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olizei:記者... 08/27 11:35
推 XDDDD:快告啊,別嘴砲 08/27 11:35
推 valenci:記者果然來抄了。科科。 08/27 11:35
推 chan324:又要告了嗎?? 08/27 11:36
推 tamamamika:這篇關鍵字和重點好多 XD 08/27 11:36
→ valenci:當然是告家教。哭哭。 08/27 11:37
推 a7526746:小孩好可憐 08/27 11:37
推 JackeyChen:這位爆料鄉民 請加油好嗎 訟爭難逃 08/27 11:37
推 l81311i:記者應該有徵詢過undarkness吧 08/27 11:37
推 undarkness:報紙上她講的 樣樣都可以反駁 真佩服她還敢喊冤= = 08/27 11:37
推 sxxs: 會告嗎 多半是嘴砲裝可憐啦 科科 08/27 11:37
→ valenci:這應該告記者,網友又沒說本名? 08/27 11:37
推 kenhaha:真的忍無可忍就告吧 如果是網友是真的 那吳還蠻XX的 08/27 11:37
→ omygod10:媽...我在這...(揮手) 08/27 11:37
推 htyy5y:敢在這邊爆料又說願負法律責任就要有被告的心理準備 到底誰 08/27 11:38
推 EvilPrada:傳述的內容是否為真,並不是誹謗罪成立與否的要件~~ 08/27 11:38
→ ev331:家教出現了 08/27 11:38
→ htyy5y:豪洨 就讓司法來解決吧 08/27 11:38
推 F7:orz...真的抄了 08/27 11:39
→ EvilPrada:所以undarkness板友,她真要告你,你還是可能會... 08/27 11:39
→ sxxs: 某些鄉民因為她長得不錯 就挺她 只能說人正真好 科科 08/27 11:39
推 a1234957:到底是誰豪洨呢 08/27 11:39
→ undarkness:她真的敢告 就讓司法解決吧~ 08/27 11:39
推 Wii: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XDDDD 08/27 11:39
推 Imoga:等著看摟..... 08/27 11:39
推 CHTM:推undarkness 08/27 11:39
推 gotoo:那就反告她誣告吧,附帶要求一筆民事賠償 科科~ 08/27 11:40
→ roger76:其實若告的話...小孩是強而有力的證人耶XDDDD 08/27 11:40
推 l81311i:為啥假設說的是實話還會有罪 那這樣以後誰敢爆料 08/27 11:40
推 cloud7515:不怕告的鄉民值得誇獎! 08/27 11:40
推 sux0116:幹得好! 08/27 11:40
→ EvilPrada:undarkness板友,你沒聽懂我的話,就算你講的是真的,法 08/27 11:40
→ sxxs: 有在看談話節目的人 應該可以看出吳講話很假 裝可憐 08/27 11:40
→ EvilPrada:官也認可你講的是真的,誹謗罪還是有可能成立的 =3= 08/27 11:41
→ Wii:他不敢告吧XD 之前不也說是在打扶養權的官司 08/27 11:41
推 platinumstar:真的要告..就算U版友有機會贏..那也是耗神費力.. 08/27 11:41
推 magehill:推undarkness 08/27 11:41
→ platinumstar:更何況..輸的機率實在很大.. 08/27 11:41
→ valenci:原po又沒有說吳是誰吧?科科。 08/27 11:41
推 hd0485:undarkness有指名道姓嗎??是記者自己對號入座吧 08/27 11:42
推 a1234957:保重了 可能會拖很久 08/27 11:42
推 JackeyChen:誣告不可能成立 別想太多了 倒是這位爆料板友 ....囧 08/27 11:42
→ liDong:呵呵 希望她說到做到 08/27 11:42
推 uf1276:真勇者! 08/27 11:42
→ platinumstar:算不算對號入座..那是法官判定跟認為就是.. 08/27 11:42
→ magehill:u板友 先找律師 準備打一仗吧 加油 08/27 11:42
→ Wii:誹謗罪與侮辱罪的差別只要是謾罵內容有〝損害名譽〞,就符合 08/27 11:42
推 augustana:推undarkness!! 08/27 11:42
→ Wii:可是謾罵的定義是? 08/27 11:43
推 EvilPrada:l81311i:為啥假設說的是實話還會有罪 <= 法律規定 08/27 11:43
推 qilar:名不符實的單親媽媽阿XD 08/27 11:43
推 l81311i:為啥說實話誹謗罪還會成立(假設undarkness說的是事實) 08/27 11:43
推 sofaly:科科 08/27 11:43
→ Nifebeedo:記者還真的抄了 原PO也沒有指名道姓 放心啦 告不贏 08/27 11:44
推 siban:========== "快快" 那篇 有妓者要抄嗎 ================== 08/27 11:44
推 htyy5y:法律本來就是保障懂法律的人啊 08/27 11:44
推 XDDDD:這位整日哭窮卻還能有錢買一大名牌包包 ㄎㄎ 08/27 11:44
推 a1234957: 還有 有錢人 08/27 11:44
