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受害夫檢舉 軍方竟說:管不到家務事 2008年08月03日蘋果日報 【專案組、政治中心╱台北報導】部落格裡藏著「不能說的秘密」!一名上尉軍官放假 回家,意外發現妻子在個人部落格中書寫外遇過程,經質問,妻子坦承被陸軍官校一名 上尉軍官勾引,25小時內發生3次性關係。軍官丈夫憤而要求陸官依軍紀處理, 不料料陸官竟回覆:「軍法管不到家務事。」讓他非常不滿地說:「難道國防部准國軍 去妨害別人家庭嗎?」轉而向警方提出妨害家庭告訴。 軍官丈夫「小周」(30歲)與妻子(24歲)經朋友介紹相戀,結婚一年餘。他向《蘋果》 記者表示,他6月20日自部隊放假回家,看到家中電腦開著,螢幕停在妻子的6月17日部 落格網頁上,他好奇瀏覽,發現一篇文章寫著:「上星期的回憶..對我而言是美好的... 是第一次有男生帶我去海邊看有月亮的夜景..是第一次和男生可以無話不談..」。 月色下沙灘偷情 小周說,他非常震驚,因為這段時間他沒帶妻子去看月亮,憤而質問妻子:「他是誰? 妻子驚慌失措坦承外遇,對方是陸軍官校學生部隊上尉副中隊長吳哲維(25歲,未婚, 前天轉往政戰學校中共解放軍研究所就讀)。小周說,妻子和盤托出全部偷情過程,後 悔地求他原諒。 周妻向《蘋果》表示,她先前與吳哲維只有一面之緣,但對方透過友人要到她的電話, 頻繁打電話找她聊天。6月10日,吳突然邀她吃飯,還提議去高雄西子灣沙灘賞月。 她原認為吳只是普通朋友,但兩人並坐沙灘時,吳突然強吻她,雙手並在她身上游移, 她下意識地說:「不要!我們之間不可以發生性關係。」但吳說:「妳不要講話。」兩 人就發生了性關係。隨後吳帶她到汽車旅館和高雄家中做愛。總計從11日凌晨零時30分至 12日凌晨1時30分至吳家發生性關係,25小時內發生3次性關係。 妻:支持丈夫提告 周妻說,事發後她相當後悔,也不想和吳哲維再聯繫,才會在部落格寫下這段輕狂記憶,並 作出結論,「在冷靜過後...或許在身邊的人才能帶給我平凡的幸福吧...因為他才是 我需要負責的人..」。 周妻說,不料事後吳哲維還打電話問她:「妳會不會因為我離婚?」她回說:「絕對不 會。」吳卻慫恿:「妳要離婚,我們才有可能在一起。」更說:「妳離婚後,若又交往其他男友,是否願意再和我出遊偷情?」 小周說,他氣憤向陸官政戰主任林協詳檢舉,要求調查,之後陸官監察官張勝欽回覆: 「軍法管不到家務事。」這種答案讓他難以接受。且吳哲維始終避不見面,僅透過父母 表示願以10萬元和解,他認為吳無道歉誠意,拒絕和解,於上周提告。周妻也說,吳面 對問題竟躲起來,不敢承擔,她支持丈夫提告。 妨害家庭可囚1年 記者昨致電找吳哲維對質,他表示與周妻只是朋友,「一開始她也沒有跟我講說她結婚 了」,他們只是出去吃飯,根本沒發生性關係。 不過,吳哲維這番辯辭顯難自圓其說,因他首次見到外形亮麗的周妻時,是到周家接回 他與周妻的共同女性友人,且小周當時陪在妻子身邊;事後他向這名女性友人要周妻電 話,對方明白告知周妻已婚。 針對陸官說:「軍法管不到家務事。」上月剛上任的陸官政戰主任吳榮軒說,本案上月 初已調查,吳哲維否認有此事,調查亦無具體事證。《蘋果》要求直接採訪監察官張勝 欽,吳榮軒說,他回應即可。陸軍司令部政戰主任周彥中強調,官校意思是「有具體事 證,我們就依法送法辦,如果找不出具體的事證,我們也沒辦法干涉。」只要被害人提 出事證,絕對依法辦理。 國防部政戰局軍紀監察處表示,依《國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違反營內外兩性規定者, 將由所屬單位召開人評會,根據《陸海空軍懲罰法》懲處。軍官懲處按情節輕重依序為 申誡、檢束、罰薪、記過、撤職等,撤職未滿一年不得再任用。 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委員蔡同榮昨痛批,陸官是培育軍官的搖籃,不能以身作則,如何 教育未來軍官,陸官對本案不應敷衍了事。律師莊秀銘說,《刑法》妨害家庭及婚姻罪 可處一年以下徒刑,但屬告訴乃論,需由當事人提告;《民法》部分,當事人可求損害 賠償和精神撫慰金。 http://0rz.tw/3c4wy -------------------------------------------------------- ps.1有沒有妻子偷吃完還大說"支持丈夫提告的啊" 一天之內發生三次性關係 還有臉說這種話 囧 2.有沒有軍中抓小兵犯錯都抓得特別嚴 軍官犯錯都官官相護的啊 噗 3.好個軍法管不到家務事 我怎麼看都不像家務事啊 科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33.207
