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gi0911 (勝者的迷思)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問卦] 死刑犯可以要求不打麻藥嗎 ???
時間Fri May 13 03:47:04 2016
這世界上除了一些不講人權的國家以外,絕大多數還存有死刑制度的
已發展或發展中國家,在執行方法上面都是以「最順利執行」與「造
成最低痛苦」為指導原則的。例如說,日本採用長墜絞首刑,也是要
精心設計到能瞬間奪去死刑犯的知覺為準則。美國主流的三種藥物注
射刑,第一劑也是先打巴比妥酸鹽(速效的麻醉劑)使之陷入昏迷狀
態,第二劑打肌肉鬆弛劑,第三劑才打氯化鉀把心臟停掉。而次主流
的單一藥物注射刑,則是打複合式的巴比妥酸鹽藥物,也是具有麻醉
的效用。說穿了,美國注射刑的設計,其實跟安樂死有著異曲同工的
地方。
美國死刑執行的準則(protocol)非常嚴謹。死刑犯只能自己從幾種
執行方式裡面選擇一種(許多州都提供兩種以上的執行方式。例如加
州可以選擇注射刑與毒氣室,華盛頓州可以選擇絞刑與注射刑),而
且是完全根據當事人的自由意志去選擇。而像「要不要打麻藥」這樣
的執行細節,是完全不給人選擇的;當事人自己不能選擇,被害者家
屬也不行,更不要說一般大眾了。
而且,如果有些外在條件不允許正常而嚴謹地執行死刑,美國各州是
寧可不簽發執行令,也不願意改動protocol去苟且。例如說,去年因
為美國本土的硫噴妥鈉(三種藥物注射刑的第一劑)停產,有好幾個
州俄亥俄州,就凍結了去年年底的幾樁執行令。而有其它備案的州像
猶他州,則是百般不情願地選擇了人道程度較低,或是意外可能性較
高的第二選項(猶他州的第二選項是火槍隊槍決)。
這種嚴謹度,第一是為了保證死刑執行過程中的意外性減到最低。死
刑執行是一種臨場變數很多的過程,即使注射刑也不時會遇到因死刑
犯肌肉緊張而引發的「噴管」(blow out)意外。第二是為了讓死刑
所造成的外部政治效應降到最低,絕對不能有任何「私刑」的想法去
介入。
像台灣這樣,居然還能有人大剌剌地說出「公開處刑」、「禁止打麻
醉劑,讓他知道痛」的想法。而且持有這種觀念的人裡面,甚至還包
括臨場相驗的法醫;真的是不知道她的專業都丟到哪裡去了。
※ 引述《dreamer15 ()》之銘言:
: 節錄自新聞
: "擔任特約法醫的鄭翠芬透露,她詢問鄭捷是否要打麻藥,鄭捷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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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一下,死刑犯可以主動要求或決定自己要不要打麻藥嗎 ?
: 或 有不打麻藥下被執行槍決的例子嗎?
: 被槍打到心臟或頭部的痛處是什麼? 大概會持續痛多久才死去?
: P.S
: 若法律規定,惡性重大的死刑犯不得要求打麻藥,強制必須在清醒狀態下執行槍決
: 加深犯罪者心理生理上的恐懼折磨和痛楚 是否也有些許嚇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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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y cgi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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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a~na. Un pa'is, Una ilu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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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yekid: 那些人還不覺得自己錯 在彰顯社會正義 05/13 03:49
推 kevinkuku: 法醫蠻唬爛的!打麻藥不是標準程序嗎?怎還須問?? 05/13 04:01
她的言論背後隱藏的是台灣人對於死刑觀念之薄弱,甚至薄弱到了可
以去聯結到私刑的程度。一般百姓打打嘴砲就算了,從法醫口中聽到
這種言論,真的是讓我感到不可置信。
※ 編輯: cgi0911 (128.238.147.216), 05/13/2016 04:03:18
推 kevinkuku: 讓人不得不懷疑「法醫」的真實性 或許如姚立明說的 是 05/13 04:06
→ kevinkuku: 消費鄭捷而凸顯自己所謂的正義 05/13 04:06
推 ptta: 換個角度看,他犯下的罪已經讓人憤怒到失去理智了 05/13 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