→ yellowbooky:科科 這個真PUMA想幹麻 08/27 11:45
推 qilar: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08/27 11:45
推 goodga:evilprada你是法律系的嘛 科科 08/27 11:45
→ ev331:記者有沒有通知原po? 08/27 11:46
推 notea:我也想看活春宮 08/27 11:46
→ Wii:我覺得應該是沒事情 裡面通篇沒有髒話 08/27 11:46
推 marquesas:吳約翰 你是智障嗎? 08/27 11:46
推 HAHAOGC:EvilP大 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但涉於私德不在此限 08/27 11:46
→ ev331:記者是哪位id?XDDD 08/27 11:47
→ HAHAOGC: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08/27 11:47
推 cloud7515:建議去ptt生活法律版預習一下 08/27 11:47
推 ilanman:噗就噗還嘴硬... 08/27 11:47
→ Wii:涉及私德是什麼意思? 08/27 11:47
推 orz54321:U板友有記得把小孩的話錄起來嗎? 08/27 11:47
推 qilar:如果小孩願作證 證明其為真 還會被判有罪嗎 08/27 11:47
推 yjkuo:佩穎我愛你!!! 08/27 11:47
→ Wii:不用錄吧 小孩隨時作證stand by阿 08/27 11:48
→ valenci:如果上法庭,小心她小孩改口?哭哭。 08/27 11:48
推 Fairytale929:原po也只說是某位單親媽媽吧 08/27 11:48
→ Fairytale929:姓吳的女星那麼多 XD 08/27 11:49
→ roger76:如果U大說所有事是聽他小孩親口所說的再轉述.這樣有罪嗎 08/27 11:49
推 cloud7515:大家不要太樂觀,媽媽要影響小孩子很容易... 08/27 11:49
→ XDDDD:未成年小孩說詞,法官能採信嗎? 08/27 11:49
→ cloud7515:萬一到時候小孩子拒絕作證怎麼辦? 08/27 11:49
推 jimmy0921200:不會又要隱版了吧 = = 沒事報料幹麻啦 08/27 11:49
推 dspswen:上 上 上 08/27 11:50
推 MarianYang:恩,u大要小心唷! 08/27 11:50
→ Wii:呃 08/27 11:50
推 EvilPrada:goodga板友,這是常識。 請看HAHAOGC所引條文 08/27 11:50
→ g010377:黑鮑吳 08/27 11:50
推 kitty015010:等他告阿!!! 08/27 11:50
推 seeback:這個記者起碼寫的比較不會語焉不詳 08/27 11:50
推 andy70612:轉述歸轉述 有哪個做夢報卦的不是轉述 08/27 11:50
推 RonDennis:請問他正在哪!? 08/27 11:50
推 jorden:推undarkness 08/27 11:51
→ roger76:回 RonDennis大 她正在打牌或裝可憐 08/27 11:52
推 Wii:人家是問他有多正啦XDDD 08/27 11:52
推 fiaoms:無XX反到像狗一樣亂咬人了 undarkness加油!!! 08/27 11:53
→ roger76:我知道啊^^y 08/27 11:53
推 fatry:如果U大被告 我捐小錢贊助~~ 08/27 11:53
推 andy70612:反正u大自己要多保重了 = = 沒有100%的證據很危險 08/27 11:53
→ GoDeE:陳述事實 還要是可受公評之事 不然還是會有法律上的問題 08/27 11:53
→ GoDeE:U大 加油 08/27 11:53
→ Wii:這篇真是激歡樂 08/27 11:53
推 HAHAOGC:其實這是可以坳啦!! 把他坳到與公共利益有關就好了 08/27 11:54
→ HAHAOGC:因吳上電視一直拿這事說嘴 所以就把他扯上與公共利益有關 08/27 11:55
→ HAHAOGC:這就沒事了!! 08/27 11:55
推 netsc:家教報料......結果要告前夫.....是這樣子嗎? 08/27 11:55
推 freakclaw:告又不是包贏,無罪也不代表沒做壞事。 08/27 11:55
→ shiningsunny:吳聲稱的和夫家差那麼多 光是否有離婚官司 一查就出 08/27 11:56
推 Fairytale929:對啊 她應該有賺通告費? 08/27 11:56
→ realmd:重點是 吳敢告嗎 ? 告下去,所有東西都要攤開來 08/27 11:56
→ Wii:要不要開賭盤看他到底有沒有告? 08/27 11:56
→ shiningsunny:如果吳已經有部分是說謊 那她很站不住腳 08/27 11:56
→ Nifebeedo:說說而已啦 她哪來怎麼大的本事打官司 08/27 11:56
→ a1234957:賭盤是這樣用的? 08/27 11:57
→ GoDeE:我也猜只是說說 XD 08/27 11:57
→ Fairytale929:證實是真的話 我想連電視台的聲譽也會受影響 XD 08/27 11:57
→ roger76:我猜會不會哪天她上節目用這件事裝可憐 08/27 11:57
推 lanrryson:開賭盤啦 我全壓他不敢告!! 08/27 12:00
