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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inomae (SPEC)》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洪仲丘關鍵血液樣本不見? 軍醫局:搞丟 : 時間: Tue Aug 6 18:57:01 2013 : : : : 洪仲丘關鍵血液樣本不見? 軍醫局:搞丟 : : 洪仲丘關鍵血液樣本不見? 軍方到底有沒有涉及滅證?怎麼這麼重要的資料會遺失!洪 : 仲丘要關禁閉前,被帶到813醫院體檢.但奇怪的是,一切的數據都在,但當中,可以看 : 出身體狀況的 重要血液樣本,卻不見了!是沒有按照規定抽血檢驗?還是數據呈現不正 : 常 硬把洪仲丘送禁閉,事後被東窗事發緊急銷燬了嗎?還是血液檢測報告也被偽造?軍 : 檢恐怕也要仔細釐清。 : : 東森新聞-2013年08月06日 下午14:58 : 無意為軍醫局說話、但這種偏差報導 只是在扇動外行人、製造無意義的爭吵 一般醫療機構若不做特別處理 血液檢體通常在4度冰箱保存7至10天 7天最多、10天我所知多半是檢驗所 依各機構需求而規定略有不同 但其實這樣保存、只能追蹤檢驗前是否有問題 如是否有抽錯採血管、貼錯名條、甚至抽錯人或送錯單位等等 對於大多數的檢驗數據本身的再現性、超過一個小時後就是:僅供參考 超過兩個小時、專業點的MT 會建請重新採檢 超過一天的又是變動極大的項目、依專業是要拒絕的 (依專業啦、大家懂的...) 看到這新聞、我立即去找懶人包看時程表 洪仲丘是6月26日去體檢 出事送醫則是在7月3日 至此已過7日、若813 的規定是7 天、那檢體被丟棄是正常的 就算是10天丟棄==剩下的兩天機會 也是要軍檢主動要求保留才對=雖然我並不敢想他們會這麼做 或許有人會說、813 應要主動保存呀 但其實這意義真的不大 如同我前述的時效問題 出事時的檢體真的沒有複檢的意義了 反而是保存當時的病歷和原始檢驗數據 才是真正有助案情的實證 這篇報導、根本別有用心、鄉民們別被釣上了 : : http://video.n.yam.com/20130806664103/%E6%B4%AA%E4%BB%B2%E4%B8%98%E9%97%9C%E9%8D%B5%E8%A1%80%E6%B6%B2%E6%A8%A3%E6%9C%AC%E4%B8%8D%E8%A6%8B%EF%BC%9F%20%E8%BB%8D%E9%86%AB%E5%B1%80%EF%BC%9A%E6%90%9E%E4%B8%9F : http://ppt.cc/6eGy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11.240.126.84 : 噓 rriver:op ㄌ 08/06 18:57 : 噓 mazda99:惹 08/06 18:58 : 噓 goshfju:這個事件 國軍出現的所有單位都是黑的... 08/06 18:58 : 噓 yaloti:國軍可信度 樓下你說呢 08/06 18:58 : 噓 billybbb:看一次噓一次 軍檢怎麼不去應徵三立編劇 08/06 18:58 : 推 roder:版主把我的文章刪了 怒 08/06 18:58 : 噓 sitifan: 08/06 18:58 : 噓 karlrecon:813小護士: 我以為是叫來的COCO喝掉了 08/06 18:59 : 噓 bryantkk:知道屍體燒掉了 抽不到血液 就趕快丟了 08/06 18:59 : → nicksths:每天看這種泯滅人性的新聞 真的很怒! 08/06 18:59 : 噓 buddar:幹!肏你媽b,這樣的軍隊可以作戰? 08/06 18:59 : → meredith001:去你媽的垃圾國軍 08/06 18:59 : 推 Leo4891:他媽的軍檢甚麼都可以搞丟 軍派立委還好意思說改革會完蛋? 08/06 19:00 : 噓 revive25:反正證物都會剛好不見的啦 08/06 19:00 : 噓 w113353:國軍發現鋒頭不對 就開始耍廢了 08/06 19:00 : → GodsRevival:到底驗完身體之後多久可以丟棄血液樣本?這是合規定的? 08/06 19:01 : 噓 m21423:什麼都消失最好這麼巧 08/06 19:01 : → netsphere:不意外了 08/06 19:01 : 噓 KingKingCold:有沒有最會保密最會應對機密的軍人,什麼證據都會搞 08/06 19:01 : → kobala:是不是該辦人湮滅證據? 