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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PDSWAT456 (胖達)》之銘言: : 沒搞錯吧?如果遠熊完全沒有履行契約,那當然可以解約,現在護樹盟提出這些,頂多是 : 有瑕疵可以要求契約不完全給付賠償,但直接要解放約?可能嗎?況且還認為解約後那些 : 蓋一半的建物可以直接收回不用給遠雄賠償?根據哪條?法律規定是恢復原狀,可沒有規 : 定可以拿走 : 重新議約,新契約還沒出來呢在那講一堆不可能做到的。。 依之前看到的資料。 解約的話,遠雄有法子拗成鑑價轉移或買收,也就是賣給巿政府而不是免費還給巿政府。 我想護樹盟的人只注意那個罰款部份,沒注意到其它部份吧! 那份郝時代簽下的合約對遠雄的十分有利,直接解約的話搞不好遠雄更開心。 -- 「你要我做什麼?我不能......哦,可惡......」哈普羅一把抓住本資費,他正徒勞無功 地想把自己和雷桑拉上飛船。「你那隻龍呢?」哈普羅把老人拉上來,焦急地問他。 「基隆?」本資費像個被嚇呆的貓頭鷹,對著哈普羅猛眨眼睛。「好主意!聽說那裡的夜 巿不錯── 」                             死亡之門─精靈之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57.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1893906.A.034.html
NaTaO3: 合約問題 +1 01/22 10:33
dearjohn: 也就是說要給下一任難堪就這樣子搞就對了XD 01/22 10:33
tkucuh: 沒蓋好的東西應該也沒值多少錢,遠雄應該開心不起來。 01/22 10:33
鑑價會鑑多少可不是巿政府說了算... ※ 編輯: wizardfizban (61.224.57.58), 01/22/2015 10:34:46
walhalla: 大雄敢造反,除非台北的案子他通通都認賠,你看日勝生.. 01/22 10:37
callmeanswer: 想也知道不可能免費拿 以為建商是白痴嗎 01/22 10:39
voodist: 決策又不是護樹那群人做的 當然能嘴砲... 01/22 10:46
voodist: 理想跟實際 常常差個十萬八千里 01/22 10:47
Silverdawn: 護樹有些人好像已經變成對遠雄的恨了 01/22 11:12
hkcdc: 其實只有申請名子的時候掛個護樹 01/22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