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fp:TVBS為什麼不說明啊? 11/09 00:16
推 lizard95:新聞局只會將依法行政原則無限上綱 吃相難看啊.. 11/09 00:18
推 johnnygtoo:tvb說明阿 本來媒體就該管 11/09 00:29
推 Literature:有法律規定 就該管阿 不是這樣嗎 11/09 00:29
推 achiyeng:最好台灣的媒體都砍一砍...只留大愛撥新聞XD 11/09 00:30
推 otina:法律上有證據也難對TVB開刀~有人能解釋一下新聞局這樣合法嗎 11/09 00:29
→ otina:不是說外資是在台灣設立公司 所以本質上算是台商不違法? 11/09 00:31
推 zatti:哪裡違法?????? 請新聞局明確說明 11/09 00:32
→ otina:樓上...新聞寫的很清楚啊=_= 11/09 00:32
→ zatti:2100收視率太高政府眼紅 11/09 00:33
推 psychi:tvb和tvbs不同呢..(只剩大愛..應該會很多慈濟的新聞吧) 11/09 00:34
推 alfine:不合法又怎樣?反正新聞局快沒了,就算以後TVBS行政訴訟打 11/09 00:32
→ alfine:贏了人家也早就跑了。賠錢也不是賠他們的。 11/09 00:35
→ johnnygtoo:有看黑特的就知道有些推文不用回應 11/09 00:37
推 zatti:只貼捧狗腿的南方快報? 11/09 00:41
→ otina:麻煩樓上回建設性的推文...我在問他對法律條文的解讀正確嗎 11/09 00:42
推 mdsjojo:這爛台幹麼不能砍,妖言惑眾跟小紅旗有得比,砍了台灣之褔 11/09 00:54
推 s488716:他自己就有講阿~~合法阿!! 11/09 00:55
→ mdsjojo:還嫌砍太少台呢,電視新聞很久都沒看啦 11/09 00:56
→ s488716:問題出在於條文規定不適當!!就是外資利用成立台灣公司而 11/09 00:56
→ s488716:持股百分百,沒有規定到!所以應該是要修法!! 11/09 00:57
推 Silentkoala:不是有說明懷疑的地方嗎 為什麼有人就是不能就事論事 11/09 00:57
→ otina:我的疑問在:違法是基於"不合廣電倫理”來判斷嗎? 11/09 01:09
→ otina:設立最低資本額公司來轉投資有沒有違法? 11/09 01:10
→ otina:單純對這種判定問題很好奇~XD 11/09 01:11
推 s488716:因為新聞局自己曾經有一個函釋說明該條僅限制於「直接」持 11/09 01:33
→ s488716:股,所以從該函釋而言,並無違法。不過從本次案件來講,顯 11/09 01:34
→ s488716:示出該函釋是有問題的,應該包括「間接持股」,才能達到立 11/09 01:35
→ s488716:法目的。 11/09 01:37
推 tenchai:奇怪某些明明是馬英九走狗的「中間選民」,這次怎麼就不鬼 11/09 02:28
→ tenchai:叫「不是合不合法的問題,是人民感受的問題」 11/09 02:28
推 X0:奇怪某些明明是陳水扁走狗的「綠蠅」,怎麼一直跑來八卦版鬼叫 11/09 02:37
推 midstrong:不是函釋,是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條就規定外國人直接持有 11/09 08:41
→ midstrong:徐國勇新聞局都把直接持有這個要件忽略不看 11/09 08:42
推 Ai:形式上明明就是合法 就算TVBS鑽法律漏洞 那也只能用修法解決 11/09 09:14
→ Ai:新聞局不顧法條、函釋,就是要罰TVBS,操作這麼明顯,太難看了 11/09 09:15
→ scores:裱啟芳~~~~ 11/09 09:28
推 zzzaaazzz:怎沒關台 真是太可惜了 11/09 09:57
推 www123:奇怪某些明明是陳水扁走狗的「綠蠅」,怎麼一直跑來八卦版 11/09 20:52
推 tonyselina:樓上又....XD 11/15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