08/06 19:01 : 噓 koflll:國軍滅證的速度 他說世界第二 沒人敢說世界第一 08/06 19:01 : → Leo4891:證物整天都搞不見 我看叫法律系學生辦案都比你曹金生強 08/06 19:01 : → KingKingCold:丟的八卦?????? 08/06 19:01 : → Justisaac:你確定要法律系 我覺得我找個派遣都比他厲害XD 08/06 19:01 : → kobala:原以為國軍只有做假帳世界第一 想不到銷毀證物也不落人後 08/06 19:02 : 噓 billybbb:老將說沒軍法無法帶兵 現在有軍法連個物證都無法保全 08/06 19:02 : → cat5672:哀 這次修法與其說是為了洪 還不如說大家被軍檢嚇到了... 08/06 19:03 : 噓 disyou:一定是造假的阿....怎可能當天就驗出來......... 08/06 19:03 : 噓 sitifan: 08/06 19:03 : → Justisaac:就是因為無法保全證物才好帶兵(!? 08/06 19:03 : 噓 speed44:軍醫局長也抓去關禁閉啦 08/06 19:03 : → Justisaac:驗血超快啊丟到機器裡面其實10分鐘就好了 08/06 19:03 : 噓 FrankB:影帶不見,血液樣本不見,通通都否認就好啦,軍檢不意外 08/06 19:04 : 噓 lion198:阿你的薪水怎麼沒搞丟??????? 08/06 19:04 : 噓 bbbruce:笑掉我大牙 軍檢好樣der 08/06 19:04 : 噓 lovearainy:什麼事都會發生 08/06 19:05 : 噓 haozip:完全滅證.........手腳真是俐落 08/06 19:05 : → a609248:什麼都剛好不見 08/06 19:05 : 推 elfria:遺體會不會也搞丟了? 08/06 19:06 : → haozip:該不會說被吸血鬼喝掉...... 08/06 19:06 : → ckgegg:軍醫局:阿 要丟丟丟丟丟丟丟丟丟丟丟丟丟丟丟丟丟丟丟丟了 08/06 19:06 : 噓 Blue6:誰信 08/06 19:06 : 噓 KingKingCold:洨董,陳揮文,銀正雄都信了,相信軍醫局不小心丟掉 08/06 19:08 : 噓 phenox286:一句話丟了就沒事了喔... 08/06 19:09 : 噓 billybbb:全台只能眼睜睜看著重要證物一個個巧合的搞丟 08/06 19:09 : → KingKingCold:十年來台灣最大的國軍醜聞的關鍵證據,一切都是不小 08/06 19:09 : 噓 monicae:太扯了啊 08/06 19:09 : → KingKingCold:心,真是巧合 08/06 19:09 : 噓 halusai:689:丟了就丟了呀 奇怪耶 08/06 19:09 : 噓 c93cj3:終生俸跟官職怎麼不會搞丟 08/06 19:09 : → GiantLai:幹你娘 08/06 19:09 : 噓 hahn:操她媽的好誇張........................................... 08/06 19:10 : 噓 silentence:存個血清也不會佔多少空間 zz 08/06 19:1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1.3.41.55
Leo4891:軍醫院可以說"已丟棄" 而不是"弄不見" 08/06 19:35
birdy590:已經死人了就是證物, 軍檢的證物保全能力真是舉世無雙 08/06 19:35
kkkkk9:那應該說已丟棄而不是"搞丟",除非記者加料? 08/06 19:36
peiring:他幹嘛不說已過保存期限,故"銷毀"或"丟棄",而是說"不見" 08/06 19:36
hipocritos:先補血 08/06 19:36
Leo4891:說搞丟 不就是沒按照規定保存的意思? 所以才"搞丟了" 08/06 19:36
新聞寫:搞丟、但依台媒的習性、參考就好、內容要自已辯證一下
Hotsheep:這種證物可歸類為一般檢體嘛?誠心發問 08/06 19:37
所以才說軍檢要主動要求保存呀、這樣才會變成證物
wildbloodcat:從一開始就是僅供參考好嘛, 迅速衰變是沒分開血清 08/06 19:37
neoma:搞丟不見是記者寫的 記者叫你吃屎你也吃? 08/06 19:37
Leo4891:軍醫院大概是慌了吧 所以才會被記者釣魚上鉤 08/06 19:37
silentence:實務上就是你講的這樣 查這個意義不大 08/06 19:37
※ 編輯: gfneo 來自: 101.3.41.55 (08/06 19:40)
peiring:你怎麼知道是記者寫的? 08/06 19:38
GHIBLI:在別的新聞 813表示說他們只保留了1天 不單純阿這個... 08/06 19:38
