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hoboks (hoboks)》之銘言: : 二、揪競 醫生對於何維莊博士的治療過程中有無過失 : 您文稱何維莊博士的治療無任何過失 : 這時李組長眉頭深鎖 :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 以下直接從判決書節錄幾點法官的答案 : (一)上訴人丙○○未於前一天問診,並無過失 : (二)關於被上訴人甲○○究竟係因先天性喉部構造異常,抑或因 : 上訴人丙○○多次插管造成氣管痙攣導致困難呼吸道? : 法官認為是前者 故無過失 : (三)上訴人丙○○於麻醉誘導時所選用中長效之肌肉鬆弛 : 劑並無過失 : (四)上訴人丙○○於發現 : 插管困難後,未立即為氣切之決定,猶在嘗試第3次插管及 ^^^^^^^^^^^^^^^^^^^^^^^^^^^^^^^^^^^^^^^^^^^^^^^^^^^ : 做無用之經口人工氣道、經鼻人工氣道急救,在判斷氣切之 ^^^^^^^^^^^^^^^^^^^^^^^^^^^^^^^^^^^^^^^^^^^^^^^^^^^^ : 時間上顯有延誤,實可認定,其有過失至明。 ^^^^^^^^^^^^^^^^^^^^^^^^^^^^^^^^^^^^^^ : 所以原文說得沒錯 的確莊博士喉部構造異常 這部分插管無過失 : 您的文章稍微有誤 並不是完全無過失 在延誤氣切上有過失 ^^^^^^^^^^^^^^^^^^ 平心而論 這是醫療人跟非醫療人的看法落差很大 但如果非醫療人員可以到醫院"實習"幾個月 看法保證跟原先不同 教科書或急救準則一定會有若A不行則B 譬如就如同上例 若困難插管是否要馬上考慮作氣切 準則上說若困難插管 馬上就要作氣切 有插過管的都知道 在那個危急的當下 就算是困難插管 只要那一下放的進去 結果必定比馬上再做緊急氣切要好 也更快(插管放進airway不到五秒鐘) 但是馬上作一個氣切 再怎麼快 從找環甲狀軟骨膜 劃刀 用器械去撐開 去探 表層深入深層 到看到氣管 然後再劃開氣管 再把人工氣管放進去 跟我說這有多快? 最厲害的世界麻醉科 緊急氣切冠軍可能也要超過兩分鐘 為什麼? 因為要緊急氣切 病人血氧濃度必定不好 氧氣進不去 可能在不到一分鐘內 血氧就從85%掉到45% 這時候病人該也就註定成為植物人 所以就算是台灣急診的前輩寫的書 也都提到 雖然教科書上寫的 若困難插管要實行氣切 "但臨床上敢實行此法的醫師實在少師又少" 醫師不是神 不知道一定插不進去 但是如果插的進去 絕對比作緊急氣切更好 更及時 更能挽救病人的生命 且以熟練度而言 每個醫師對插管絕對比氣切更強 但是其他人習慣以"為什麼不這樣 不是可以這樣嗎?" 以為醫療行為就像沒飯吃就去買麵一樣這麼簡單 不是的 就像準則寫到sepsis(敗血症)要打大條靜脈管路 但是偏偏很多sepsis的 病人血管難打的要命 中央靜脈導管也容易有變異 光單單這一個步驟 就可能搞死一堆急診醫師跟護士 那就遑論下一步流程了... : 所以關鍵的鑑定部分 就會委託行政院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下簡稱醫審會)鑑定 : 法官沒辦法判斷醫學專業的部分 就只能從醫審會的鑑定結果來寫有無過失的結果 : 上述四點結果 就是從醫審會的四次鑑定報告得出來的 : 根據我的經驗 : 醫審會鑑定小組的成員 2/3都是醫生 : 鑑定小組初步會委外給其他醫生鑑定 : 醫生會想搞醫生嘛? 醫生會不會怕這次亂寫別人的鑑定 下次換被人亂寫? ^^^^^^^^^^^^^^^^ 台灣醫界最厲害就是內鬥 才會搞成世界最便宜的醫療還被窮追猛打 : 球員 裁判 都是自己人 你怎麼跟我鬥呢? : 我也曾經看過鑑定出來的報告 對於沒問題的部分就會直接給無過失的答案 : 如果有問題的地方 就會顧左右而言他 利用數據干擾法官的判斷 : 到最後法官竟然也把那個有問題的地方 判成是沒問題的Orz 待急診 內外科一些時間後 在跟病人與家屬溝通後 你會發現 家屬與病人的想法的確跟你落差很大 一個血淋淋的例子 一個泌尿道感染併敗血症的病人家屬 在ICU(加護病房)跟主治醫師差點吵起來 因為病人家屬拒絕打CVP(中央靜脈導管) 他說"醫師 你要跟我保證他救的活才打 救不活就不要打" 主治醫師說"醫療沒百分之百的啦 但是他現在就是需要打CVP 沒人這樣的啦" 最後雙方被請到ICU的討論室協調 但是你會發現 家屬並不是刻意在盧 而是他真的是這樣認為 "救的活再救阿 救不活打那隻不是多增加痛苦?你要跟我保證再做阿" 但所有從事醫療行業的人聽到這家屬這句話只能搖搖頭 苦笑 所以聽到很多家屬在醫院抱怨"阿人來醫院時都好好的 怎麼現在會變這樣.." 真的一點都不奇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77.201
momogo11:民眾醫療知識本來就很不足夠.. 11/22 19:59
jagdzaku:好好的人怎麼會來醫院 11/22 19:59
CutMyGG:不然送去醫院幹麼 直接送殯儀館好不好? 11/22 20:00
jarry1007:雞雞~雞雞~~ 11/22 20:00
jagdzaku:真的,直接送去埋就好了,如果是像二樓這種態度的 11/22 20:01
graduater:醫生可以說醫療不是百分百 那其他行業也可以說職責不是 11/22 20:01
