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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勸一個可憐中階台幹的老文章,他被不適任員工氣到生病: ====== 這是一個範例,是完全失敗的互動。 目前新勞動合同法通過後,身為員工、中層主管或老闆階級 絕對不能按照這篇文章的辦法做事,否則會很慘喔。 1. 請留下小會計做不好的證據 2. 請紀錄小會計上班時間工作放旁邊去上交友網站紀錄 3. 請保留妳指導小會計的紀錄 4. 請保留第一次跟第二次她工作的差異,特別是不用大腦直接copy這段 5. 請留下第一次去交友網站,妳規勸後,她二次犯錯的紀錄 6. 請留下妳沒刁難她,自己做困難的,指導小會計做簡單部分的紀錄 妳人在生病,不要跟這種人生氣 上面的紀錄請都留下來,還要書面留存,做成記錄 這些都是小會計『不適任』的紀錄 也都是公司將來不續約或是開除對方的證據 都是公司將來保護自己的重要記錄 也都是妳身為小主管,將來被申訴時保護自己的重要記錄 說真的,別生不值得的氣。 ====== 簡單來說,如果資方認為某人不適任 在台灣要開除或資遣都很簡單 但是在大陸,特別是新勞動合同法通過之後 首先公司要有很完整的工作手冊、工作執掌分工制度 接著要有很完整的員工考評考績制度 公司認為某人不適任,得給他機會改善 所以妳得指導他,給他教育訓練,跟他懇談的的缺點,指導他如何改進 如果都沒有改善,才能談到資遣 這其中所有過程,都要有紀錄 開除一個員工,得有非常多的會議紀錄與工作相關資料做為佐證 這中間經協理甚至高階主管的時間成本,遠高於小員工薪資成本 這才是大陸勞資制度下面,最耗費成本的一塊 因此許多公司只能把問題員工供在某處等到他合約期滿,或花錢請他提前走路 我公司為了一個試用期滿決定不正式聘用的小朋友 也耗費了許多主管的精力,都是為了不要讓公司與個人將來被告。。。 這才是這個法令的問題,就是公司依法很難開除員工 反而越爛越沒有良心的員工,很容易在小地方把中小企業的老闆搞死 這也是我為什麼說第一篇文章的作者真的在亂寫的原因啊。 我上面講的東西 許多中階台商主管都面臨與處理過 大陸的運作邏輯跟台灣或其他國家非常不一樣 我這篇文章也不過是個人經驗分享 一定有比我還可憐的台勞啦 也讓八卦版的網友 知道這個國家可以保護勞方到甚麼樣的地步 ※ 引述《DarrenTao (鄉民)》之銘言: : 其他不回了。直接講邏輯吧。 : ※ 引述《isaacc (小元宅爸)》之銘言: : : 原作說: : : 路濕了,應該大概聽說可能是龍王生氣發怒所以下雨了 : 原作說(也就是isaacc說他亂講的): :  「聽說工廠不斷鬧罷工, :  好像是政府規定要勞資雙方簽啥勞動合同的, :  原本是好意為了不讓勞工被剝削, :  結果變成只要勞工違反上面的條例,老闆就可以直接開除員工, :   而且不用付啥遣散費之類的。」 : 我把路濕用水災替代。幫您翻譯一下: :   聽說現在「水災」了, :   好像是因為「大量的人造雨」。 :   「大量的人造雨」原本意思是增加儲水, :   結果「只要」是排水功能不佳的情況,就會積水,然後產生「水災」。 : 「排水功能不佳」是客觀結果定義的。 : 「勞工違反條例」(見勞動法 39 40 條)定義權則主要在企業手上。 : 「只要」企業能夠定義,就於法有據直接開除員工。 : 這沒有錯。也不可能錯,因為是套套邏輯,沒啥意義。所以我根本沒把重點放在這裡。 : 於是,我把他整段文意詮釋為: : 「因為勞動法,所以傷害員工並增加衝突。」 : 「因為大量的人造雨,所以排水不佳的地方現在積水了。」 : 傷害員工不見得是靠勞動法,積水不見得是因為大量的人造雨。 : 但是現在所見對員工的傷害確實是來自勞動法。積水是因為大量的人造雨。 : : 我回文: : : 路的確濕了,不過不是下雨,而是有人灑水喔,原作講錯了 : 您說: : 「整段亂講」(!?)、 : 「確實水災了,不是因為大量的人造雨。」 : 「勞動法是傷害老闆,不是傷害員工。」 : : 要不然可以去google一下關鍵字 : : 您的插嘴回文: : : 下雨當然路會濕原作沒有講錯。 : 然後我告訴你: : 「從各地案例因果看,現在各地普遍的水災,真的就是因為大量的人造雨而導致的。」 : 「勞動法既傷害老闆,也傷害員工。」即使它法律裡面沒有要傷害員工。 : 傷害員工的邏輯前面已經說了。 : 其他嚴格說是定義的差別而已。我就不瞭有啥衝突值得在那邊潑婦罵街的。 : : 接下來一堆經濟學大師的理論。。。 : : 針對勞動合同法的部分,我要講的之前的文章都講了。 : : 『牛頭不對馬嘴』這句話原句奉還。 : : 至於經濟學大師的理論,我都會拿來參考啊,但是還會用自己的眼睛觀察。 : : 很多事情是資方獲益還是勞方獲益,不是經濟學家說了算,而要看政府如何施政。 : : 講大陸的case我看的比您多太多了,但是在這邊提鄉民們(不是指您喔)沒有共鳴 : : 談談台灣的例子 : : 台灣的勞動法規如勞基法,到底是維護資方權益還是勞方乞求一個最低限度保障 : : 也吵很久了 : : 身為一個小小勞工,我看到的都是勞工權益被資方無情踐踏的部分 : : 最近一次2005年的法令修改,更是讓人難過 : : 那6%的公司提撥部分,絕大多數在2005/7/1被資方算在年度調薪或獎金裡面 : : 這幾年來許多人求職時,這部分也都算在勞方的個人負擔裡面 : : 請問在政府無力制止資方如此行為的狀況下 : : 經濟學家的美好模型,6%這個數字的理論基礎,有任何意義嗎? : : 經濟學模型下面的資方利益或是勞方利益,都是理論推導的結果 : : 請告訴我哪一個經濟學模型可以詮釋中國大陸這個經濟體的運作模式? : : 這個十幾億人口的運作機制,複雜到極點。 : : 你今天只看資方勞方,有沒有考慮到政府跟黨扮演的角色? : : 他們又算是勞方還是資方呢? : 雖然不想在這講經濟學,但似乎還是得順便說一下。 : 我哪裡說我要用經濟學模型預測什麼呢?前面也只提了一筆張五常吧。 : 張在 1980 年代就推測(而非預測)出往後 30 年中國經濟發展的取向,您應該不知道。 : 即使如此,他的觀點我很多是不同意的。原因就是他忽略政治局限條件。 : 在這裡提他,只是因為他在這件事的觀點是中肯的。 : 但我自己的觀點比較像新制度政治學,而不是經濟學。 : 就是不相信新古典經濟學,才會走新制度。 : 新制度走的是局限條件的實地考察,也是被主流經濟學冷落的。 : 而制度不僅包括法律,還包括陋規、政治關係,實際情況一定要真正看到才能確立, : 列入這些條件後,我看到的勞動法就是傷害老闆也傷害勞工。 : 邏輯是如此,事實也是如此。 : 若要反駁,只要、也只能嘗試證明一點: : 「勞動法推出之後,勞資衝突減少了。」 : 「人造雨可是地沒濕、排水不良處積水變少。」 : : 許多人認為新勞動合同法把黨跟政府應該照顧人民生老病死的責任轉移到公司身上 : 只要勞動成本轉移到公司身上,公司就會想辦法轉移到勞工身上。 : 如果不這麼做,一部分公司會被淘汰,那些公司裡面的勞工也討不了好。 : 而政治資本決定公司會受到的影響。 : 你覺得現在一般政治資本比較多的是哪一方? : : 請問在經濟學大師的模型裡面,這種社會主義國家的作法如何定位? : : 更別說從中央到地方政府許多政策補貼、官民不分、繁如星斗的規費 : : 以及任意調整免稅規劃跟特許行業的影響 : : 誰能預料或評估的到呢? : : 對於升斗小民,眼前拿到手的才是真的,其他都是虛無飄渺的。 : : 這也許是短期甚至長期的最佳解喔! : : 至於資方的營運成本,說真的 : : 在大陸當資方,營運成本接近無限大算不算是新的八卦呢?嘻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233.127
HLiNaKRbCsFr:台灣是加班到八九點還不能坑一聲 多麼有為的政府~~ 02/12 22:53
Assyla:大陸不能用責任制嗎? 02/12 22:55
cloud7515:大陸人下班最大,老闆很難留人 02/12 22:56
jasonmoon:感覺對岸對勞方比較照顧 02/12 22:56
sofaly:大陸真的以為他們是在賣人工? 他們也會婊到自己做老闆的人 02/12 22:56
isaacc:大陸員工最常申訴台商老闆沒有依法發加班費。 02/12 23:04
isaacc:最近廣東F集團才補發數百萬加班費給保安,新聞報很大... 02/12 23:04
yongqing:狐康嗎? 02/12 23:06
enso:對岸是社會主義起家的 工農至上 那是共產黨的根本呀 02/12 23:05
※ 編輯: isaacc 來自: 118.165.225.135 (02/13 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