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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媽吳玟萱的「苦情單親」形象鮮明,卻被爆出扣留9歲兒子安東尼護照,不讓小孩上學 ,甚至在安東尼面前與男性友人大玩活春宮等行為,對照她曾說過兒子「是她的天使」, 看來吳玟萱辛苦建立的「好媽媽」形象不保,令人跌破眼鏡。 據一名undarkness網友在PTT爆料,吳玟萱為了塑造「苦情好媽媽」的形象,不管兒子是 不是在上課,硬抓安東尼上節目跟開記者會;還曾軟禁他兩個月,不讓小孩上學;兒子因 為想出國而跟媽媽要護照,吳卻以身體不適不接電話,但電話那端卻傳來麻將聲,最後被 逼急了,才對兒子撂下狠話「等你死了再給你」;網友還說吳玟萱曾「在兒子面前跟男人 玩活春宮」,暗指吳的前婆婆江怡霖說的「日本同床」是實情。 由於網友自稱為吳玟萱兒子的家教,而小孩就在她身邊,「我說的都是真的,我願負一切 的法律責任」她還透露吳玟萱與前夫離婚,主因為「刷爆卡」,「揮霍了幾千萬,還跟別 的男人……,最後她前夫受不了就跟她離婚了。」 對此,吳玟萱氣憤表示,前夫利用網路輿論來中傷她,讓她忍無可忍,「一定要提出告訴 」,她澄清離婚主因是前夫外遇被她抓到,並非兒子家教所言。 http://tinyurl.com/6g6xxz ============================================================================ 請問這位「好媽媽」是要告她前夫還是要告她小孩講實話呢? 科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0.42.59
polizei:記者... 08/27 11:35
XDDDD:快告啊,別嘴砲 08/27 11:35
valenci:記者果然來抄了。科科。 08/27 11:35
chan324:又要告了嗎?? 08/27 11:36
tamamamika:這篇關鍵字和重點好多 XD 08/27 11:36
valenci:當然是告家教。哭哭。 08/27 11:37
a7526746:小孩好可憐 08/27 11:37
JackeyChen:這位爆料鄉民 請加油好嗎 訟爭難逃 08/27 11:37
l81311i:記者應該有徵詢過undarkness吧 08/27 11:37
undarkness:報紙上她講的 樣樣都可以反駁 真佩服她還敢喊冤= = 08/27 11:37
sxxs: 會告嗎 多半是嘴砲裝可憐啦 科科 08/27 11:37
valenci:這應該告記者,網友又沒說本名? 08/27 11:37
kenhaha:真的忍無可忍就告吧 如果是網友是真的 那吳還蠻XX的 08/27 11:37
omygod10:媽...我在這...(揮手) 08/27 11:37
htyy5y:敢在這邊爆料又說願負法律責任就要有被告的心理準備 到底誰 08/27 11:38
EvilPrada:傳述的內容是否為真,並不是誹謗罪成立與否的要件~~ 08/27 11:38
ev331:家教出現了 08/27 11:38
htyy5y:豪洨 就讓司法來解決吧 08/27 11:38
F7:orz...真的抄了 08/27 11:39
EvilPrada:所以undarkness板友,她真要告你,你還是可能會... 08/27 11:39
sxxs: 某些鄉民因為她長得不錯 就挺她 只能說人正真好 科科 08/27 11:39
a1234957:到底是誰豪洨呢 08/27 11:39
undarkness:她真的敢告 就讓司法解決吧~ 08/27 11:39
Wii: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XDDDD 08/27 11:39
Imoga:等著看摟..... 08/27 11:39
CHTM:推undarkness 08/27 11:39
gotoo:那就反告她誣告吧,附帶要求一筆民事賠償 科科~ 08/27 11:40
roger76:其實若告的話...小孩是強而有力的證人耶XDDDD 08/27 11:40
l81311i:為啥假設說的是實話還會有罪 那這樣以後誰敢爆料 08/27 11:40
cloud7515:不怕告的鄉民值得誇獎! 08/27 11:40
sux0116:幹得好! 08/27 11:40