wildbloodcat:其實檢體只要有複檢過, 它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原資料 08/06 19:38
neoma:發在電子報不是記者寫的難道是醫院去寫的? 08/06 19:39
neoma:平常沒事罵記者 要借刀殺人時記者又很好用了? 08/06 19:40
peiring:拜託,我的意思是說你怎麼搞丟兩字是記者自創,而不是引述? 08/06 19:40
gsachong:先補血 08/06 19:40
peiring:我當然知道新聞一定是記者寫的啊 08/06 19:41
drift1943:噓n小 你是沒看到有引言嗎 →軍醫局:搞丟。 08/06 19:41
outlookXP:一般醫院是保留7天,而813保留死者是一天。 08/06 19:41
neoma:記者寫的你不先懷疑一下? 看了就先痛罵醫院滅證? 08/06 19:41
ChampYen:補血, 我覺得有道理 08/06 19:41
GodsRevival:專業給推 對陰森新聞要特別當心 08/06 19:42
peiring:我那有痛罵,我只是問他為何不說"丟棄",要說"不見" 08/06 19:42
gfneo:說只保存一天那就要看他們的sop和實際作業是否符合 08/06 19:42
gamania10000:只要是反政府的.都很好煽動 08/06 19:42
neoma:丟棄 不見 遺失 找不到 記者愛怎麼寫你就怎麼看? 08/06 19:43
Leo4891:人家有去採訪 軍醫院自己說"搞丟了" 08/06 19:43
peiring:那原po怎麼寫你就怎麼看? 08/06 19:44
neoma:所以 丟棄 搞丟 不見 遺失...等詞彙都比事實重要就對了? 08/06 19:45
Leo4891:你懂不懂 搞丟證物 的重要性為何? 證物搞丟能還原事實? 08/06 19:45
waynechiu:這篇說的就是事實阿 只是軍醫局給的理由太北七 08/06 19:46
Leo4891:丟棄=>照程序 搞丟=>涉及湮滅證據 國文沒學好? 08/06 19:46
peiring:不要無限擴大解釋,沒有人說這比事實重要好嗎? 08/06 19:46
peiring:其實搞丟並不涉及滅證,滅證要有故意,搞丟是過失 08/06 19:48
Leo4891:ok....誰知道是有意還無意, 就像畫面不見是因為插頭被拔掉 08/06 19:49
waynechiu:血液檢體保存多久 各醫院都有SOP可查 但軍醫局根本不懂 08/06 19:50
ironkyoater:所以你覺得這樣搞定很正常嗎? 08/06 19:50
gfneo:813方面、病歷和原始報告的保留才是重點、真的別被爛媒牽去 08/06 19:50
waynechiu:亂發言的結果就是被鞭 明明一件正常的事情可以搞成這樣 08/06 19:50
gfneo:有意無意查sop和平時程序就能了解 08/06 19:51
GodsRevival:剛又看了一次新聞 軍醫局的人根本沒出現 搞丟是誰在講 08/06 19:52
fddk:也想提醒一下各位霉體依然是霉體,不為因為現在國菌發酵就消毒 08/06 19:53
peiring:那一台? 08/06 19:53
cookcake:補血 08/06 19:59
waynechiu:把血液樣本丟棄這件事的責任應該是軍檢 不是醫院 08/06 20:00
waynechiu:當初自己沒去扣押的 照SOP丟掉樣本也會被鞭? 08/06 20:01
waynechiu:除非能查到跟洪同天抽血的檢體 只有洪的被提早丟 08/06 20:02
waynechiu:這才會構成醫院有滅證 08/06 20:03
moonshen:仇記者也要有點腦... 08/06 20:03
mayanino:幫你補血,記者訪問的是誰? 08/06 20:03
lamune:你用的標點符號超奇怪 08/06 20:12
gfneo:我用的是孤兒平版、能找到輸入法我已經很感謝了XD 08/06 20:13
akirakid:那只要回答說依程序處理就好了吧 08/06 22:42
Jiapie:樣本不見了,當初的報告呢?有可能調出來看看內容嗎? 08/06 22:53
Jiapie:軍檢沒扣到的血液報告,醫院應該有存檔吧? 08/06 22:53
bilibala:怎麼覺得你才是被釣上的?如果照規定丟棄幹嘛說搞丟?被 08/07 01:19
bilibala:亂報幹嘛不發新聞稿澄清?要被人汙衊搞丟證據呢? 08/07 01:20
LionRafale:醫院說過期不保留. 記者寫作搞丟 08/07 04:28
LionRafale:會很意外嗎 08/07 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