→ realmd:不會告的啦,台灣的電視台多喜歡這種裝可憐灑狗血的劇情 08/27 12:02
推 trtc:其實如果U大跟小孩子男方家長這邊是綁在一起 那其實也可以以 08/27 12:03
推 HAHAOGC:這官司很好打 U大不會有事啦!! 08/27 12:03
→ realmd:沒有真相,不清不楚,大家就一直裝傻混下去,才有錢賺 08/27 12:03
推 kkdird:記者...... 08/27 12:04
推 coolsemis:告小孩!! 08/27 12:04
→ trtc:兒少保護來辦理 畢竟有不少敘述情節 都已經違反兒少保法了 08/27 12:04
→ GPR70:這次要大推記者了! GJ ! 08/27 12:06
推 dingcross:記者抄了耶 08/27 12:09
→ dingcross:原來記者跟吳都自己對號入座了 囧!! 08/27 12:11
推 kncc31:推undarkness 08/27 12:11
推 ErinChu:板上鄉民罵記者的文,記者都沒有抄耶...... 08/27 12:11
→ Lundy:記者真好當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08/27 12:12
推 wak:為什麼這記者不敢具名? 這樣吳藝人很難找出證人變成不實報導.. 08/27 12:12
推 rutice:被告也是記者被告 08/27 12:12
→ Yie:GJ. 08/27 12:12
推 vi000246:推undarkness大 08/27 12:14
推 GPR70:記者應該有跟 undarkness 查證過了,看樣子真的是實情囉~XD 08/27 12:16
推 rei196:雅貽我喜歡你 08/27 12:18
→ naturer:趁亂告白? 08/27 12:19
→ EvilPrada:rei196:雅貽我喜歡你 08/27 12:20
推 kanedino:rei196:雅貽我喜歡你 08/27 12:21
→ a1234957: rei196:雅貽我喜歡你 08/27 12:21
→ ha0118:rei196:雅貽我喜歡你 08/27 12:22
推 Asucks:要告就快告,到時真相小孩自會在法院上作證說明 08/27 12:22
推 madstanley:推undarkness大 08/27 12:22
推 Wii:棉姐....orz 08/27 12:23
推 sekai:記者好好當 還有u大是在ptt上留真實資料嗎XDXD 08/27 12:23
推 cavamina:希望小孩可以從此逃離魔掌!!加油~ 08/27 12:25
→ kolling:這位記者打破界線了...id寫出來 以後沒人要爆料了 08/27 12:25
→ kolling:雖然undarkness是有決心有勇氣的爆料 但是一般的爆料多半 08/27 12:26
推 laiwanyu:推undarknes,記者,加油 好嗎? 08/27 12:27
→ kolling:低調 以後記者抄不到新聞不能怪別人 08/27 12:28
推 OutOfHome:感出來就要有被告的準備 講的很明了啊 賴配X 08/27 12:29
→ OutOfHome:字打錯 懶的改 08/27 12:29
推 YuZu666:undarknes敢爆應該就有被告的打算了吧 都講那麼清楚了 08/27 12:29
→ YuZu666:不過我很懷疑吳XX是不是真的有膽就是了 記得追後續阿 08/27 12:30
推 snailpon:XD 08/27 12:33
推 Gungod88:要告了要告了 XD 08/27 12:34
推 DoggieBaby:幹...妓者悶太久了 除了阿扁現在看到新聞高興得跟什麼 08/27 12:35
→ DoggieBaby:一樣.... 08/27 12:35
推 ioopoo:沒人會理這條拉 跟冠希那時一樣 鎂光燈都被大事件壓過去了 08/27 12:37
推 ingrid6565:rei196:雅貽我喜歡你 08/27 12:39
推 GPR70:告了 所有事情就會攤開來曝光,搞不好無文宣損失更慘重! 08/27 12:40
推 ppc:這種女人真該死 08/27 12:41
推 KCKCLIN:把人家ID打出來不怕人家被騷擾嗎 果然是妓者 08/27 12:42
→ KCKCLIN:還是以為這樣可信度比較高 真想罵人 08/27 12:43
→ garth: 當初出來報料的時候一堆人叫記者快抄 現在抄了又哭 08/27 12:43
→ kolling:誰在哭? undarknes本來就豁出去了 08/27 12:44
推 Nifebeedo:記者要抄可以 但是不能公布ID阿 想害死原PO喔 08/27 12:44
推 coolderek29:幫推 08/27 12:44
→ Nifebeedo:雖然我覺得她沒那個本事打官司 08/27 12:45
推 ingrid6565:記者:記者可能是某鄉民 他的id可能在這篇之中 08/27 12:46
推 alcpeon911:爆 08/27 12:46
→ garth:我不是報料者 08/27 12:46
推 FrostMaiden:100 08/27 12:46
推 LACENI: 08/27 12:47
推 issily:若是真的誹謗罪就不成立啦 08/27 12:48
推 Hu1din:怡婷I love you 08/27 12:50
→ mu178:真的誹謗罪就不成立←還有人有這種錯誤的觀念 08/27 12:53
推 tnarthur:他是誰阿 08/27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