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h (l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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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舒淇駁斥同居 張震仍想追
時間Wed Sep 14 10:38:03 2005
錯把女助理當成他 揚言告《東周刊》
【莊幼芬╱台北.香港.米蘭連線報導】
最近一期《東周刊》報導,舒淇與張震因合作電影《最好的時光》擦出愛的火花,已秘密
拍拖三個月,八月中至九月初,他多次出現在她香港香閨過著「同居密友」的生活。
昨天,舒淇聞訊氣極敗壞:「我快氣死了,他們拍到的是我同居八年的女助理俠女,
張震有這麼多頭髮、這麼胖嗎?」但人在米蘭的張震則表示不排除追求。
《東周刊》指出,根據他們連日在舒淇位於香港堅尼地道竹林苑住家長期守候跟蹤,日前
總算拍到舒淇參加晚宴後,張震隨即拿鑰匙尾隨進入的同居畫面,周刊描述她一回住處即
脫下禮服,換上T恤與運動褲,一邊點菸,一邊拿起話筒講電話,同時大剌剌地將一腳
跨在窗台前,毫無形象可言。
沒多久,張震即熟練的拿鑰匙自行開門入內,女主人看到男友入內沒有反應繼續講電話,
而男友則是走進廚房,稍後兩人促膝長談,大概三十分鐘後才拉上窗簾,疑似進行親密
行為。
http://tinyurl.com/9tmbv
張震(右)、舒淇外型相當,傳言已拍拖三個月。
住27樓遭偷拍
昨舒淇怒斥周刊張冠李戴,錯把女助理當成張震,「我跟張震要來電早在多年前合作
《第一次親密接觸》就來電,我們的感情就像哥兒們,過去沒有,現在沒有,未來也不會
來電。」
她氣憤為什麼住處在二十七樓高,旁邊是山沒有住家,僅在一公里外有大廈,這樣周刊
還可以進行偷拍,她無奈地說:「如果在家都不能自由自在放輕鬆,如何在香港生存下去
?」她並揚言對《東周刊》提出告訴。
張震人昨抵達米蘭為精品拍攝時尚照片,他表示:「太誇張了,我已經好幾個月沒跟舒淇
見面,而我不喜歡香港,怎麼可能搬到那裡住?」不過,他坦言對舒淇有好感,也不排除
追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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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eetif:為什麼在私人住家要有形象阿...@@a 61.221.78.194 09/14
推 RedCarRet:我也想買一公里外還照得清楚的望遠鏡 203.70.178.243 09/14
推 NG:這張真的是郎才女貌...(嘆) 59.115.194.94 09/14
→ kwakwa:張:她是我的.....冏rz.. 140.116.84.168 09/14
推 blackdevil:一個人在家裡還要有形象的話我會覺得很假218.162.103.142 09/14
推 coldtess:舒琪已經變香港人啦 台灣又少一個女神了= = 220.140.18.169 09/14
推 happy8:書期沒化妝跟鬼一樣 別糟蹋了張大帥哥220.134.127.171 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