EvilPrada:undarkness板友,你沒聽懂我的話,就算你講的是真的,法 08/27 11:40
sxxs: 有在看談話節目的人 應該可以看出吳講話很假 裝可憐 08/27 11:40
EvilPrada:官也認可你講的是真的,誹謗罪還是有可能成立的 =3= 08/27 11:41
Wii:他不敢告吧XD 之前不也說是在打扶養權的官司 08/27 11:41
platinumstar:真的要告..就算U版友有機會贏..那也是耗神費力.. 08/27 11:41
magehill:推undarkness 08/27 11:41
platinumstar:更何況..輸的機率實在很大.. 08/27 11:41
valenci:原po又沒有說吳是誰吧?科科。 08/27 11:41
hd0485:undarkness有指名道姓嗎??是記者自己對號入座吧 08/27 11:42
a1234957:保重了 可能會拖很久 08/27 11:42
JackeyChen:誣告不可能成立 別想太多了 倒是這位爆料板友 ....囧 08/27 11:42
liDong:呵呵 希望她說到做到 08/27 11:42
uf1276:真勇者! 08/27 11:42
platinumstar:算不算對號入座..那是法官判定跟認為就是.. 08/27 11:42
magehill:u板友 先找律師 準備打一仗吧 加油 08/27 11:42
Wii:誹謗罪與侮辱罪的差別只要是謾罵內容有〝損害名譽〞,就符合 08/27 11:42
augustana:推undarkness!! 08/27 11:42
Wii:可是謾罵的定義是? 08/27 11:43
EvilPrada:l81311i:為啥假設說的是實話還會有罪 <= 法律規定 08/27 11:43
qilar:名不符實的單親媽媽阿XD 08/27 11:43
l81311i:為啥說實話誹謗罪還會成立(假設undarkness說的是事實) 08/27 11:43
sofaly:科科 08/27 11:43
Nifebeedo:記者還真的抄了 原PO也沒有指名道姓 放心啦 告不贏 08/27 11:44
siban:========== "快快" 那篇 有妓者要抄嗎 ================== 08/27 11:44
htyy5y:法律本來就是保障懂法律的人啊 08/27 11:44
XDDDD:這位整日哭窮卻還能有錢買一大名牌包包 ㄎㄎ 08/27 11:44
a1234957: 還有 有錢人 08/27 11:44
Wii:謾罵的定義與實例 http://0rz.tw/8e4IQ 08/27 11:44
yellowbooky:科科 這個真PUMA想幹麻 08/27 11:45
qilar: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08/27 11:45
goodga:evilprada你是法律系的嘛 科科 08/27 11:45
ev331:記者有沒有通知原po? 08/27 11:46
notea:我也想看活春宮 08/27 11:46
Wii:我覺得應該是沒事情 裡面通篇沒有髒話 08/27 11:46
marquesas:吳約翰 你是智障嗎? 08/27 11:46
HAHAOGC:EvilP大 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但涉於私德不在此限 08/27 11:46
ev331:記者是哪位id?XDDD 08/27 11:47
HAHAOGC: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08/27 11:47
cloud7515:建議去ptt生活法律版預習一下 08/27 11:47
ilanman:噗就噗還嘴硬... 08/27 11:47
Wii:涉及私德是什麼意思? 08/27 11:47
orz54321:U板友有記得把小孩的話錄起來嗎? 08/27 11:47
qilar:如果小孩願作證 證明其為真 還會被判有罪嗎 08/27 11:47
yjkuo:佩穎我愛你!!! 08/27 11:47
Wii:不用錄吧 小孩隨時作證stand by阿 08/27 11:48
valenci:如果上法庭,小心她小孩改口?哭哭。 08/27 11:48
Fairytale929:原po也只說是某位單親媽媽吧 08/27 11:48