graduater:百分百 11/22 20:01
graduater:是這樣嗎? 11/22 20:01
HunterKiller:樓上的觀念好奇怪...醫生又不是神... 11/22 20:02
graduater:氣象局也不是神阿 很多都不是神阿XDD 11/22 20:02
mcid:對這種刁民就公事公辦. "我跟你說不一定會好,要不要打你決定" 11/22 20:02
HunterKiller:不醫一定死,醫了卻不一定能活,你選哪個="= 11/22 20:03
jarry1007:樓上真的這樣講家屬會更生氣吧? 11/22 20:03
mcid:不要覺得他們只是心急的弱勢家屬 對這種會咬人的 不需要憐憫 11/22 20:03
HunterKiller:你希望聽到的是讓你開心的場面話還是讓你生氣的實話 11/22 20:04
graduater:真糟糕病患真弱勢 還要被醫生欺負 ˋ(′_‵||)ˊ 11/22 20:04
mcid:氣什麼 生病又不是醫院害的 現在是我在幫你 搞不清楚狀況 11/22 20:04
airforce1101:樓上噓的怎不去當醫生??考不上??? 11/22 20:05
Wush978:關於準則和實際執行的落差, 我想很多地方都有吧 ex: 當兵 11/22 20:05
airforce1101:修是樓樓上 11/22 20:05
jagdzaku:不爽不要去那家阿,可以選的醫院很多啊 11/22 20:05
Wush978:問題是你要家屬接受一個人送去作麻醉, 結果就變成植物人.. 11/22 20:05
HunterKiller:自身免疫都沒有百分百了,還奢望醫療能百分百? 11/22 20:06
HunterKiller:去進化一下搞不好還比較有用... 11/22 20:06
graduater:我是覺得阿 #1B2H7IDi (Gossiping) [ptt.cc] 中有個推 11/22 20:06
VictorTom:推專業解釋, 醫療行為沒有百分之百, 能保證結果的, 除了 11/22 20:07
maxinehou:的確是呀!如果家屬醫療知識都和醫療人員一樣好,醫療 11/22 20:07
graduater:文說的 "就像鄉民說的,人都是自私的"... 11/22 20:07
maxinehou:人員又怎麼會需要花這麼多時間&努力去學習這些呢? 11/22 20:07
VictorTom:神以外, 大概只有故事小說作者筆下的劇情而已.... 11/22 20:07
graduater:當然相信大部分醫生不會,但要如何在當下確定該醫生不事 11/22 20:07
maxinehou:醫療本來就不是靈丹妙藥,可以起死回生,可是最起碼當 11/22 20:08
graduater:那一小部分自私的醫生呢? 11/22 20:08
maxinehou:家屬需要的時候,應該能夠給吧 11/22 20:08
chucklee:給啥? 11/22 20:10
Wush978:醫界需要的是一個有效的方法 分辨出病人出狀況的責任歸屬 11/22 20:10
neutrophil:要百分之百的醫療呀~~不是嗎? 11/22 20:10
neutrophil:責任歸屬,只要出事我就要「強烈懷疑」有醫療疏失~ 11/22 20:12
graduater:不 樓上你誤解了.... 11/22 20:12
mcid:強調責任歸屬的代價就是防禦性醫療 三輸而已 11/22 20:13
graduater:按照之前上面的說法 醫療不是百分百 但是 11/22 20:13
graduater:一般民眾要的是 醫生已盡力(不自私)的百分百醫療 11/22 20:13
graduater:至少醫生要百分百盡力... (不過怎能確定醫生有完全盡力? 11/22 20:14
neutrophil:請教G兄,您覺得本案麻醉科醫師有無盡百分百的力量 11/22 20:14
graduater:老實說 因為我沒有醫療背景 所以我無法確認 11/22 20:15
neutrophil:簡單來說,法官覺得沒有,家屬覺得沒有,醫生自覺有~~ 11/22 20:15
graduater:這就回到 #1B2H7IDi (Gossiping) [ptt.cc] 中的問題... 11/22 20:15
shoujay:一般民眾就是用結果來看盡不盡力 11/22 20:15
neutrophil:如果以一位醫師的觀點來說,我覺得這位醫師盡力了~~ 11/22 20:15
suantou:推一下這篇 11/22 20:16
HunterKiller:這種個人認知有所差異的問題,您認為要如何規範? 11/22 20:16
mcid:法界要不要加入誰叫你自己選了這個醫師這種概念 11/22 20:18
mcid:醫療是種很特別的行為 他不是在買東西 他可能無法重來一次 11/22 20:21
qpzm:跳針王又再跳針 11/22 20:22
mcid:當不幸發生的時候 我們同感遺憾 但是你 病人家屬 11/22 20:23
mcid:你不要以為只有你有感覺 我們同感遺憾 11/22 20:24
mcid:當車禍發生的時候 也許不是只有一方面倒楣 <--是這個概念 11/22 20:27
chucklee:乾脆家屬跟醫師對賭算了 賠率用風險算 11/22 20:29
graduater:我跟N大聊過了 還算能接受他的看法 就醬吧 11/22 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