ge0619mini:你不要講話 這五個字要學起來 08/03 12:12
HELLDIVER:軍法好像沒管到家務事…沒記錯的話 08/03 12:12
anper:一天才三次 真弱 科科 08/03 12:13
bbbruce:這女的好XX 08/03 12:13
nawabonga:這是羅生門還是仙人跳? 08/03 12:13
Juliter:first : puma 08/03 12:13
sunnywing:我們之間不可以發生性關係╮( ̄⊿ ̄")╭ 嘴巴說不要.. 08/03 12:13
bc1007:這種pu不離的話~會再有再二次的 08/03 12:14
dalireal:本來就家務事了 08/03 12:14
bbbruce:身體倒挺誠實的 08/03 12:14
ttk620:感覺好像A片才會發生的劇情...."= = 08/03 12:14
BlackM:管你什麼官,快繳械投降 08/03 12:14
EvilPrada:等一下一定有人會推:要不到錢才提告的啦 08/03 12:14
nawabonga:她嘴巴講的和BLOG講的完全不一樣阿??????? 08/03 12:15
Mikli:這是什麼標題...妓者是不能用比較文雅的辭彙嗎... 08/03 12:15
tttxxx:這篇文 充滿著綠意 08/03 12:15
IEhacker:如果是將級軍官看看結果會變成怎麼樣...哈! 08/03 12:15
jasonyeh:爽完,裙子穿起來就翻臉不認人 08/03 12:15
HELLDIVER:可以改告通姦罪 而且可只告對方不告老婆 08/03 12:15
Realthugz:可憐的軍官... 無條件被徵招到綠扁帽部隊了... 08/03 12:16
BlackM:來福:我都自宮了怎麼可能通姦 08/03 12:16
Mikli:「不要!我們之間不可以發生性關係。」「妳不要講話。」 08/03 12:16
fgiea852:...為什麼這樣要爆給蘋果 = =a 08/03 12:17
yankees51:兩個軍官都很可憐 08/03 12:17
Assyla:我覺得該離婚 這老婆嘴巴講得怎麼跟對方說的差那麼多 08/03 12:18
YCTING:這是今天蘋果頭條 示意圖蠻妙的 08/03 12:18
ryuichi214:應該要連妻子一起告,妻子出牆時並沒有反抗 08/03 12:18
Mikli:軍人生活單純交友圈小,只能搞同行老婆,何必苦苦相逼 > <! 08/03 12:19
BlackM: 真是綠意盎然 08/03 12:19
clkdtm32:告那個男的性侵害不會 08/03 12:19
vizshala:嘴巴說不要 身體很老實 08/03 12:19
heaphy:口嫌體正直 08/03 12:20
red0210:嘴巴說不要~ 08/03 12:21
Mikli:性侵絕對告不成的啦,陰道沒有強行進入的撕裂傷,身上也沒有 08/03 12:21
HELLDIVER:不告老婆是因為先生原諒太太 立法考量維持婚姻和諧之故 08/03 12:21
Huskyrabbit:偷情狗男女 科科 08/03 12:21
Mikli:抵抗痕跡,況且25小時3次雙方看起來都不否認,怎麼告? 08/03 12:21
HELLDIVER:還可附帶請求民事賠償 08/03 12:22
sxxs: 聽說她那個軍官老公痛苦得想自殺.... 08/03 12:22
Devarena:午告pu 08/03 12:22
kenro:綠帽子載真大..."你不要講話" 然後就發生了關係... 08/03 12:23
clkdtm32:要不然叫他老婆去賣 還有錢可以拿耶 08/03 12:23
heaphy:如果有抵抗 為什麼之後沒跟老公求助 還在網上發文咧... 08/03 12:23
Mikli:如果宅宅跟正妹說你不要講話,正妹就會跟宅宅發生關係嗎? 08/03 12:23
dans:好可憐.... 08/03 12:23
