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eter1:沒錯..相當同意 但這就是現實啊.. 推 210.244.75.91 11/30
※ 引述《peter1 (孤)》之銘言:
: ※ 引述《MPSSC (回到起點)》之銘言:
: : 那可不一定吧?
: : 只要壹週刊無法確實舉證 即使這個藝人真的很爛 也可以利用這點在法庭上反控毀謗成立
: : 著名案例:蕭雅隻
: "利用這點在法庭上..."
: 我可以請問一下 在你的認知裡面
: 這樣子是算告了沒有?
: 我又沒說一定告成:p
: 如果今天這事是假的 藝人怎麼可能不跳出來說話
: 所以他們敢出刊 都是或多或少有拍到一些東西的
其實
不管控告有沒有成功
對於蕭亞軒本人的形象已經造成一定的傷害
就像這次 蕭亞軒雖然是勝訴了
但是大眾心裡對她的形象已經大打折扣
很多人(像是我媽和她那些歐巴桑朋友)都會想
如果她沒做過這些事 怎麼會被報導出來?
這些人 其實是不會在意訴訟結果的
反正就已經在報導出來的時後 有先入為主的觀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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