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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IASONICA (angelica)》之銘言: : ※ 引述《equation (憂愁夫人的銀翅膀)》之銘言: : : 不對,我很確定我看到的就是 "她寧願死去,因為她兩者都有了。" : : 我很確定,因為這句話留給我的印象很深很深。 : : (居然有人敢大言不慚宣稱自己美貌與歌藝都有了??) : : 這不是我私人任意的解讀,而是我看到的原文就是這樣。 : : 而且我根本不是從她的板上看到的, : : 怎麼能說與 "不難找到的事實證據" 不合?? : : 而且,我想請問BIASONICA網友, : : 什麼叫做 "事實證據" ? : : 你說的中情局就能叫做 "事實證據" 嗎?? : : 如果你堅持中情局個人版一切都是最正確的,那你根本就不必來這個版呀, : : 自己慢慢看他們的個人版不就好了? ^^a : 不管妳確定自己看到的是怎樣,我已經提供了「不難找到的資料」,並告訴 ^^^^ 不對。 你的原文寫的不是『資料』,而是『確實證據』。 『資料』與『確實證據』這兩詞的意義相距十萬八千里, 怎麼能夠避重就輕呢? 我很認真地想知道,你發表這幾篇文章的訴求究竟是什麼呢? 要八卦版的版友在po文章前要先找過主角的所有官方網站和所有BBS個人版, 然後小心翼翼再三校正, 確定每一個版上的相關消息都一字不差之後才能發表,是嗎? 那要不要再拿去給主角簽名蓋章奈指紋, 證明這是個貨真價實如假包換的『確實證據』? 請你告訴我, 怎。樣。的。文。章。有資格在『八卦版』上發表? 官方文章? 那這個版還需要存在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1.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