phatman:又是PU獸迷離的案子 08/03 12:24
wtula: 「你不要講話! 我下面給你吃」 08/03 12:24
EugeneStoner:口嫌體正直 08/03 12:24
nawabonga:正妹:我要去洗澡了 宅宅:我... 正妹:你不要講話。 08/03 12:24
sad2:試試告"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08/03 12:24
dearevan:吃東西不要講話! 「你不要講話! 我下面給你吃」 08/03 12:24
okbon66:阿國軍戴的帽子本來就是綠色的啊  ̄□ ̄||| 08/03 12:25
llmy:這女人真威... 08/03 12:26
kalabecha:應該會離婚吧@@ 08/03 12:26
ge0619mini:宅宅:你不要講話 正妹:告你強姦 08/03 12:27
pinkdemon:這女的很厲害~~~ 08/03 12:27
Verlander35:我想起某個簽名檔...老婆 我帶禮物給你...囧(掉禮物) 08/03 12:28
clkdtm32:如果是我 不離就把他抓去當妓女 媽的 08/03 12:28
nawabonga:我老婆做雞賺的,她每做一次就收一百萬行不行?(拍桌) 08/03 12:29
ge0619mini:廉政公署:請nawabon**拿出你老婆一次一百萬的證據(圖勒 08/03 12:31
shin761124:nawabonga=顏同...顏同你敢動我的狗我就幹你的馬... 08/03 12:33
wu1646:社會新聞........ 08/03 12:35
ckshchen:綠意盎然~~生雞蓬勃~~~ 08/03 12:35
kendokashin:好賤的女人 08/03 12:35
CHTM:怎麼沒人罵那個姓吳的 明明兩個都有問題 08/03 12:38
YZVINO50:樓上 發生這種是大部分都先罵女的 08/03 12:40
kalabecha:的確,好一對狗男女 08/03 12:41
jack18262: 狗 男 女 08/03 12:42
Mikli:樓上上,罵女的是因為他是已婚的身分,跟男女有啥關係? 08/03 12:42
Mikli:吳姓男子勾引人妻當然不對,但女方自己沒有原則才是主因,吳 08/03 12:43
Mikli:可沒有強迫她就範。請問勾引人妻跟背叛婚姻哪個道德上比較會 08/03 12:44
Mikli:被社會責難? 這都可以扯男女,鄉民真是無所不戰啊! 08/03 12:44
EvilPrada:女的自己沒有原則才是主因? 可以再顛倒黑白一點啊 08/03 12:45
EvilPrada:明明就是知道人家已婚還去勾搭人家的才是禍首 08/03 12:46
kalabecha:男的不應該去追女生吧@@女生都已婚了 08/03 12:46
a1234957:告男的妨礙家庭賠錢了事,女的直接離婚 08/03 12:46
kenro:女生本來就沒原則...自己想偷吃 怪外界誘惑做什 08/03 12:46
Warheart:沙灘那邊超像H動畫的情節...( ̄ー ̄;) 08/03 12:46
VincentcyL:會偷吃的一輩子都會偷吃 08/03 12:46
clkdtm32:女的出來賣啦 很癢是不是...操 08/03 12:47
CHTM:就跟E板友說的一樣 明知是已婚 還去勾搭 08/03 12:47
CHTM:這樣就沒有道德問題嗎?? 08/03 12:47
a1234957:那麼癢怎麼不找"英俊挺拔"的老公,世道淪亡 08/03 12:48
zz59743p6:科科 "體是口非" 08/03 12:49
hope951:你不要講話 %._.(筆記) 08/03 12:49
arashikishu:綠意盎然......囧 08/03 12:50
poverty:「不要!我們之間不可以發生性關係。」「妳不要講話。」 08/03 12:51
Mikli:請問EvilPrada,正常男人有已婚跟未婚的女姓可選擇會選誰? 08/03 12:51
Mikli:當然是未婚的,但為什麼吳會選已婚的? 還不就是因為Pu+好上? 08/03 12:51
ww12575:............... 這問題的確是女方要負比較多的責任 08/03 12:51
