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aacc (小元宅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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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好奇] 有沒有外商已經從大陸撤資的八卦
時間Tue Feb 12 08:52:40 2008
原作說:
路濕了,應該大概聽說可能是龍王生氣發怒所以下雨了
我回文:
路的確濕了,不過不是下雨,而是有人灑水喔,原作講錯了
要不然可以去google一下關鍵字
您的插嘴回文:
下雨當然路會濕原作沒有講錯。
接下來一堆經濟學大師的理論。。。
針對勞動合同法的部分,我要講的之前的文章都講了。
『牛頭不對馬嘴』這句話原句奉還。
至於經濟學大師的理論,我都會拿來參考啊,但是還會用自己的眼睛觀察。
很多事情是資方獲益還是勞方獲益,不是經濟學家說了算,而要看政府如何施政。
講大陸的case我看的比您多太多了,但是在這邊提鄉民們(不是指您喔)沒有共鳴
談談台灣的例子
台灣的勞動法規如勞基法,到底是維護資方權益還是勞方乞求一個最低限度保障
也吵很久了
身為一個小小勞工,我看到的都是勞工權益被資方無情踐踏的部分
最近一次2005年的法令修改,更是讓人難過
那6%的公司提撥部分,絕大多數在2005/7/1被資方算在年度調薪或獎金裡面
這幾年來許多人求職時,這部分也都算在勞方的個人負擔裡面
請問在政府無力制止資方如此行為的狀況下
經濟學家的美好模型,6%這個數字的理論基礎,有任何意義嗎?
經濟學模型下面的資方利益或是勞方利益,都是理論推導的結果
請告訴我哪一個經濟學模型可以詮釋中國大陸這個經濟體的運作模式?
這個十幾億人口的運作機制,複雜到極點。
你今天只看資方勞方,有沒有考慮到政府跟黨扮演的角色?
他們又算是勞方還是資方呢?
許多人認為新勞動合同法把黨跟政府應該照顧人民生老病死的責任轉移到公司身上
請問在經濟學大師的模型裡面,這種社會主義國家的作法如何定位?
更別說從中央到地方政府許多政策補貼、官民不分、繁如星斗的規費
以及任意調整免稅規劃跟特許行業的影響
誰能預料或評估的到呢?
對於升斗小民,眼前拿到手的才是真的,其他都是虛無飄渺的。
這也許是短期甚至長期的最佳解喔!
至於資方的營運成本,說真的
在大陸當資方,營運成本接近無限大算不算是新的八卦呢?嘻嘻...
※ 引述《DarrenTao (鄉民)》之銘言:
: ※ 引述《isaacc (小元宅爸)》之銘言:
: : 這位鄉民,我不知道你的研究是怎麼做的
: : 我非常感嘆出錢給你們的單位
: : 因為您的論調實在是一整個亂入。
: : 做研究總要注意題目跟論點吧!
: 要批評是無所謂,不過還是煩請看清楚文章再批評...
: : 請注意原作者寫的是:
: : 『只要勞工違反上面的條例, 老闆就可以直接開除員工,而且不用付啥遣散費之類』
: : 請問對於這個議題有深入研究的你
: : 這段話對嗎?
: : "新勞動合同法"可以自己去google,裡面哪一段話是講這個的?
: 拜託請搞清楚:
: 「法律裡沒有這麼訂,不代表不會導致這個事實。」
: 「法律裡這麼訂了,不代表你違反了會怎樣。」
: 尤其是在中國。法律要行政體制的配套,否則跟法律寫的完全不是同一回事。
: 你該不會以為物權法頒出來,中國就沒有徵地問題了?
: : 這個法令剛好相反
: : 『老闆幾乎無法開除員工,而且就算是員工胡搞仍然得付遣散費』才是真相
: 牛頭不對馬嘴。
: 我要說的是:
: 「很多老闆就算員工沒有胡搞,
: 只因為法律推出來讓他擔心,因而遣散員工,不發任何補償,員工也無力依法維權。
: 然而現在法律讓員工更想維權,所以亂七八糟衝突更多。」
: : 也正因為如此,這個法律大幅提高了當老闆的成本
: : 也因此才會出現千奇百怪的現況
: : 從去年公布草案到2008/1/1正式實施的過程中
: : 才會有各種亂象,因為老闆想規避新法令引起的額外負擔。
: : 台灣每次修改勞基法,也都會出現類似但規模小很多的場景
: : 只要是增加資方負擔的新政策或法律,一定會讓老闆想出許多怪招想規避
: : 自然就會引起勞資糾紛,而且非常多件
: : 至於這種改變對資方有利或是對勞方有利
: : 向來是見仁見智的問題
: : 目前的法令更改非常顯然對勞方有短期優點
: : 開玩笑
: : 就因為『老闆幾乎無法開除員工,而且就算是員工胡搞仍然得付遣散費』
: : 勞方還不爽的要命嗎?
