立鞭刑,宮刑,黥刑啦,對這些渣不用客氣 12/19 13:14
asaman99:凌遲至死..全程錄影轉播..治安不好才怪.. 12/19 13:17
evaliao:不贊成廢死刑...或無期徒刑後就不要再假釋出獄了... 12/19 13:17
cosy:無期徒刑的話 要用我們納稅人的錢去養牠們...... 12/19 13:21
Balders:讓他們自己辦一場大逃殺如何?還可以實況轉播下注... 12/19 13:35
jerrybb:叫那些人權團體來認養簽連帶保證書,假釋出獄者再犯連保證 12/19 13:34
jerrybb:人一起抓~ 12/19 13:37
dongone:死刑算很仁慈了吧!這種人下地獄還要被煎煮炒炸呢!! 12/19 14:49
yuyuu:鞭刑!鞭刑! 12/19 15:09
sirius1980:幹....腦殘政府只會出這種腦殘政策 12/19 15:57
vincentlan:不要廢死刑啦!!!現在很多罪都判太輕了!! 12/19 16:08
yintachunjun:罪大惡極的都抓去大逃殺一下啦 12/19 16:51
lucdiane:一點都不想要養垃圾一輩子 我贊成鞭型 虐待死這些人 12/19 17:55
gilt:推啦 鞭形鞭到死 對這種人講人權有個屁用.= =+ 12/19 18:35
maisakurai:鞭刑好 12/19 18:45
xsound:幹 腦殘政府 看到這種火氣就上來 12/19 19:11
xsound:納稅義務人要花錢養這些喪盡天良的人渣 12/19 19:12
xsound:什麼東西!!!!死刑犯在監獄 很多也是大尾的 12/19 19:12
xsound:殺越多人在監獄越風光 沒人敢動他們 12/19 19:13
xsound:這些人渣 怎不給他死 媽的學啥美國人道主義 幹 12/19 19:13
xsound:腦殘政府 真是氣死我的雄 幹 12/19 19:14
xsound:很多啥人手法很殘忍的 被害者訴訟多年 得不到加害者的死刑 12/19 19:14
xsound:因為加害者家裡有權有勢 多的是錢通關 12/19 19:15
xsound:媽的 反正多行不義必自斃 昧著正義感判刑的法官 12/19 19:15
xsound:跟腦殘的政府官員 看他們有啥下場 看這些死刑犯會讓 12/19 19:16
xsound:社會付出多少代價 !!!!!!!!幹!!!! 12/19 19:17
ysc:怒推樓上!!! 12/19 19:56
Androgyne:一群憤青,自己被鞭鞭看吧 12/19 20:33
Ferrero0212:不要廢死刑啦 有些人根本不值得原諒... 12/19 20:45
eslite12:推要鞭先自己鞭鞭看 12/19 21:32
flyinhigh:有罪才要被鞭,沒罪幹麼自己鞭鞭看,樓上的是人權團體是嗎 12/19 21:55
xsound:推有罪的才要被鞭!樓上的我看也是腦殘吧 不然就是想殺人啦 12/19 22:55
xsound:我是說樓上那些亂噓的!!!!!!!! 12/19 22:56
highhand: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罪犯的妻小活該被人幹嗎?= = 12/19 23:00
sky987:人權? 受害者家屬的人權又在哪裡? 12/20 01:06
Dath:沒犯罪幹麻被鞭 好笑!! 12/20 07:56
sweetshania:推認養制+鞭刑 12/21 00:47
aova:犯罪的有人權.要給他們機會?被害者的人權跟機會在哪裡? 12/26 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