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variables (雷奧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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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淫亂立委通姦 樓梯間嘿咻
時間Fri Dec 30 05:58:32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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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亂立委通姦 樓梯間嘿咻
女助理判刑5月
【張欽、張琦珍╱台北報導】台聯前立委林志隆爆與女助理陳翊庭通姦二年,做愛地點涵
蓋旅館、立委辦公室,甚至北市內湖區雙聖餐廳大樓的頂樓樓梯間等八處。林妻放過丈夫
,只控告情婦通姦,台北地院昨依通姦罪判陳翊庭五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新台幣十三萬
五千元。
名人醜聞
陳翊庭(二十九歲)昨透過律師王啟安轉述:「我現在不在台北,正心理治療中。」王啟
安表示,陳翊庭堅稱僅在立委辦公室被林志隆性侵,未與他通姦,一定上訴到底。不過,
強暴案林志隆已獲不起訴處分確定。
妻子巧聽偷情誓言
林志隆(四十六歲)去年連任立委失敗,現為總統府無給職顧問。林志隆高雄縣林園鄉服
務處黃秘書說,他與妻子已出國散心,預計今晚返台。記者撥打林志隆夫婦手機都沒通,
無法獲知對陳翊庭遭判刑的看法,及會否上訴。
這件轟動全國的立委連環偷腥緋聞於前年八月爆發。林妻吳淑芬原不知道丈夫外遇,她是
因為找不到丈夫,打電話給助理陳翊庭時,林志隆因誤觸接聽鍵,正在對陳翊庭發表「愛
情誓言」,林妻聽見,憤而控告兩人通姦。
陳翊庭為求自保,反而指控林志隆同年七月二十九日在立委辦公室強暴她。她並連串爆料
,指林志隆與另名陳姓女助理關係曖昧,還邀玩三P,另與女子張玉霞(三十歲)外遇生
子。
但檢方認為兩人是情侶,將林志隆不起訴,陳翊庭雖聲請再議,仍遭駁回。而吳淑芬後來
撤回對丈夫的告訴,只告陳翊庭通姦,而林志隆反而為妻子出庭作證與陳翊庭通姦。
女控性侵案不起訴
判決指出,陳翊庭二○○二年四月至去年初擔任林志隆助理期間,明知他已婚,竟在北市
大安公園旁「麗都」、長春路「友友」、京華城旁「蒲園」、士林「星美」、澎湖「和田
」飯店,及立委辦公室、陳女姊姊家,以及內湖「雙聖餐廳」頂樓樓梯間共八處通姦。
法官審理認為,陳翊庭雖堅稱被林志隆性侵,但調查發現,她無法證明遭暴力脅迫,又在
提告後與林志隆一起外出購物,不符常理。陳翊庭雖辯稱是與男友到星美飯店休息,不是
和林志隆,但法官認為,如此私密事林志隆為何知道;另澎湖和田飯店訂房經理證述,認
定林、陳兩人共宿一房。
檢方透露,林志隆出庭作證神情鎮定,詳細說明通姦時間、地點。陳翊庭最後一次開庭時
,則落淚向法官抱怨:「你們到底要我拿出什麼證據,才能相信我被性侵?」對林志隆證
述通姦過程,她還不時起身糾正他說話要實在。
頂樓看煙火起愛慾
對於林志隆自曝在雙聖餐廳頂樓樓梯間做愛,大樓管理員與餐廳員工昨都驚呼:「不可思
議!」管理員說,大樓管理嚴格,訪客須先在大門口登記才能進入,且管理員每兩小時巡
邏一次,不知兩人如何上樓「辦事」而不被發現。一名餐廳員工則說,不理解二人為何要
選公開場合做愛,因為附近就有一間麗湖飯店可以「休息」。
據了解,林志隆是二○○三年跨年夜,與陳翊庭在雙聖共進晚餐後,兩人溜進餐廳頂樓欣
賞煙火及夜景,由於頂樓還有戶外游泳池及空中花園,氣氛浪漫,兩人情不自禁,直接跑
到十二樓的樓梯間「嘿咻」。
至於林志隆與陳翊庭另一做愛地點,中興大樓「0716」立委研究室,現由民進黨立委黃昭
輝接收,內部擺設已變。黃昭輝面對媒體登門拍攝辦公室,無奈地說:「與我何關!真是
無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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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25.26
推 piece:立委也會丟閃光蛋阿 12/30 07:38
→ platoplate:@__@ 我半夜看到這新聞時錯看成志玲 >"< 12/30 07:48
推 adware:那表示你應該早點睡...^O^ 12/30 09:40
推 hatoo:這篇新聞告訴我們以後手機要用掀蓋式 12/30 11:19
推 Magnoliaceae:推樓上 哈哈哈哈哈哈 12/30 11:36
推 tenchai:八卦就是,林志隆因為這個誹聞案,導致在他票艙林園的年輕 12/30 12:27
→ tenchai:婦女票幾乎流失光光,在高雄縣其他市鎮則是幾乎所有票都流 12/30 12:28
→ tenchai:失大半~~~~ 落選只能說是咎由自取~~~~~~ 12/30 12:29
推 vividly0318:覺得很誇張耶 這樣的人落選好 12/30 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