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gi0911 (勝者的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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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獨家】護家盟遊說修法內容曝光 同性禁
時間Thu Dec 8 14:02:26 2016
我始終站在支持修改民法的立場。不過,也順便閒聊一下其他國家的
制度。
亞洲目前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有法定的婚姻平權制度。即使被認為是亞
洲最先進的日本,在同婚議題上的進度比台灣還更遙遙無期。但是日
本有一個非常特殊的制度,被一部份同性伴侶所利用,那就是養子制
度。有些同性伴侶會在法律上結成這種法定血親的關係,來盡可能達
到與夫婦關係相似的醫療決定、緊急聯絡、稅務與財產繼承權利。
當然世界各國都有收養制度。但日本社會習慣上,對養子關係的關係
跟華人社會有點不太一樣。華人社會的養子關係一定是上下輩,而且
通常是在同宗裡面過繼;但日本可能是因為自古武家社會有無嗣改易
的壓力,因此養子關係的範圍比較廣;可以是兄終弟及,可以是女婿
(日本社會婿養子,被視為是岳家的兄弟成員之一,但華人社會的贅
婿則始終被認為是外人),甚至是毫無血緣的人。在日本,同性伴侶
結為養父子關係的歷史,甚至可以上溯到平安時代,在武家社會裡面
也經常有。
因此在日本,有些同性伴侶引據傳統,去利用到這種制度,但從現代
人的角度來看,無論如何還是「怪怪的」,不算真平權,更無法盡如
人意。
※ 引述《southring (廢文量販店)》之銘言:
: Up Media
: 【獨家】護家盟遊說修法內容曝光 同性禁婚只准當「家人」
: 婚姻平權修法,朝野立委喊「立專法」只聞樓梯響,倒是「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
: (護家盟)」的修法版本搶先曝光!據透露,護家盟近日帶著草擬的法案悄悄赴立法院遊
: 說立委,草案中只允許已成年的同性伴侶成為「家屬」,但依舊禁止結婚,反對同性伴侶
: 獲得法律上的「配偶」關係,因此也無法享有婚姻伴隨而來的權利義務。
: 相較於在公開場合不斷高喊「反修民法、另立專法」,護家盟近日遊說的修法主張更像是
: 「單點修法」。根據《上報》取得由護家盟所擬的兩個修法草案,一是微調《民法》親屬
: 編「家」的定義,另一是修改《醫療法》,增列「預立醫療委任代理人」制度,希望單點
: 解決同志的醫療困擾。
: 儘管護家盟這次端出的第一個修法草案是修改《民法》,但檢視草案內容發現,條文完全
: 未觸及任何「同性婚姻」的權利義務,而是建議單點修改親屬編「家」的定義,讓同性伴
: 侶可以「成家」,取得法律上的「家屬」關係。
: 護家盟主張,在現行《民法》第1122條「稱家者,謂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之親屬
: 團體。」的既有規定外,另新增:「已成年之同性別二人基於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
: 之團體,準用本章之規定。」
: https://goo.gl/jcOjK1
: 護家盟這群低能兒連自己都管不好還有臉要求別人怎麼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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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gi0911 (69.200.245.125), 12/08/2016 14:05:28
推 MJdavid: 王牌大律師有 12/08 14:03
推 pouy: 你應該從一個團體的 "核心價值" 檢視 不然甚麼法條都假的 12/08 14:04
→ usebbs: 請教:是要怎樣跟神邏輯與只會鬼打牆的人討論事情? 12/08 14:04
※ 編輯: cgi0911 (69.200.245.125), 12/08/2016 14:06:23
推 OforU: 然後養父幹養子 這樣有比較容易教小孩嗎? 12/08 14:33
推 immoi: 感謝解說,日本原來有這種制度,果然每個國家的家庭概念其 12/08 15:53
→ immoi: 實很多元 XD 12/08 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