Fairytale929:姓吳的女星那麼多 XD 08/27 11:49
roger76:如果U大說所有事是聽他小孩親口所說的再轉述.這樣有罪嗎 08/27 11:49
cloud7515:大家不要太樂觀,媽媽要影響小孩子很容易... 08/27 11:49
XDDDD:未成年小孩說詞,法官能採信嗎? 08/27 11:49
cloud7515:萬一到時候小孩子拒絕作證怎麼辦? 08/27 11:49
jimmy0921200:不會又要隱版了吧 = = 沒事報料幹麻啦 08/27 11:49
dspswen:上 上 上 08/27 11:50
MarianYang:恩,u大要小心唷! 08/27 11:50
Wii:呃 08/27 11:50
EvilPrada:goodga板友,這是常識。 請看HAHAOGC所引條文 08/27 11:50
g010377:黑鮑吳 08/27 11:50
kitty015010:等他告阿!!! 08/27 11:50
seeback:這個記者起碼寫的比較不會語焉不詳 08/27 11:50
andy70612:轉述歸轉述 有哪個做夢報卦的不是轉述 08/27 11:50
RonDennis:請問他正在哪!? 08/27 11:50
jorden:推undarkness 08/27 11:51
roger76:回 RonDennis大 她正在打牌或裝可憐 08/27 11:52
Wii:人家是問他有多正啦XDDD 08/27 11:52
fiaoms:無XX反到像狗一樣亂咬人了 undarkness加油!!! 08/27 11:53
roger76:我知道啊^^y 08/27 11:53
fatry:如果U大被告 我捐小錢贊助~~ 08/27 11:53
andy70612:反正u大自己要多保重了 = = 沒有100%的證據很危險 08/27 11:53
GoDeE:陳述事實 還要是可受公評之事 不然還是會有法律上的問題 08/27 11:53
GoDeE:U大 加油 08/27 11:53
Wii:這篇真是激歡樂 08/27 11:53
HAHAOGC:其實這是可以坳啦!! 把他坳到與公共利益有關就好了 08/27 11:54
HAHAOGC:因吳上電視一直拿這事說嘴 所以就把他扯上與公共利益有關 08/27 11:55
HAHAOGC:這就沒事了!! 08/27 11:55
netsc:家教報料......結果要告前夫.....是這樣子嗎? 08/27 11:55
freakclaw:告又不是包贏,無罪也不代表沒做壞事。 08/27 11:55
shiningsunny:吳聲稱的和夫家差那麼多 光是否有離婚官司 一查就出 08/27 11:56
Fairytale929:對啊 她應該有賺通告費? 08/27 11:56
realmd:重點是 吳敢告嗎 ? 告下去,所有東西都要攤開來 08/27 11:56
Wii:要不要開賭盤看他到底有沒有告? 08/27 11:56
shiningsunny:如果吳已經有部分是說謊 那她很站不住腳 08/27 11:56
Nifebeedo:說說而已啦 她哪來怎麼大的本事打官司 08/27 11:56
a1234957:賭盤是這樣用的? 08/27 11:57
GoDeE:我也猜只是說說 XD 08/27 11:57
Fairytale929:證實是真的話 我想連電視台的聲譽也會受影響 XD 08/27 11:57
roger76:我猜會不會哪天她上節目用這件事裝可憐 08/27 11:57
lanrryson:開賭盤啦 我全壓他不敢告!! 08/27 12:00
realmd:不會告的啦,台灣的電視台多喜歡這種裝可憐灑狗血的劇情 08/27 12:02
trtc:其實如果U大跟小孩子男方家長這邊是綁在一起 那其實也可以以 08/27 12:03
HAHAOGC:這官司很好打 U大不會有事啦!! 08/27 12:03
realmd:沒有真相,不清不楚,大家就一直裝傻混下去,才有錢賺 08/27 12:03
kkdird:記者...... 08/27 12:04
coolsemis:告小孩!! 08/27 12:04
trtc:兒少保護來辦理 畢竟有不少敘述情節 都已經違反兒少保法了 08/27 12:04
GPR70:這次要大推記者了! GJ ! 08/27 12:06
dingcross:記者抄了耶 08/27 12:09
dingcross:原來記者跟吳都自己對號入座了 囧!! 08/27 12:11
kncc31:推undarkness   08/27 12:11
