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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006/78/174qz.html 自由時報 〔記者王珮華、洪敏隆/台北報導〕網拍交易為取得買家信賴,並節省運費,不少人選擇 在捷運站面交。網拍賣家李先生向本報投訴指出,日前在捷運台北車站與市府站和買家面 交時,被站務人員制止,警告不能從事「商業行為」,否則可罰款一千五百元。李先生表 示,他並不是在現場叫賣、兜售,也未影響乘客進出,捷運公司太不近人情。 捷運的快速便利,是大台北民眾重要交通工具。由於同一車站進出,最大時限為十五分鐘 ,逾時者也只要再繳交單程票價最低的二十元即可,對於利用下班或午休時間取貨的上班 族網拍買家尤其便利。大部分時候是一方在站內,一方在站外,隔著閘門交易;或是雙方 都約好在捷運站內某處不出站面交,省下一筆運費。 視為「商業行為」 李姓賣家指出,多年來大多與買家約在捷運站面交,由於居住在外縣市,一週往返台北一 次,他經常搭捷運一站站交貨,買家也覺得很方便,但近一個月來,時常遭捷運站務人員 制止。 李姓賣家反駁指出,他只是藉由捷運站約定取貨,買方拿了東西清點完畢就走,面交地點 也避開人來人往的閘道口,「只是單純的交付行為,捷運公司有必要管到這麼細嗎」? 台北捷運公司表示,按照大眾捷運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不可以在捷運車上或 站區內有商業行為」,網拍交易視同商業行為,可處以一千五百元罰鍰。不過,北捷官員 也表示,雖在車站內進行網拍交易視同商業行為,且都有監視器錄下交易行為,但因買賣 雙方都會有默契表示是朋友,假稱「還東西」、「借錢」等,因此很難告發,所以從捷運 營運以來,都是用勸導方式,尚未開出任何一張罰單。 捷運公司統計,捷運同站進出比率約是千分之一,若以每天平均一百二十萬人次運量計算 ,每天約有一千二百人次同站進出,扣除進站接人或臨時取消行程等狀況,每天在捷運車 站進行網拍交易的人數的確不少。 捷運公司加強取締網拍面交行為,網友提供「教戰守則」指出,面交盡量不要約在收票口 處,更不要白目地在站務人員面前交易;交貨與交錢盡可能間隔幾分鐘,請買家事前準備 好零錢,務必儘快完成交易;若被盤問,可說是託人帶東西給朋友,順便還錢;不然就利 用廁所在站內的機會,押證件進去上廁所,到月台上交易相對安全。 ===================== 這是....連XX的....?? 想請問"大眾捷運法"的來源及合法性 為什麼可以限制這麼多 台鐵、高鐵都沒這些規定啊 車上、站內飲食只有捷運不行 商業行為,也是只有捷運不行 有八卦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43.210 ※ 編輯: recacer 來自: 123.204.143.210 (10/06 10:08)
PauMi:轉虧為盈 10/06 10:07
lovetina:驅長!我他媽的相信你耶..........(╯‵□′)╯︵ ┴┴ 10/06 10:07
taurus512:那如果捷運可以抽成呢 還會抓嗎 10/06 10:08
s943429:釣魚喔 10/06 10:08
DeepNOIR:只有台北有這鬼事 南部最好了v( ̄︶ ̄)y 10/06 10:08
Croy:連: 這樣就可以轉虧為盈了 10/06 10:08
PauMi:人家要不要交易干捷運屁事 10/06 10:08
recacer:什麼釣魚?只是單純絕得這個"大眾捷運法"很奇怪... 10/06 10:08
PauMi:悠遊卡公司跟捷運局有關嗎???? 10/06 10:09
theyolf:政府很缺錢嗎? 真的開始和諧化了 10/06 10:09
mizuno2007:那背對背 對空氣說話 不要面交 可以吧! 10/06 10:10
vyser:捷運公司跟悠遊卡公司不同~ 10/06 10:10
keikin:前兩天也在高鐵站被刁難,站務員一再重申規定上寫怎樣怎樣 10/06 10:11
xxxxxxxxxx:只有台北人才會這樣嗎? 10/06 10:11
vyser:我有看過很誇張的賣家,幾乎天天都在捷運不出站面交 10/06 10:11
