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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eter1 (孤)》之銘言: : ※ 引述《MPSSC (回到起點)》之銘言: : : 那可不一定吧? : : 只要壹週刊無法確實舉證 即使這個藝人真的很爛 也可以利用這點在法庭上反控毀謗成立 : : 著名案例:蕭雅隻 : "利用這點在法庭上..." : 我可以請問一下 在你的認知裡面 : 這樣子是算告了沒有? : 我又沒說一定告成:p : 如果今天這事是假的 藝人怎麼可能不跳出來說話 : 所以他們敢出刊 都是或多或少有拍到一些東西的 其實 不管控告有沒有成功 對於蕭亞軒本人的形象已經造成一定的傷害 就像這次 蕭亞軒雖然是勝訴了 但是大眾心裡對她的形象已經大打折扣 很多人(像是我媽和她那些歐巴桑朋友)都會想 如果她沒做過這些事 怎麼會被報導出來? 這些人 其實是不會在意訴訟結果的 反正就已經在報導出來的時後 有先入為主的觀念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32.9
peter1:沒錯..相當同意 但這就是現實啊.. 推 210.244.75.91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