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variables (雷奧納多)
看板Gossiping
標題[新聞] 許純美通姦案 法官:聊天何必脫衣,判賠100萬
時間Sat Nov 19 13:14:57 2005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3016413.shtml
許純美通姦案 法官:聊天何必脫衣,判賠100萬
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話題藝人許純美去年被控與小男友林宗一通姦妨害家庭案,檢察官調查後以證據不足處分
不起訴。但民事庭法官認為許純美、林宗一半夜裸露上身,不可能僅是蓋著棉被純聊天,
判決兩人賠償許純美之夫黃海明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去年5月7日凌晨,許純美與林宗一在台北市「至善天下」大廈的住家共處一室,許夫黃海
明報警捉姦,拍到許純美僅著薄睡衣,林宗一上身裸露的照片和錄影存證。黃控告兩人妨
害家庭。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偵訊時,許純美和林宗一辯稱兩人只是聊天,聊得很累睡著了,沒有發
生性行為。檢察官調查後以現場沒有查獲沾有體液衛生紙或保險套,不能光憑清涼的穿著
即認定兩人有性行為,處分不起訴。黃海明不服提出再議,仍不起訴處分確定。
黃海明再以同一事由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之訴,請求許女、林宗一共同賠償100萬元精神慰
撫金。法院本月初開庭時,許女、林宗一出庭仍聲稱當天沒有發生性行為。
法官昨天判決指出,許純美、林宗一身體健康,再從兩人穿著清涼的照片和錄影內容,很
難讓人相信只是蓋著棉被純聊天,就算真聊天也用不著脫衣服,其中必有內情。
其次,現場沒找到衛生紙或保險套不代表兩人沒有做愛,做愛不必然是生殖器官接觸,認
定兩人有姦情,黃海明求償有理。
【2005/11/19 聯合報】 @
http://udn.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46.242
推 jangwei:....神經病(關電視).... 11/19 13:16
推 Baumgartner:想到那畫面就吃不下飯......囧> 11/19 13:16
推 Luciferous:無法想像… 11/19 13:19
推 mimiz:林宗一是誰:| (驚訝中) 11/19 13:19
→ ichbingut:真是噁心 11/19 13:20
推 WizZ:他們兩個同時裸露上身分的出誰是許醇美誰士林宗醫嗎 11/19 13:26
→ summerfanny:我現在正在吃飯耶..吐! 11/19 13:32
推 LoveQueen:穿薄紗睡衣...(想像中) 11/19 13:46
推 adware:頭部以上砍掉的話大概還勉強可看... 11/19 13:50
推 dimer:好噁心 11/19 14:03
→ bamboo43:奶應該垂到地上了 11/19 15:46
→ rachel117:噁心 11/19 16:25
推 milkylulu:這小狼狗太強了! 能人所不能啊!! 11/19 16:26
推 WatanabeKen:對她來說小case 11/19 16:31
推 gopis:有沒有水果報的示意圖????? XD 11/19 17:03
推 nahoshin:那個畫面好噁心... 11/19 18:09
推 airplanes:算許林他們衰 這法官的認定標準太適合抓姦那方了 11/19 18:24
推 mimiz:幾個月後,上帝決定把他們送到南海的蠻荒小島。因為他覺得.. 11/19 18:27
→ mimiz:這段期間發生的事情太噁心了...........囧 11/19 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