ninetales:這也太誇張了吧..商業行為??那你北捷的票價就是租金囉?? 10/06 10:11
keikin:誰沒事搭車前把規則背熟再搭? 況且根本就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10/06 10:12
ispy03532003:其實捷運公司是不爽沒抽成(誤) 10/06 10:12
iamaq18c:台北國萬歲!!!!!!!!!!!!!!!!!!!!!!!!!!!!!!!!!!! 10/06 10:12
cherrywish:這新聞好久之前就有了,現在又被翻起來吵,記者沒題材? 10/06 10:14
colorbest:別怪神豬拉~他一定是腦結石,不是他的錯Y 10/06 10:14
sinted:就說幫朋友買東西就好啦~抓不了啦!記者硬要鬧大 10/06 10:15
vicjuan:攸遊卡公司跟捷運公司不一樣啊...= =a 10/06 10:17
Dlareme:被河蟹了 10/06 10:17
jorden:管太多~ 10/06 10:18
Warheart:以後捷運網拍面交都跟電影裡情報交易一樣,戴墨鏡背對背 10/06 10:18
ninetales:樓樓樓上,幫朋友買東西??買??你這藉口照樣被罰,不要亂教 10/06 10:19
Warheart:一邊給東西一邊給錢... 10/06 10:19
mstar:被開單就訴願吧,「商業行為」可以這樣子上綱的喔? 10/06 10:19
sinted:幫朋友買東西算商業行為喔 10/06 10:20
mobile02:那表兄弟在捷運站面交 有拿錢出來算商業行為嗎 10/06 10:21
evita1122:北捷超缺錢,要集思廣益多多開發新財源 10/06 10:24
ge0619mini:新聞就有教怎麼規避了 還在那邊嗎嗎嗎 10/06 10:24
autumneve:笑死人了..這樣也能裝傻 使用者付費吧 10/06 10:25
blueteethXD:奇怪 兩個人一定有一個搭一趟你就有賺 死要錢喔 豬腦 10/06 10:25
garynetlier:意思就是要出站面交,醬才能再賺一次車票??? 10/06 10:28
icem:可以再過份點沒關係 乾脆成立個捷運國好了 10/06 10:28
AImonkey: 下次我在車廂裡面面交好了...奈我何 口桀 口桀 10/06 10:30
ninetales:幫朋友「買」東西??有買賣就是交易行為啊!你在揮什麼??? 10/06 10:31
dickyman:這個法源是??-- 10/06 10:32
sinted:你在揮什麼~文中都有講了一堆,說送朋友東西順便還錢阿 10/06 10:33
waynek:誰鳥他阿 什麼爛法規 10/06 10:35
ingrans:這是台北捷運公司 要罵的是郝 10/06 10:36
dickyman:這個沒有違憲嗎..經濟自由 10/06 10:36
setzer:法規: 未經許可在車上或站區內募捐、散發或張貼宣傳品、銷 10/06 10:47
setzer:售物品或為其他商業行為。 10/06 10:48
htozk:先準備好零錢很重要,常常有人白目去窗口換錢才這樣吧 10/06 10:48
setzer:推文很多人以為高捷就會沒事嗎? 別忘了飲水事件可沒過多久 10/06 10:49
Lovetech:我贊成不能飲食 台灣捷運真的比外國乾淨 但是不能交易還 10/06 10:54
Lovetech:真詭異 搭個捷運它就有錢賺了 還要找乘客麻煩 = = 10/06 10:54
blueteethXD:捷運站都可以開放麵包店壽司店營業了 卻不準面交?? 10/06 10:55
setzer:面交還不怎麼嚴重 假如在捷運還要看到賣愛心筆的會想踢飛人 10/06 10:57
evita1122:因為捷運商店有收租金,面交他們沒有收租金阿,沒有利潤 10/06 10:57
recacer:樓樓上沒說還沒想到,捷運站很多店家不也都商業行為? 10/06 10:58
recacer:既然要引用"大眾捷運法""站區內"那麻煩所有捷運內店家都罰 10/06 10:59
setzer:就像飲食 要刷票進入閘門後的區域才是被禁止的呀 10/06 10:59
winbond:搭個捷運管那麼多~~住海邊啊~~ 10/06 11:00
bob770717:台北國的國法如此 10/06 11:02