kendokashin:男的當然不對 但女方是不會拒絕唷= = 08/03 12:51
Mikli:滿街一堆人妻,為什麼出軌的總是少數,還是一句話,沒有那個 08/03 12:52
mstar:小兵都可以勾引上將的老婆了,何況軍官? 08/03 12:52
Mikli:本事就不要結婚負這個社會責任,想要結婚找飯票又不願意對家 08/03 12:52
kendokashin:沙灘上完後,還跟的去旅館+對方家繼續上 08/03 12:52
a1234957:為什麼吳會知道Pu+好上,觀察過嗎 08/03 12:52
losel:大家可以去看女生的blog 08/03 12:52
Mikli:庭孩子負責的女人,有什麼資格怪男人來誘惑你? 08/03 12:53
kendokashin:那女的腦袋是只裝性嗎? 08/03 12:53
a1234957:可能是很久沒有被餵飽了 08/03 12:53
kendokashin:因為常打電話聊天兼觀察吧? 08/03 12:54
Mikli:說真的,結婚本來就會讓愛情的感覺消失,你要養兒育女要負擔 08/03 12:55
Mikli:家計,結婚就要有擔負社會責任的覺悟,不是結了婚還想要享受 08/03 12:55
jetergo0901:女的不檢點 姓吳的更不是什麼好東西吧 08/03 12:55
a1e:她下意識地說:「不要!我們之間不可以發生性關係。」...... 08/03 12:56
Mikli:婚前風花雪月的浪漫生活。一夫一妻跟家庭的社會制度本來就是 08/03 12:56
a1e:這是那來的三流連續劇劇本.......還講這種話... 08/03 12:56
sek921:你不要講話 這五個字要學起來 08/03 12:57
BlackM:哪裡有女生的blog 08/03 12:57
Mikli:社會要進步最有效率的配置,你不想跟著遊戲規則玩就不要結婚 08/03 12:57
a1234957:婚前是男女朋友,也不能風花雪月到處留情阿 08/03 12:57
Mikli:法律要規範家庭制度是有原因的,因為這樣雄性才能確保孩子是 08/03 12:59
Mikli:自己的種,才會盡全力來教養教育,否則雄性哺乳動物天性是不 08/03 13:00
Mikli:會理會自己的後代。但讓孩子獲得最佳的照護是社會進步跟穩定 08/03 13:00
Mikli:的力量,所以才需要透過法律來規範一夫一妻的家庭制度,你不 08/03 13:01
Mikli:想照遊戲規則玩,就不要結婚,不結婚你想怎麼濫交都沒關係。 08/03 13:01
tokyoto:PUMA迷彩版 08/03 13:02
Fuuuck:某團體:"支持通姦除罪化! 女人不是男人的附屬品!" 08/03 13:05
btpo: 支持丈夫提告....怎麼會娶到這樣的老婆阿 08/03 13:08
TokyoHotDog:妳不要講話(塞) 08/03 13:11
Gretzky:出軌還敢寫部落格喔?不知道腦袋在想什麼 08/03 13:13
danceking:人苯:你又讓她們幹嘛~幹累了就不會出軌了XDD~ 08/03 13:18
bbbruce:green light I'm searching for U always 不會卻步 喔!!!! 08/03 13:19
btpo: 軍法的確是管不到家務事... 08/03 13:24
zoonead:推樓上 08/03 13:25
a1234957:M被檢舉 這年頭要小心XD 08/03 13:27
kyogoku:幹...一個巴掌拍不響啦...死PU東窗事發才推得一乾二淨 08/03 13:38
kyogoku:原本還想寫部落格好好回憶一下咧...幹 08/03 13:38
Mikli:真慘,才剛被放出來耶,哭哭。 08/03 13:40
coldcoldcold:軍人嘛~ 08/03 13:47
ppbigass:10萬想和解? 10萬都可以在黑市土槍自己動手斃了他了,呸 08/03 13:55
whogotme:一段羅曼蒂克的激情~ 08/03 14:00
freewii:妳不要講話 會不會死掉~~~~ 08/03 14:28
Asucks:應該連女的一起告,妨害家庭和通姦罪 08/03 14:31
vashs:妳不要講話 08/03 14:34
vashs:哩麥工威 08/03 14:34
