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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haha99 (此方不可長)》之銘言: : ※ 引述《MachuPikachu (懶得玩了)》之銘言: : : 狀況一(現況):採固定給付價 : : 健保花錢 : : 然後錢被藥商跟有能力的醫院(看殺價能力)賺走 : 簡單一個問題:能不能讓民眾自費補齊差額 : 好比說醫生開 Acetaminophen 目前不可以, 但是二代健保有開放,但是醫改會反對 ~~~ 第四十三條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提供給被保險人之藥物,屬於同有 效成分之藥品或同功能類別之特材,保險人得支付同 一價格。 屬於新增列之藥物,保險人得訂定給付上限。前項藥 物,被保險人得選用高於保險人支付之同一價格或給 付上限者,但應自行負擔其差額。前項負擔差額之品 項及實施時間,由保險人送請監理會討論後,報請主 管機關核定公告。 ~~~ 但是 前段有標明 "特材" ,後段卻沒有指明 "特材" 特材是否開放負擔其差額 !? 若不開放,那目前部份開放差價的特材 (塗藥支架),可能就違法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101.186
luuluu:依改會...好會募款喔 04/17 13:37
luuluu:來 去 捐 款 04/17 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