rial:修法啦! 又沒在捷運站內叫賣, 只是面交哪算商業行為? 10/06 11:03
wb:真無聊 管那麼多幹殺小??? 10/06 11:04
mmurdoc:很簡單啊!同學!這個盒子你剛掉在地上. 同學,你剛掉了500塊 10/06 11:09
klisaiah:賣:同學這是上次妳借我的衣服.買:同學這是上次我欠妳的錢 10/06 11:14
silentocean:領取東西也算商業行為?捷運局想錢想瘋了嗎? 10/06 11:15
Ferry:去問好聾賓啊 10/06 11:15
qoojason:白癡法條 10/06 11:17
bob770717:反而火車站一堆騙同情心的年輕人都沒法規管 10/06 11:17
fc01:我不贊成這樣做,萬一以後因此把同一站出入時間改10分鐘怎辦 10/06 11:17
bob770717:為了自己私事沒搭到捷運這是他個人問題吧? 10/06 11:18
fc01:而且實際上這些所謂面交的行為已經有搭到捷運了,這樣等於變相 10/06 11:19
fc01:逃票 10/06 11:20
fc01:應該說實際上如果兩個人只是單純在捷運站交易就算了 10/06 11:21
fc01:但是有用到捷運移動的話就等於逃票... 10/06 11:22
Fabozzi:垃圾政府 不止害人洗腎 現在連洗腎錢也要A 10/06 11:23
bob770717:可是那張票不是寫只要當天都可以使用嗎? 10/06 11:23
Lovetech:請問樓上 是逃什麼票 他又沒要出站 那請規定走到出口 10/06 11:24
ninetales:用了「買」字又要扯本文,人家根本沒說「買」,不要亂教.. 10/06 11:24
Lovetech:匣前就要補收費呀 = = 10/06 11:24
Lovetech:那你這麼乖都不逃票的人 改成10分鐘對你有差嗎? 10/06 11:26
typeotoco:政府迫害啦 可憐的小老百姓 10/06 11:27
bob770717:過幾天台北國會有一條法,在捷運站交易要徵稅的 10/06 11:30
louis90795:那以後面交要偷偷摸摸像買賣毒品囉 10/06 11:32
okgothen:這種事情我也做過耶..(逃) 10/06 11:35
kalmia:以後規定捷運站面交也收3%好了XD 10/06 11:44
pipilong:馬區長表示人民應該繳納交易稅 10/06 11:45
fonin:建議看清楚法條 10/06 11:51
find1985:智慧卡跟捷運都不會分 10/06 11:55
thirdlittle:問題在於 面交是否為該款所稱之商業行為 10/06 11:56
jcchiou:擾民 10/06 11:58
urban:我幫朋友買東西,約在捷運站給,然後他給我錢也算商業行為? 10/06 12:08
kdy:要叫神豬下台嗎? 10/06 12:09
jujubobo:如果面交給個東西都要繳錢給政府 那真的太超過了神豬下台 10/06 12:17
parkerlived:=====以後在捷運站裡呼吸要繳製造空氣污染清潔費===== 10/06 12:19
vinita:捷運有病嗎????????? 10/06 12:20
okladavid:沒辦法 貓攬掛了 只好找新財源 10/06 12:21
forme:神豬住海邊的啦!! 10/06 12:22
hiyakaikai:以後規定捷運站面交也收3%好了XD 10/06 12:26
jaceda:真囉嗦,我送他東西他送我錢可以了吧~ 10/06 12:29
yao60301:神豬都貪光光了吧 10/06 12:34
mstar:連公子是管悠遊卡的,跟捷運公司無關啦 一堆人都稿不清楚 10/06 12:44
white07:太超過了... 10/06 12:46
nikitawang:逼你出站,再入站 再扣一次錢??????? 10/06 12:52
lookers:如果捷運局要這樣想那也是剛好而已 他又不是開慈善事業的 10/06 12:57
bordergogo:國(ㄓㄨㄥ)際(ㄍㄨㄛˊ)接(ㄊㄨㄥˇ)軌(ㄧ) 10/06 12:58
HuangJC:劃地為王,捷運私營開放競爭我就沒意見 10/06 13:00
HuangJC:這個國家最愛做的就是劃地為王,比如收關稅再用軍艦走私 10/06 13:00
HuangJC:根本是把人民當圈養的家畜嘛 10/06 13:00
