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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3108874.shtml 抽學伴起口角互毆 台大班代被起訴 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台大某廖姓經濟系班代表,應同班王姓女同學之邀,陪同到學校附近的麥當勞,與師 大陳姓男學生商談校際聯誼事宜,由於陳生不滿王帶著男生來,與廖一言不合衝突互 毆,雙方負傷,但廖逾越告訴期未提控,台北地檢署偵結後,僅就陳提控部分,依傷 害罪將廖起訴。 這件因大一新鮮人舉辦「抽學伴」引發的傷害糾紛,發生於93年10月5日傍晚,就讀 台大的王姓女學生,上完國文課後,遇到廖姓班代表,王告訴班代,要到學校側門對 面的麥當勞地下室,與師大的陳姓同學「抽學伴」,希望廖能陪她一同前往。 未料,陳見王攜伴前來,心生不快,要求廖先行離開,但廖不滿認為,要談校際聯誼 ,不必用到一對一,雙方隨即發生口角,進而互毆,衝突間,陳生的手指、大腿受有 擦傷,手錶毀損,陳因此向警方報案。廖對陳所涉傷害部分,因已逾越告訴期,並未 提控,檢方調查後,依驗傷證明,及廖陳述有動手還擊等情,將廖提起訴公訴。 【2006/01/10 聯合晚報】 -- 幾個幼稚的人,白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217.96
oldlarge:那位師大的陳姓同學據說有"精神病"...... 01/10 19:19
M603:台大關鍵字: 哲學系事件/總圖摸乳男/蓋格/抽學伴互毆/and ?? 01/10 19:19
gdaa:他不是在中山放火燒過車.... 01/10 19:20
oldlarge:那位陳同學最近還開免洗ID鬧過beauty板..... 01/10 19:20
jimsuda:真是幼稚 01/10 19:20
sisay:又犯案了 01/10 19:21
dkhot:我只能說那位廖同學真是衰洨 01/10 19:21
sisay:不過怎麼都不先打聽對方的消息啊 = = 01/10 19:22
oldlarge:http://0rz.net/d10Xd 這是那位陳同學的新聞..... 01/10 19:22
dkhot:轉錄至看板 Hate 01/10 19:23
Seraphy:人衰時抽學伴也會度到神經病 阿彌陀佛 01/10 19:22
ZZZZZZZZZ9:??這不是去年的事嗎 01/10 19:24
wody:記者表達是不是有問題阿 我看不懂這新聞耶.. 01/10 19:24
sickiam:我有印象!! 01/10 19:26
CaymanS:前年的新聞也拿來報..樓上的連結是這個案子的後續 01/10 19:25
CaymanS:去年6月登的..女支者不僅腦殘..還沒有時間觀念 01/10 19:26
sisay:XDDDDD 01/10 19:27
sisay:囧 01/10 19:27
hskk:等等...是那個莫名被打的人被起訴喔? @@" 01/10 19:28
oldlarge:這件事情當初有鬧到HATE板....那位被打的台大同學真倒楣 01/10 19:32
WonderBudda:這件事好像發生很久了.... 01/10 19:35
monicachiu:我有個高中同學跟那個廖同學是大學同學... 01/10 19:35
CCWck:師大的打人 變成台大班代被起訴...這什麼標題 01/10 19:37
hskk:我還記得火燒車的那天 宿舍窗戶外面濃煙蓋天.還好我還沒買車 01/10 19:37
markelf:因為那傢伙會陰人 作賊的喊捉賊不是第一次 01/10 19:37
hskk:還有sars的時候 它好像差點對醫生動手... 01/10 19:40
plue:標題很奇怪捏..=.=a 01/10 19:44
vividly0318:抽學伴需要1對1...@_@? 01/10 19:43
cosy:我不懂耶 為什麼陳可以告 廖反而是愈期不能告? 不是同一天嗎? 01/10 19:52
gia1128:應該就像過了法律追訴期吧,傷害罪的追訴期很短 01/10 19:54
gia1128:不是記者沒有時間觀念啦,是因為「地檢署」調查的時間通常 01/10 19:55
gia1128:都會拉很久,半年已經算短了............== 01/10 19:56
cosy:那廖的法律追訴期過了,陳的應該也過了阿? 為什麼只有陳能告? 01/10 19:56
summerfanny:抽學伴抽成這樣... 01/10 19:57
gia1128:然後現在台大同學是「確定」被起訴,但不一定會敗訴 01/10 19:57
gia1128:回C網友,比如說追訴期是15天,陳在15天內有去報案,但廖 01/10 19:57
gia1128:15天後可能後來發現被告了,想去反告回來,但已經過了時效 01/10 19:58
cosy:喔....那我了解了 陳同學比較陰險........ 01/10 19:59
gia1128:他還是可以告,不過檢察官會過了追訴期為由駁回--沒辦法.. 01/10 19:59
upscom:阿呆 01/10 20:04
Literature:垃圾 01/10 20:07
heartsun:師大那個真的有問題 要小心他 01/10 20:12
pseudoline:好險那女的有找班代去 =.= 01/10 20:39
Mugwump:丐嗝!!!??? 01/10 20:46
omochian:推樓上的還好女的有找人一起去 01/10 20:56
yahiko:向廖烈士致敬 01/10 21:09
finNTU:幼稚!廖真衰 01/10 21:11
dongone:腦殘 01/10 21:30
sginkgo:sars打醫生那件事 是醫生先動手 01/10 21:48
Lunachen:遇到這種人,能理解醫師為何會先動手 01/10 22:01
scythe:因為醫生要他戴口罩 他不戴還譙醫生(忘了有沒有大鬧急診室) 01/10 22:34
scores:好陰險的精神病患... 01/10 22:55
ikeno:陳同學抽學伴 他算幹部嗎?@@當時班上不知道他有問題嗎? 01/10 23:03
zaks:真的是中山放火的那個嗎??? 01/11 00:11
versace:垃圾!! 01/11 02:53
hemp:這不是很久了嘛? 01/11 03:28
pikaq:怪怪怪...@@ 01/11 13:19
mrxsimon:他就是中山放火的那個 03/18 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