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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26  中國時報 台大教授偷香車震全都錄 不起訴 陳志賢/台北報導 台大公衛學院醫療機構管理研究所教授薛亞聖,因與一名已婚范姓女子有染,范女丈 夫在車上裝置竊錄設備,錄下兩人嘿咻時的「淫聲浪語」,控告薛某妨害家庭﹔但薛某發 現范女與丈夫結婚時並未舉行公開儀式,反而舉證范女與先生婚姻無效,范女並非「有夫 之婦」。台北地檢署昨天偵結,確認范女與丈夫的婚姻關係無效,因此將薛某予不起訴處 分。 范女的先生楊姓男子控稱,在知名大學醫學相關研究所任教的薛亞聖,與他的妻子都 在醫界服務,薛某還是她老婆的老師,但薛某與他老婆因師生關係,日久生情。他懷疑兩 人暗通款曲一段時日。 抓猴男被指婚姻無效 白忙 去年五月間,由於他事先得知兩人邀約幽會,因此先在老婆的車上,放置一只具長效 電力的PDA,進行錄音,結果兩人因情不自禁,而在車上搞「車震」,因此暗暗錄下薛和 他老婆在車上發生性關係的音檔,還有兩人性愛時調情的親密鹹濕對話。 楊某認為,薛某身為知名大學研究所教授,在醫界與學界享有一定社會地位,因此堅 持對薛提出妨害家庭告訴,至於妻子的部分,事後他已原諒妻子行為,並撤回對妻子的告 訴,范女已獲檢方不起訴處分。 但薛某卻舉證,楊、范兩人於八十年九月二日結婚,八十七年十一月廿一日離婚,雖 於八十八年一月辦理再婚,但兩人再婚時並無公開儀式及兩人以上證人,因此再婚無效。 經檢察官調查後,確認楊、范再婚時並未舉行公開儀式,婚姻無效,既然兩人無婚姻 關係,范女不是「有夫之婦」,薛某與范女發生性關係,自然不構成妨害家庭犯行,因此 依罪嫌不足,將薛某予不起訴處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64.162
cammy:媽呀 我認識的老師 人超好耶Y 140.112.206.35 08/26
simyam:看來這位老師要到其他學校任教了 140.112.30.53 08/26
evilcat:我也認識ㄟ 不過他也不是這個所第一個跟學生 140.109.21.138 08/26
evilcat:日久生情的老師 之前有位老師還娶了自己的助理呢 140.109.21.138 08/26
simyam:如果雙方都未婚沒差 140.112.30.53 08/26
achiyeng:這樣原告不就有妨害秘密罪? 61.223.235.154 08/26
cammy:老師早就結婚了...老婆在國外阿... 140.112.206.35 08/26
ydnaccocco:第一次看到我認識的人的八卦 199.74.98.93 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