: 這不是勞工爽不爽的問題,而是讓他想要爽的程度增加的問題。
: 問題是想要爽不等於可以爽。沒利益就是沒利益,別說不出道理就賴給短期利益。
: 勞工認知到的自我權利會增加。注意,中國法律給他的是「自以為應該有的權利」
: 是啊,法律裡面寫應該有,問題是他並沒有足夠的維權力量。
: 勞工認為「應該有」的增加,企業提供「實際有」的不變,就會增加衝突。
: 許多企業不變就是不變,是造成衝突的原因。勞資雙輸。
: 有些企業變了,成本提升,這些企業部分被淘汰。勞資雙輸。
: 這麼簡單的邏輯看不懂嗎?
: : 更別說不簽合約的老闆得受懲罰,第三次聘用就變成終生聘用合約等條款
: : 更是大幅度的增加了勞工的保障
: : 至於長期利益在那邊?會不會嚇跑資方反而損及勞方長期利益?
: : 這就有待時間來證明啦。
: : 反過來說
: : 如果真的跟原作說的一樣
: : 『只要勞工違反上面的條例, 老闆就可以直接開除員工,而且不用付啥遣散費之類』
: : 請問還會有那個老闆想要跑?真是開心歡迎都來不及喔~~~
: 再講一次好了,一條條推出來看會不會比較容易瞭解:
: 1. 中國法律一向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見機行事,掛靠關係
: 2. 有的企業完全不鳥員工。現在法律讓員工更想被鳥,更想爭權,
: 但是員工沒有體制內的權力爭權,就罷工鬧事。企業可以靠政治力壓住。或者妥協。
: 這時請回到真實世界,「鬧事那些員工必然會被處置。倒了原本法令下不會倒的楣」
: 3. 企業決定好好鳥員工。成本增加。
: 這麼一批成本增加的企業中,有些會被淘汰。
: 不被淘汰的是背後有政治力撐、偷偷不守法、或是資本雄厚。
: 被淘汰的企業將是一些曾為中國經濟帶來活力的地方企業,
: 裡面將失業的則傾向最需要工作的勞工。
: 勞資雙輸。這樣,還有什麼疑問嗎?
: 看中國,不能只躲在自己的廠裡看,不能只從大廠看,不能只以資方角度看,
: 更不可以光從法律的字面上來看。
: 土地問題也是一樣。
: 權利保障的條文越多,只不過是增加兩造針對權利的爭端然後造成雙輸罷了。
: : 也因此才會有許多之前連舊勞動合同法都沒有遵守的老闆
: : 準備關廠往外跑
: : 這些廠商據說港商最多,台商第二,韓商日商也不少
: : 但是歐美廠商除了增加成本外,關廠跑路的很少
: : 就算如此,富士康跟康師傅在這個法令之後更為如虎添翼,戰力更強
: : 這才是讓人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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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5.226.180
推 yushei:沒有共鳴 但是我有在看喔 02/12 09:06
→ chirmanmao:老實說,我看不懂你們倆在講什麼,表達能力要提高... 02/12 09:11
→ isaacc:謝謝指教喔。毛主席對台灣勞動基準法有研究嗎? 02/12 09:13
→ chirmanmao:沒有研究,我只是看不懂你們po的東西 哈哈 02/12 09:16
→ isaacc:那就加減看熱鬧啦;不過要開工了也沒空寫啦... 02/12 09:22
→ chenCT:結果現在換您這篇開始東拉西扯..順便打一把鄉民沒興趣 02/12 09:24
→ ZMittermeyer:我看得懂你們在講什麼,但看不懂你們在辯什麼... 02/12 12:22
→ ZMittermeyer:明明講的都一樣 在那邊為小細節意氣之爭 囧 02/12 12:22
→ isaacc:本來鄉民就對大陸現況八卦比較沒興趣啊,台勞們才比較關心 02/12 15:50
推 Supasizeit:原Po應該會喜歡看Black Swan這本書 02/12 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