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oroyaZoro:白痴記者 公開宴客就等於正式結婚了 登記是戶政上的 10/07 08:58
→ RoroyaZoro:法律都不唸清楚還敢寫報導 智障 10/07 08:59
推 l89:現在沒有登記好像會被罰錢 我最近結婚的朋友說的 10/07 09:06
→ zazazas:最多罰300而已 10/07 09:21
推 bslcl:不登記哪有差 台灣不是登記婚 公開儀式跟兩人以上證人就好了 10/07 10:09
推 badringo:不不不,還是要登記的 10/07 10:13
推 lane:無蹤憲有被罰三百嗎? 10/07 10:52
推 choko:為什麼他們辦結婚登記也要報出來?! +_+ 10/07 11:11
→ jma306:都試用幾年了,結婚登記還那麼不乾脆 10/07 12:06
推 MPF:好奇怪怪的文章 10/07 12:17
→ withlily:@__@ 妓者真是越來越低能了 10/07 12:29
推 otto23:妓者真的很白癡 10/07 13:25
推 Icestorm:民法982條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及兩個人以上之證人 10/07 20:33
→ Icestorm:第二項經依戶籍法為結婚登記者,推定其以結婚 10/07 20:34
→ Icestorm:所以只要有上述第一項就為結婚! 登記是推定有第一項要件 10/07 20:35
→ Icestorm:所以如果只有登記,最後舉證無第一項要件,還可以舉證推翻 10/07 20:37
→ Icestorm:但是如果有公開儀式兩人以上證人就算沒登記結婚亦成立 10/07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