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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汝鑫 孫銘遙 2005-12-27 19:48 法務部新政策,贊成的受刑人家屬說,他們寧願花錢換取自由。 受刑人家屬:「我1年時間可以賺多少錢?繳給監獄後我還有剩餘的錢,如果政府支持 花錢買自由,我們當然舉雙手贊成。」 也有家屬反對,批評政府只想賺錢。 受刑人家屬:「花錢買自由不合理,被判刑了就應該要關,如果沒錢的犯人該怎麼辦? 沒錢就該關,有錢就可以自由?」 法務部訂下3年以下輕刑犯花錢就可以出獄規定,至少有7千多人符合資格,4月份到現在 ,已經有2千多人受惠,法務部進帳好幾億元,真的是為了錢嗎? 記者金汝鑫:「台灣監獄人滿為患,就以台北監獄為例,原本收容上限2千7百多人, 現在已經收容4千3百多人,所以現在有人說,坐牢就好像在擠沙丁魚。」 監獄犯人太多,20幾人得擠一間8坪大的牢房,每個受刑人平均不到半坪的空間, 看在人權協會的眼中,確實不可思議。只不過花錢買自由,表面解決犯人超收問題, 背後恐怕又是另一個不公平的開始。 台灣人權促進會主任吳佳珮:「有錢人變成很容易可以出獄,對富人來說,這些錢可能 不算什麼,現在經濟又不景氣,有些人付不起錢就必須坐牢,對於輕罪是不是不要用錢算 ,改用其他替代方法。」 法務部強調,不是所有罪犯都可以花錢抵掉刑期,讓輕刑犯提早改過自新,踏出這一步, 責無旁貸。 http://news.yam.com/tvbs/society/200512/20051227954892.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55.14
kafka:以後誰相信法律,私刑的比例會增加吧 12/27 21:44
CaymanS:用社會服務來抵才是真的吧... 12/27 21:47
Lunachen:雪特,爛政府爛法務部 12/27 21:48
RedCarRet:據說還打算法律系全部停招,進一步縮小象牙塔的圈子 12/27 21:48
WizZ:應該是花錢加社會服務 不過找誰監督執行呢 12/27 21:49
RedCarRet:把法律變成"驚嬰"教育,變成只有少數人才能玩的工具 12/27 21:49
cosy:很不贊成這種作法......有錢就老大!!! 12/27 21:52
Melson:不贊成+1 12/27 21:57
Luciferous:窮瘋了是嗎?? 12/27 21:57
bleuisblue:金錢治國嗎!? 12/27 21:58
tenchai:輕罪除罪化不就減少人數了? 幹麻用這種落人口實的方法? 12/27 21:58
cosy:讓他們服社會役 例如照顧一些病患等等 我覺得還比較好點 12/27 21:58
Lunachen:推樓上的「服社會役] 12/27 22:01
wonderangel:...現行社會役大多很涼 12/27 22:12
lunche:人權團體 -__- 12/27 22:13
hfoica:不如加重刑責,罪太重的直接抓去斃了,一樣可以減少犯人數 12/27 22:16
cosy:我覺得政府很奇怪耶 又要廢死刑 然後罪太輕的繳錢就能自由 12/27 22:19
cosy:現在的政府是鼓勵人犯罪嗎? 12/27 22:20
ruby621:爛 12/27 22:29
harry901:借轉HATE \_/ 12/27 22:30
harry901:轉錄至看板 Hate 12/27 22:31
harry901:越想越氣 那易科罰金是易心酸的喔???? 12/27 22:35
beerfcy:法律系停招,不代表律師的人口會變少吧  12/27 22:36
midstrong:還好啦.現在量刑協商很多就是用錢買自由 12/27 22:42
domotoyukali:不贊成+1 12/27 22:49
ethmoid11:人太多的話應該要把該死刑的殺一殺才對 12/27 22:52
braveshsu:不想擠沙丁魚就不要犯罪啊!被關要怪誰啊! 12/27 22:57
mecca:又是人權團體..... 12/27 23:18
senza:那些可以抵易科罰金的都不是什麼大罪啦...... 12/27 23:31
senza:他們本來就可以用繳錢的方式不用坐牢啊! 12/27 23:32
senza:只是現在國家讓他們可以分期付款而已,因為監獄不夠了。 12/27 23:32
senza:所以馬英九那時候假釋門檻放到二分之一,那才是真的會影響 12/27 23:32
senza:社會治安,因為假釋期到了,幾乎都給出獄的。 12/27 23:33
scores:有錢真好...犯罪不用坐牢 泡妹方便.... 12/28 00:04
dongone:叫他們花錢買刑期!然後他們再作奸犯科來賺這些錢? 12/28 00:50
slowman1:政府這個步驟就是跟大家講明 法律是保護有錢人的東西 12/28 06:03
uiio: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12/28 09:19
kolling: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12/28 12:55
mstar:拜託,樓上那些人去翻刑法第四十一條,本來就有此規定 12/28 13:36
mstar:有意見就去找立委豬公,諸公修法嘛 12/28 13:37
FIEMKI:給樓上的...憲法雖然有規定,但是憲法並不是完全是對的 12/28 16:48
FIEMKI:台灣果然是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12/28 16:49
snakeleslie: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12/29 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