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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貼新聞請以影劇、綜藝新聞為主。   新聞內容涉及任何政治人物、政黨、政治評論者,一律刪除或劣退。   張貼新聞請附上連結,並不得修改新聞內文,亦不得加入個人心得、提問。   張貼新聞一天最多三篇。 ======================================================================== 10月28日,“金曲歌王”曹格早上9時赴馬來西亞布城的國家注冊局,和已經生下了 “小曹格”曹三豐的造型師女友吳速玲結婚,正式結束單身。注冊過程僅20分鐘, 其間曹格因穿不合規定的牛仔褲,還被女宣誓官斥責。   據台灣媒體報導,當天曹格母親以証婚人身份陪同曹格、吳速玲及兒子一家三口 前往注冊。吳速玲因父母皆已過世,由經紀人代為出席。大批媒體也前往觀禮。曹格 透露:“昨晚沒睡,因女友(指吳速玲)心情不好,我們喝酒聊天。”身為新郎倌的 曹格,不改率性打扮,儘管上身穿正式的黑西裝、白襯衫,下身依然搭配牛仔褲, 宣誓儀式才開始,就被女宣誓官數落:“我已經告訴你,注冊結婚時不能穿牛仔褲、 T恤和拖鞋。”他聞言竟還轉頭對媒體說:“他們不了解我的個性。”兩人在結婚証 書上簽名、交換戒指後,宣布結為夫妻。曹格隨即與家人到餐廳慶祝,稍晚即飛 飛往香港參加“全球華語歌曲排行榜”頒獎典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4.105.113
kawazakiz2:OUT!出局! 10/31 12:27
AirWinters:在外國結婚好像可以規避在台的重婚罪? 10/31 12:28
CW4:我還以為他註冊結婚穿西裝配牛仔褲的專利權勒... 10/31 12:29
l83:第一段真難閱讀 寫三小 10/31 12:33
csc:曹格是馬來西亞人...他不算在外國結婚 10/31 12:33
mquare:結婚穿啥衣服 關其他人屁事 主婚人在想啥 10/31 12:41
tomonana:服裝是一種尊重 尊重自己也尊重別人 懂嗎? 10/31 12:51
ashin1069:都什麼時代了 那穿泳裝結婚的不就要槍斃 = = 10/31 12:54
Asuma:那是相當於公證結婚的場合吧,有人穿泳裝去公證的嗎? 10/31 12:57
tomonana:看不懂中文? 國家註冊局你穿泳裝看看 看會不會把轟出來 10/31 13:05
tomonana:穿泳裝結婚是私人場所 別不識字又兼不衛生 10/31 13:06
Roodo:沒同志新聞可炒,現在用結婚來炒,可悲....只能靠炒新聞 10/31 13:06
kokora: 啊不就SUPERMAN!? 10/31 13:08
sicao:還蠻嚴格的 我同學穿那種時下流行的過膝短褲公證也沒問題.. 10/31 13:24
folks:沒穿西裝就不叫不尊重人 哪來的道理啊 10/31 14:10
icead:這樣也能批??馬國怪怪的 10/31 14:16
icead:2F怪怪的...曹本來就是馬來西亞人 10/31 14:16
Lucifer125:最討厭這種管別人穿什麼的 10/31 14:24
ting780614:活該 10/31 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