maplemoon:想看 部落格.0.0,但是這種事情 不可取。 08/03 14:41
e1q3z9c7:婚姻就是這樣,不爽就不要玩 08/03 15:12
topsniper:當軍官了還這麼草莓,跑了老婆也能哭成這樣,我國軍的確 08/03 15:12
topsniper:是優秀的現代化鋼鐵勁旅... 08/03 15:13
kenro:那個老公又沒錯..酸他做什...被人家戴帽子當然會難過 08/03 15:17
Zoomyoyo:這女的有夠破 跟不要臉 馬的 應該下十八層地獄 08/03 15:20
peye:西斯版好像有真相喔 科科科~ 08/03 15:20
cojinyu:人妻OS(糟了..長期飯票要飛了..趕快懺悔) 08/03 15:37
wakauo:原告過度強調被告人的性能力 無罪釋放 = = 08/03 15:42
Amazons:[軍法管不到家務事]真經典 08/03 16:00
upupchang:妳離婚後,若又交往其他男友,是否願意再和我出遊偷情? 08/03 16:09
Mirmo:活該,自己愛當軍人沒時間陪老婆能怪誰 08/03 16:21
webmay:死PU 08/03 16:21
jobli:怎麼沒人轉GirlE_MiliW 08/03 16:23
amaranth94:他媽的真好笑..破鍋配爛蓋 周上尉倒楣娶了個PU 08/03 17:03
amaranth94:還支持老公提告...操,偷情還寫回憶錄,要不要出書啊? 08/03 17:04
shihche623:妳不要講話 08/03 17:12
idolman:小周真可憐 娶老婆來婊自己.................. 08/03 18:04
azeing200:沒辦法,這男的明顯想玩玩,不能放掉手中的飯票! 08/03 18:19
gaygay:大家別吵 犯罪男已經轉往解放軍研究所就讀了 解放大陸! 08/03 18:31
hank11235813:幹了三次 現在說很後悔XDD 08/03 18:52
gaygay:...................................沒再要第四次 08/03 19:16
gaygay:不過女主角再犯這種錯機會很大...網誌上連去誠品都心飄飄的 08/03 19:16
gaygay:誠品型男多又怎樣? 都結婚了隨時想偷吃? 08/03 19:17
gaygay:可憐的老公 08/03 19:17
des1267:三次十萬 人妻好貴 08/03 19:31
fiaoms:PUMA就算嫁了還是PUMA 08/03 20:18
kyogoku:當然後悔啦~~~早知多幹個幾十次 08/03 20:25
tyf99:笨!寫在 blog 上幹嘛,偷吃還不懂得要擦嘴. 08/03 20:30
Lgum:新夯:妳不要講話 08/03 21:18
nightcatman:「妳不要講話。」XD 08/03 21:24
anochen:妳不要講話 ... 08/03 22:19
Yie:呆灣以後說不定可以合法偷情。 08/03 22:42
ppc:玩一玩才說 馬的 長期飯票才是我的幸福啦^.< 08/04 00:16
loverjersey:有圖嗎 08/04 00:45
achentw:這種PUMA早點離一離也好 08/04 00:53
jackloutter:... 08/04 01:11
ULSHAN:討 客 兄 公 ~ 08/04 04:04
bluehttp:嘴巴說不要 身體倒挺誠實的 08/04 09:30
dspswen:無言的嘿嘿 08/04 09:33
kkdird:這是夫妻想詐騙軍官不成憤而提告吧 08/04 11:11
countryj:原來只要說:「你不要講話」 就可以幹到了...真神奇... 08/04 18:32
freakclaw:不要講話。 女:…啊! 08/04 21:53
freakclaw:妳 XD 08/04 21:54
shiningsunny:報導如屬實 那妻子根本有問題 一點都不用原諒她 08/08 07:24
richjf:你不要講話 這五個字要學起來 08/08 08:56
andan: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8/08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