chestnut0221:蠻正常的吧@@"" 10/06 13:13
momogo11: 有夠扯..... 10/06 13:20
okladavid:居然有人覺得正常..又不是叫賣只能算是簡單的交換而已.. 10/06 13:23
okladavid:如果朋友在捷運站還我錢 恰好我送他禮物 要被開罰嗎?? 10/06 13:25
applexgreen:太靠背了 10/06 13:25
Yie: 10/06 13:26
cclin0302:根本就是擾民 託個東西都有事 是有這麼缺錢喔 >"< 10/06 13:26
sunface:台北國好可憐 10/06 13:44
ekigaku:如果見自己家人拿個東西勒? 改天我就帶我弟去演戲看看好了 10/06 13:48
magididi:奇怪的是有人連這種事都要牽拖馬 想偷戰政治也不是這樣 10/06 13:58
sunluna:買車票好像也算商業行為耶 所以應該在站外買好票再進站 10/06 14:07
Clyde0910:不要臉 10/06 14:10
brillante:先匯款再拿就好了啊。 10/06 14:11
angler:感覺在找碴.. 那一些人隔著票口聊天也罰一罰吧 10/06 14:16
KILLERHAO:真是垃圾公司 10/06 14:22
DCHC:捷運局變成港務局,順便收關稅。 台鐵和捷運是國中之國。 10/06 14:35
Gustave:高鐵也不能面交 台鐵不清楚 10/06 14:37
dsilver:台北國真難理解 10/06 14:44
babguo:我到覺得很合理阿 難道貨車送貨走高速公路不用過路費喔! 10/06 14:45
babguo:反正 貨車送完貨 還是會回到原點 ..... 10/06 14:45
birdy590:吃飽了撐著, 一聽就像台北市政府會做的事情 10/06 14:58
birdy590:高鐵應該是不能坐回頭, 台北到左營, 在台中拿東西給別人 10/06 14:59
birdy590:這種只要最後在時間內出閘門就沒有問題 10/06 15:00
f575739:捷運公司也管太多了吧 吃飽太閒喔 = = 10/06 15:12
littleshen:朋友還我錢 我還他東西 也要罰嗎??? 10/06 15:20
keling:以後說還東西跟借錢就好... 台北市政府還真缺錢~ 10/06 15:23
XCAROLX555:管太多了吧...我還以為是因為面交阻礙行人所以罰的... 10/06 15:36
cutegal:噓捷運公司 死愛錢 什麼都要罰 太超過囉 10/06 16:06
xxxyyy362:1v1單獨面交是礙到捷運了嗎?明明沒有阻礙到行人 10/06 16:22
xxxyyy362:推出這個規定跟贊同這樣規定的人都死要錢 不安好心 10/06 16:23
xxxyyy362:捷運的門面不會因為有人交易變好或變壞 很難理解的規定 10/06 16:24
jerryjayg:超級無言= = 10/06 16:34
Faoitohins:台北捷運:乾 在我地盤做生意 我也要手續費 10/06 17:09
aldoley:完全想不到有什麼好罰的... 10/06 17:21
kevin77605:只為了省那幾元 果然是XX國的作風(戰!) 10/06 17:27
ww12575:很久以前就有法條了 禁止飲食也是正確的 10/06 18:19
joeblack0205:乾脆劃個出入口不能暫留區好了,管真多~ 10/06 18:35
Anyway0712:法律是捷運公司解釋的嗎? 他說商業就商業? 亂來 10/06 18:48
imbemarion:奇怪 換個地方面交不就好了 10/06 21:48
dictons:跟本不是換面交的問題 死愛錢 死神豬 10/06 21:56
hueity:禁止飲食就算了..但是面交又沒礙到其他人..為什麼要受罰 10/07 00:44
hueity:死愛錢的捷運公司... 10/07 00:45
cashko:禁止飲食是對的,但是面交管太多了吧 10/07 12:53
eprockers010:神豬法 沒藥醫了ˋ(′_‵||)ˊ 10/07 17:59
acgabt:在這講沒啥用 灌爆相關單位的信箱吧 大家爭取權利吧XD 10/08 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