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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只是文學發表的一種媒介,可以增進作品的活潑度, 卻不影響作品的本質, 為什麼網路小說會被區隔成一塊? 很簡單,因為網路小說剛開始發展的時候,這些發表人還沒有影響大社會的能力, 所以就只能被動的遭到媒體/群眾/學者們歸類成「網路小說」, 個人覺得跟現在媒體愛貼七年級是草莓族八年級水蜜桃族等行徑是差不多的。 再過久一點,網路比現在更加更加普及,就不會有人提「網路小說」了, 但如果屆時又跑出新的文學發表途徑,我想也會被那時的人歸成「XX小說」。 至於為什麼會覺得網路小說低一層級? 朋友啊,其實這也是假象, 難道以前就沒有懷抱著寫作夢的文藝青年了嗎? 只是沒有網路這個門檻極低的發表平台,所以大部分的作品沒能曝光, 僅僅少部分寫得頂尖的作品能夠問世,因此平均水準較高, 現在的差別只是有網路了,愛寫的人可以發表, 以前那塊沒被光照到的族群都跳出來了, 但優良作品也因此顯得少數,才會給人「網路小說普遍都不怎麼樣」的印象。 話說回來,網路小說家也有許多佼佼者啊, 前篇鄉民推文中提到的龍族是一例, 美國的史帝芬‧周......不,我是說史帝芬‧金, 他不僅在網路上發表,還開了網路閱讀付費的先河, 你說他是低層次?他沒多久前才拿了國家級別的文學獎勒。 有興趣的話可以來eWriter板逛逛,很多討論串都會令你發現, 「網路小說家」們探討創作技巧從不馬虎。 補個不相干的小八卦好了, 我作夢夢到曾擔任錄音師的老師說, 余天的弟弟余帝唱歌之差勁, 必須一句一句唱,再用剪接合起來。 -- white07:上面連錯了 ┌ ┐ white07:http://0rz.tw/cVXfQ 白色 white07:這個才對 七號 鄉 民:對個屁啦!!!明明兩個都一樣!!!!!!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254.74
HotBloodBoy:煩死了 10/31 13:39
你才煩勒
NBAdog:美國網路小說家>日本>中國>台灣 10/31 13:40
說好的藏獒呢?XD
JackXD:藏獒 10/31 13:40
※ 編輯: white07 來自: 210.192.254.74 (10/31 13:41)
ruemann:史帝芬金有很長一段時間被美國主流文學認為是次級作品 10/31 13:41
kuninaka:可惜現在年輕人文章表達能力越來越差了 10/31 13:41
Kujacob:你才是真正煩 ! 回文滿好笑 有八卦推 10/31 13:43
HELLDIVER:在更遠點的未來 當網路與科技發展到一定程度時 10/31 13:44
HELLDIVER:實體書本可能反而會成為少數族群 10/31 13:44
※ 編輯: white07 來自: 210.192.254.74 (10/31 13:51)
oj113068:XX小說(文學)那段蠻中肯XD 10/31 14:19
lyic:kuni:是啦是啦都是現在年輕人的錯啦(挖鼻孔) 10/31 15:00
iloveilliya:樓上一定沒改過國中生作文 10/31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