ErinChu:板上鄉民罵記者的文,記者都沒有抄耶...... 08/27 12:11
Lundy:記者真好當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08/27 12:12
wak:為什麼這記者不敢具名? 這樣吳藝人很難找出證人變成不實報導.. 08/27 12:12
rutice:被告也是記者被告 08/27 12:12
Yie:GJ. 08/27 12:12
vi000246:推undarkness大 08/27 12:14
GPR70:記者應該有跟 undarkness 查證過了,看樣子真的是實情囉~XD 08/27 12:16
rei196:雅貽我喜歡你 08/27 12:18
naturer:趁亂告白? 08/27 12:19
EvilPrada:rei196:雅貽我喜歡你 08/27 12:20
kanedino:rei196:雅貽我喜歡你 08/27 12:21
a1234957: rei196:雅貽我喜歡你 08/27 12:21
ha0118:rei196:雅貽我喜歡你 08/27 12:22
Asucks:要告就快告,到時真相小孩自會在法院上作證說明 08/27 12:22
madstanley:推undarkness大 08/27 12:22
Wii:棉姐....orz 08/27 12:23
sekai:記者好好當 還有u大是在ptt上留真實資料嗎XDXD 08/27 12:23
cavamina:希望小孩可以從此逃離魔掌!!加油~ 08/27 12:25
kolling:這位記者打破界線了...id寫出來 以後沒人要爆料了 08/27 12:25
kolling:雖然undarkness是有決心有勇氣的爆料 但是一般的爆料多半 08/27 12:26
laiwanyu:推undarknes,記者,加油 好嗎? 08/27 12:27
kolling:低調 以後記者抄不到新聞不能怪別人 08/27 12:28
OutOfHome:感出來就要有被告的準備 講的很明了啊 賴配X 08/27 12:29
OutOfHome:字打錯 懶的改 08/27 12:29
YuZu666:undarknes敢爆應該就有被告的打算了吧 都講那麼清楚了 08/27 12:29
YuZu666:不過我很懷疑吳XX是不是真的有膽就是了 記得追後續阿 08/27 12:30
snailpon:XD 08/27 12:33
Gungod88:要告了要告了 XD 08/27 12:34
DoggieBaby:幹...妓者悶太久了 除了阿扁現在看到新聞高興得跟什麼 08/27 12:35
DoggieBaby:一樣.... 08/27 12:35
ioopoo:沒人會理這條拉 跟冠希那時一樣 鎂光燈都被大事件壓過去了 08/27 12:37
ingrid6565:rei196:雅貽我喜歡你 08/27 12:39
GPR70:告了 所有事情就會攤開來曝光,搞不好無文宣損失更慘重! 08/27 12:40
ppc:這種女人真該死 08/27 12:41
KCKCLIN:把人家ID打出來不怕人家被騷擾嗎 果然是妓者 08/27 12:42
KCKCLIN:還是以為這樣可信度比較高 真想罵人 08/27 12:43
garth: 當初出來報料的時候一堆人叫記者快抄 現在抄了又哭 08/27 12:43
kolling:誰在哭? undarknes本來就豁出去了 08/27 12:44
Nifebeedo:記者要抄可以 但是不能公布ID阿 想害死原PO喔 08/27 12:44
coolderek29:幫推 08/27 12:44
Nifebeedo:雖然我覺得她沒那個本事打官司 08/27 12:45
ingrid6565:記者:記者可能是某鄉民 他的id可能在這篇之中 08/27 12:46
alcpeon911:爆 08/27 12:46
garth:我不是報料者 08/27 12:46
FrostMaiden:100 08/27 12:46
LACENI: 08/27 12:47
issily:若是真的誹謗罪就不成立啦 08/27 12:48
Hu1din:怡婷I love you 08/27 12:50
mu178:真的誹謗罪就不成立←還有人有這種錯誤的觀念 08/27 12:53
tnarthur:他是誰阿 08/27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