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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張俊宏電話 李敖賠300萬 罵小人縮頭烏 無罪 【賴心瑩、吳家翔╱台北報導】名嘴李敖在四年前,為了環球電視台生存問題,在自己主 持的節目《李敖挑戰》中,以「縮頭烏」、「小人」,批評擁有該電視台老闆、立委張俊 宏,還公開張的住家、手機電話;張向李索賠一千萬元,最高法院昨認定李敖罵人部分屬 《憲法》言論自由範圍,但公布電話侵犯隱私權,需賠償三百萬元。本案確定不能再上訴 。 ------------------------------------------------------------------------------ ◎以儆效尤 李敖敗訴且須高額賠償的判決,對於近年來選舉中常見的公布敵手電話,並發動支持者進 行疲勞轟炸式抗議騷擾的選風,具有相當大的警示作用。 ◎張俊宏勝訴沒喜悅 李敖昨得知判決結果後僅淡淡地說,張俊宏當年坐牢時,他捐給張妻子許榮淑的錢,支票 存根都還在,這個判決結果只讓他想起一個忘恩負義的故事而已。至於到底會不會付這三百 萬元?李敖毫不鬆口,只不斷強調:「張俊宏有本領拿到錢的話,三千萬也可以拿。」 而張俊宏得知勝訴後表示,他沒半點喜悅,而是秉持哀矜勿喜的態度,希望此事能帶給社 會良好的示範,讓踐踏言論自由的人知所節制。他強調,李敖是他的學長與好友,最後卻 走上司法途徑,讓他很遺憾,至於賠償的金錢要如何使用,將與律師商量後再決定。 李敖與張俊宏的官司發生於二○○○年,李敖在環球電視台主持《李敖挑戰》節目時,因 電視台經營出現危機,他便在節目中指稱張俊宏企圖消滅環球。他連罵張俊宏四天,首先 在四月三日節目中公布張的住家電話、手機號碼,鼓動觀眾打電話向張抗議;隔天,他又 指張以入閣為條件,跟陳水扁密謀消滅環球,這次李敖還一併公布張的住家地址。第三天 及第四天,李敖趁著在節目中和call in觀眾對話時,用「縮頭烏」、「小人」字眼罵張, 並指張遺棄立委妻子許榮淑。張俊宏因而向李敖索賠一千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 ◎李敖「縮頭烏」勉勵 李敖在訴訟時辯稱,張身為立委,是公眾人物,自己在節目中談論張要消滅環球電視台, 是合理懷疑,也是個人分析,並未惡意誹謗,且「縮頭烏」、「小人」是伊索寓言式的比喻 ,是要勉勵張要有男子漢的氣概,不要學小人的動作。 一審時法官判決李敖應賠償五百萬元。不過二審法官認為,罵張俊宏「小人」、「縮頭烏 」的是一名觀眾,李敖只是順著對方的話而已,但李敖公布張家電話、住址,確已侵犯張 的隱私權,因此判李敖需賠償三百萬元。最高法院昨維持二審原判。 李敖昨強調,張俊宏身為民代且是媒體負責人,基於服務選民的立場,住家電話和住址理 應公開,不應是機密。他頗不以為然地說:「(他家電話)還真值錢呢!」 ◎不賠錢可按月扣薪水 由於李敖一直不願明講是否要賠錢,如果不賠該怎麼辦?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法官表 示,張俊宏可以拿著確定判決,向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要求查扣對方財產,或按月扣薪 水。 然而,李敖「對付」執行處也有怪招前例。去年七月,李因積欠三百萬元綜合所得稅,遭 台北行政執行處催討,結果李仍拒繳,只送了一卡車的《李敖大全集》到執行處,要求以 書抵稅,執行處莫可奈何,至今還不知如何處理。 ------------------------------------------------------------------------------ 才子愛打官司少請律師 【法庭中心╱台北報導】現年六十九歲的李敖,寫書、愛書、愛美女、更愛打官司,他在 所著《獨白下的傳統中》扉頁題辭寫到:「五十年來和五百年內,中國人寫白話文的前三名 是─李敖、李敖、李敖。嘴巴上罵我的人,心裡都為我供了牌位。」