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alisa20060120182117 國中生擁吻照網路放 大學生被告 記者:周欣怡  攝影:王維 台北報導 發生在去年六月,一對國中生小情侶在巷子裡擁吻,結果被住在旁邊的大學生拍到,還把 照片放在網路上,照片中女學生的母親認為女兒隱私被公開,身心受創,狀告這名拍照的 大學生,檢察官裁定緩起訴,但這名同學因此賠給對方連同律師費,共30多萬。 就是這張學生在巷子裡擁吻的照片,讓A同學被一狀告上法院,去年七月份,A同學在住家 的房間看到小情侶又吻又抱,便拿起相機拍了下去來,還放在自己的私人網頁,當時也在 場的朋友,還原了一切。 A同學朋友:「之後就覺得很好玩,怎麼現在的學生那麼開放,所以就把它拍下來,放在 網路上的相片,只是覺得是自己的東西,沒有刻意要去讓人家看或是要人家轉載。」 因為出於好奇心拍了相片,又想說放在私人的網路空間,不會出事,沒想到大量轉載的結 果讓照片中的女學生氣到不行,從攝位置找出A同學,刑事民事一起告,求償精神損失20 多萬,檢察官認定,A同學確實觸法,但念在他確有悔意,予以緩起訴處份。 法官認定,A同學觸犯了「竊取他人非公開活動」的條文,但問題是,A同學拍照的位置是 在自己的房間,小情侶則站在公共空間,再者將小情侶擁吻照放在網路,如果是想將中學 生公然親熱的議題接受公評,這樣的行為犯不犯法也值得討論。 不論如何,A同學願意接受判決結果,而他的父親也決定取消加拿大的旅遊,當作處罰。 照片翻攝自蘋果日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231.156
ikeno:竊取他人非公開活動? 01/20 19:06
scores:藝人就不能用這條嗎 藝人跟男友接吻就是公開活動? 01/20 19:09
sinny:判的很奇怪 那攝影師們大概要全部抓去關 天天都拍的累犯XD 01/20 19:09
cl3bp6:重點是在公共場所...不是在家裡... 01/20 19:13
Balders:不過國中男女生不是公眾人物 行為不受公評 藝人不一樣 01/20 19:14
Qzz:五告衰 01/20 19:15
stealk:這種判決正確嗎? 相當好奇 01/20 19:16
Enomoto:那網路上分享的照片裡的路人呢? 01/20 19:16
Balders:網路上分享的路人有肖像權啊 除非他告你囉! 01/20 19:17
usera:建議每位藝人都去告蘋果日報和壹週刊好了 01/20 19:19
ikeno:貼別人擁吻照片在網上確實很無聊..但被罰錢真的滿嚴重的. 01/20 19:19
ikeno:樓上..大概差別在藝人是公眾人物這點..喝喝.. 01/20 19:20
EightSir:這樣啊...? 那電視台 報社 應該早就賠翻倒閉了吧?? 01/20 19:19
Ofnir:好詭異的判決... 01/20 19:25
midstrong:這不是判決.A同學不要接受就要上法院. 01/20 19:43
Enomoto:那真的沒必要罰錢吧 自己要在公開場合接吻的 還怕丟臉嗎? 01/20 19:47
Enomoto:那這樣算違法 侵犯人家的肖像權? 01/20 19:49
midstrong:他沒找律師吧?檢察官緩起訴的要求不必都要答應 01/20 19:49
dusktodawn:在戶外巷子接吻是非公開活動@@?我以為不怕人看夠公開了 01/20 19:51
missOo:這張照片我看過耶之前有被貼在黑特 01/20 19:57
cosy:其實這若要打官司 還有的打....... 01/20 19:59
DK2s:這是公共場所犯罪蒐證行為..法官糊塗 01/20 19:58
snngy:不告的話, 大家的記憶還會淡忘................ 01/20 19:59
Tery:我看是見笑轉生氣吧~~~女生和其家長心裡有鬼 01/20 21:05
blanki:女方家長應該開始在數鈔票了XDDDDDDDDDDDDD 01/20 21:13
snngy:只不過是緩起訴罷了.. 沒道理要接受呀 01/20 21:15
jonson:帶本一周刊去法庭,然後大力的摔在桌上...那這些記者勒 01/20 21:48
bywm:A同學幹麻要接受這種條件,進入審判程序搞不好反而贏 01/20 22:02
rangelovero:決定取消加拿大的旅遊,當作處罰=> 我覺得有點好笑XD 01/20 22:20
phown:那像水果日報不是有"本日最美"之類的 亂拍路人也會被告吧?? 01/20 22:22
fiona5:有人可以告訴我那是哪天的水果日報嗎 01/20 22:29
ninepoints:活該被告,哪天說不定表特不經同意貼相簿也會惹事 01/20 22:45
renba:名人的隱私權保障程度本來就比較低 01/21 00:16
mrniceguy:法官只敢拍蒼蠅,哪敢打老虎啊( ′-`)y-~ 01/21 00:19
midstrong:就強調不是法官的判決了 01/21 01:27
lilitop:感覺被告應該算有錢 不想鬧大 要不然可以再上訴 01/21 02:25
bown:自己女兒行為不檢還好意思要人賠錢... 01/21 04:07
abasqoo:我記得私人隱私權,和銷像權還是有的 01/21 04:34
abasqoo:人家愛做什麼叫不檢點?哪你跟你馬子幹炮,不就叫骯髒窩輟 01/21 04:35
devilstick:齷齪 01/21 14:42
devilstick:第一個字發四聲,就可以打得出來 01/21 14:43
llt7114:這滿爽 親完還有錢拿 01/21 19:49
smallchu:敢在外面親在外面搞還怕被拍唷? 01/22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