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PSSC (回到起點)》之銘言:
: ※ 引述《peter1 (孤)》之銘言:
: : "利用這點在法庭上..."
: : 我可以請問一下 在你的認知裡面
: : 這樣子是算告了沒有?
: : 我又沒說一定告成:p
: : 如果今天這事是假的 藝人怎麼可能不跳出來說話
: : 所以他們敢出刊 都是或多或少有拍到一些東西的
: 這就是麻煩的地方 有些事往往都是沒辦法拍到的 因此也比較難以取信於人
不一定要拍啊 如果有人肯跳出來說話 一樣可以當證人
: 蕭亞軒這次能逃過一劫 就是因為沒有當場"人贓俱獲" 所以才會勝訴
應該算是壹周刊為了想要先把新聞吵大
所以沒有很仔細去找相關證據...
: 孫燕姿之所以還能繼續騙吃騙喝 也就是因為她的過去沒有實質舉證的關係(如照片)
呵?
: 所以 要真的能達到效果 還是要現場直接拍到才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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