充分顯示他的自信與狂 妄。 ◎「按鈴控告的人不識字」 因為文采犀利,李敖不僅寫書批評時政,更主持政論性節目,直接跳上第一線批評看不順 眼的人,如果有人反擊,他會直接告上法院並求償,就連一向霸氣十足的中華開發前董事長 劉泰英,也曾因一句「李敖年輕時亂交女朋友」,成為李敖的被告。不過,經常告人的李敖 ,也曾陰溝裡翻船,他和前立委胡秋原一來一往互告的官司中,「戰績」是一勝一負。 李敖打官司多不假他人手,自己寫狀紙並親自出庭,且向來跳過檢察官,用自訴方式打官 司,而非去按鈴控告,他說:「會去按鈴控告的人都是不識字的人,像我們這種知識分子, 都是直接自訴上法庭打官司」。他在出庭時定事先蒐集全相關資料,在庭上則滔滔不絕論述 ,即使像劉泰英這樣口才便給的人,都不願和他正面交鋒。 ◎切攝護腺癌寫詩自嘲 李敖去年「那話兒」因攝護腺癌住院開刀,但他還寫詩自嘲「引刀逞一快,人心大快,仇 者先快,親者後快,不負少年頭,浪子回頭,為了大頭,苦了小頭。」絲毫不改狂氣。 罵王八烏被告案例 2003/06/10 房客不付錢不搬離,房東痛罵「王八蛋」 判決:法院判賠1萬元 2002/08/23 住戶罵住戶管理委員會主委「王八烏蛋」 判決:判賠1萬元 2001/05/07 台鐵律師執行拆屋還地,佔地者先後罵律師是「王八蛋」、「狗律師」 判決:兩次罵人行為分別被判拘役50天、40天,共賠償50萬元 1999/06/04 一名法官罵郵差「王八蛋」、「混蛋」 判決:法院判賠3萬元,法官事後遭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申誡處分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 洩漏電話報復 情人分手常見 【朱慶文╱台北報導】李敖公布立委張俊宏的電話及地址,被判賠償三百萬元,引發民代 等公眾人物的私人資料可否公布爭議,民間學術團體鏡社社長葛永光認為,立委為公眾服務 ,應比一般人多公開自己的聯絡方式;律師余文恭則支持判決見解,建議民眾遇到類似情況 ,可自行蒐集證據向洩漏者求償。 ◎民代應公開電話 葛永光表示,選民以打電話的方式表達對立委的看法,這也是監督,且立委屬公眾人物, 須對自己言行更謹慎、負責,既然如此,何必擔心電話被公開?對於法院的判決,他持保留 態度。 律師余文恭則指出,這類公布電話糾紛最常見的,就是分手後的男女朋友,因懷恨將對方 電話公布在一夜情或援交網站,此行為除構成《刑法》誹謗罪,被害人也可因名譽受損,循 民事途徑向對方請求精神慰撫金。 李敖小檔案 ●年齡:69歲 ●出生地:中國哈爾濱 ●學歷:台大歷史研究所肄業 ●經歷:1971/3/19因犯叛亂罪入獄服刑,至1976/11/19日出獄2000年代表新黨參選總統失 利 ●最喜歡的藝人:莫文蔚 ●婚姻:曾和知名影星胡茵夢結婚,後離婚;1992年再與小他30歲的王小屯結婚,育有一 子一女 ●著作:《李敖回憶錄》、《李敖快意恩仇錄》、《李敖大全集》 、《北京法源寺》等百 餘本,其中有96本書曾被列為禁書 ●曾主持過的節目:《李敖秘密書房》、《挑戰李敖》、《李敖顛倒眾生》、《李敖笑傲 江湖》與《李敖Talk秀》等節目 張俊宏小檔案 ●年齡:66歲 ●現職:民進黨全國不分區立委、海基會副董事長 ●籍貫:台灣省南投縣 ●學歷:台大政治研究所碩士 ●經歷:省議員任內創辦《美麗島雜誌》,1979年至1987年因美麗島事件入獄服刑,歷任 民進黨秘書長、中常委、代主席、國大代表、第2屆至第4屆立委、全民電通投資董事長兼總 經理 ●家庭情況:與民進黨立委許榮淑育有1子3女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2004/09/30 蘋果日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68.99
superpeng:tina可以去告鯰姐.... 218.166.91.59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