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eter1 (啊拉~ 墾丁玩四天)》之銘言:
: 謝霆鋒妨礙司法 維持原判
: 香港藝人謝霆鋒出車禍涉嫌找人頂替妨礙司法案,今天重審、再宣判,結果,法院維
: 持原判,也就是謝霆鋒罰社會服務兩百四十個小時,涉案警員劉志偉坐牢半年。
: 謝霆鋒今年三月撞車,為了脫罪,找助手頂替。後來被發現開車的是他。檢方以妨礙
: 司法罪起訴了謝霆鋒。後來法院認定謝霆鋒妨礙司法成立,判了他社會服務兩百四十個小
: 時。香港社會認為判刑太輕,律政司決定重審。重審今天宣判,維持原判。目前還不知道
: 律政司是不是會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訴。
只能說有錢真好..
如果說今天犯罪的不是謝庭風二是一個普通的市民..
今天的判決會是真樣一回事嗎..
真是搞不懂香港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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