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miaooooo 你通篇文章都有點在指責醫界 我對法律不瞭解,但我就你這篇文章來回答醫界人的看法 但也必須先說明,就算我已經主治醫師10幾年我還是對法律很不瞭解 : 醫界則是..... (沉默),修法後喊說還是解決不了問題的就是這群人。到底為什麼?我也 : 不知道,有請各位前輩開釋。這群人是重點族群,如果化解不了這些人的疑慮,法律設計 : 再完善也推廣不了民眾CPR。 你這問題跟下面法條有關 : [註] 法條如下: : 緊急醫療救護法 : 第 4 條 : 本法所稱緊急醫療救護人員(以下簡稱救護人員),指醫師、護理人員、救護技術員。 : 第 14-2 條 : 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 : 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 : 救護人員於非值勤期間,前項規定亦適用之。 所以按照法條來說 只有非救護人員可以免責 這樣你還說醫師可以free 救人? 或是你說的醫界仍然沉默, 這不是廢話嗎 我們今天探討的不是醫療免責權,醫療去刑化 舉個例子, 我今天是放射科的醫師,我走在醫院的走廊上, 有人路倒我進行CPR, 直到醫院的人員來接手 但病人仍然死了,病人家屬告我,說我只是放射科醫師, 想必對CPR不如急重症專科的醫師專門 是我的醫療業務過失,急救流程不當,導致病患死亡 請問現行法條有給我任何保障嗎? 按照你寫的這兩條我看不到喔 再看看之前的新聞,,一個醫院裡面的技術人員, 在醫師抵達之前對病患CPR時操作電擊(這在ACLS內是很標準的行為) 結果後來病患仍然死亡了,家屬還告他, 他居然還被判有罪,雖然緩刑,你心中做何感想? 你有甚麼資格說醫界沉默是不對的呢? 台灣法律有給我們這些 "想要熱心" "那時只是路人" "雖然我有專業執照" "我是有專業執照的路人" "他不是我病人" 的這些人來急救? 如果他今天是我的病人,我們醫病關係才成立, 所以你再來跟我講這是不是醫療去刑化的問題 但我今天只是走在醫院裡面的路人,我可以無憂的幫病人急救嗎? 現在台灣已經是,起死回生是應該,死在醫師手上是過失了, 你希望醫界不沉默? 你來當好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92.192.90.20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5132225.A.F21.html ※ 編輯: oberon1013 (192.192.90.200), 06/24/2015 15:51:54
sionxp: 講那麼多 會不會口渴 喝杯茶吧~~ 06/24 15:52
colchi: 我也是醫師,我想修法的用意是鼓勵大眾CPR,沒什麼不好 06/24 15:56
colchi: 醫院內的事務屬醫事人員業務範圍,尋求庇護就有點苛求了 06/24 15:57
arlun: 鼓勵在路上失去心跳呼吸的人 能被路過的任何民眾去救助 06/24 16:01
immer: 如果這樣對路人醫護的庇護算苛求的話 那就等急救小組來吧 06/24 16:22
koll: 管他怎麼寫 光跑法院就夠你吃的了 06/24 16:32
mucoci: 反正人死了不關我事 救人還會被告 還救幹嘛 06/24 16:46
miaooooooooo: 問題是,這次修法從來醫護人員就不是主角,本來立意 06/24 19:38
miaooooooooo: 只有鼓勵民眾CPR。下班的醫護人員免責是勉強爭取的 06/24 19:39
miaooooooooo: 簡單來說,人家根本不可能同意醫師上班中,救人可以 06/24 19:39
miaooooooooo: 免責,這是底線。那要如何在這個狀況下把對醫護人員 06/24 19:40
miaooooooooo: 的保護最大化?那就是你的底線我不碰,但是你底線外 06/24 19:41
miaooooooooo: 的狀況都要爭取到保護。所以變成非執勤時間的救護人 06/24 19:42
miaooooooooo: 員都適用這個保障。 06/24 19:42
miaooooooooo: 總之,重點是鼓勵民眾CPR,如果把重點放在自己執勤 06/24 19:43
miaooooooooo: 中遇到的急救場面,那當然不符合好薩瑪利亞人法呀~ 06/24 19:44
miaooooooooo: 值勤中的醫師當然也該要保護,您提到您是放射科醫師 06/24 19:45
miaooooooooo: 會被挑戰說不是急救專門,無奈大家還是會覺得醫師就 06/24 19:46
miaooooooooo: 是不能犯錯,所以法律不願當成一般民眾去保護。 06/24 19:47
miaooooooooo: 要改變這個怪現象,需要的不是把重點放在一般民眾的 06/24 19:48
miaooooooooo: 好薩瑪利亞人法,而是需要保障所有醫護人員醫療行為 06/24 19:48
miaooooooooo: 的醫療去刑化。 06/24 19:48
miaooooooooo: 如果一直說台灣的好心人法沒有保護到上班中的醫護人 06/24 19:50
miaooooooooo: 員,那就真的是張飛打岳飛了。 06/24 19:50
miaooooooooo: 我跟你的立場是一樣的,院內的緊急狀況也應該要有保 06/24 19:52
miaooooooooo: 護,無奈這不是重點擺在院外的緊急醫療救護法管的 06/24 19:53
hamanda: 其實這條法律本來就是在保障路人,一般人,只是順便偷渡 06/25 05:27
hamanda: 一下保護不在值勤中的醫護人員,而且在國外,醫護人員在 06/25 05:28
hamanda: 這類法律中有很多還是不被保護的,所以我認為,醫護人員 06/25 05:29
hamanda: 可以在這種情況下置身事外,因為界限較為模糊,但是真的 06/25 05:31
hamanda: 期待一般人會因為這條法律通過的關係較為勇於救人! 06/25 05:31
hamanda: 但我想請教一下miao大,在國外(西歐國家)施救者被告的 06/25 05:33
hamanda: 情況有像台灣這樣普遍嗎? 06/25 05:33
amilu: 推 06/25 12:26
zp01: 閲 06/25 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