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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ukedexter (中年肥宅)》之銘言: : 有愛國同心會的八卦嗎? : 他們應該涉及內亂或外患罪吧? : 美國都有愛國者法案了 : 為何台灣無法能制裁這些426? 1. 如果你理解言論自由,那麼聲稱統一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聲稱台獨是 言論自由,聲稱要統一也是言論自由。 2. 如果你覺得愛國同心會的話沒有邏輯、很愚蠢,那就批判他們。每個人 都有發出愚蠢言論的自由,至於因為過於愚蠢遭到嘲笑,那是要為言論 負責。 3. 愛國同心會辱罵別人算不算言論自由?我認為算,但是辱罵後,就要負 起法律責任,如果有侮辱等情事,那就起訴,用法律方式制裁。如果他 們與中國勾結、出賣台灣人隱私,那就用相關法條起訴。 4. 如果不爽愛國同心會,可以找法條來治治他們嗎?我認為,如果違法, 那自然有法條來給予制裁;如果違法卻沒有被逮捕、起訴,那麼當然可 以質疑執法、起訴的界線不妥。但如果只是不爽,就想找法條來「治治 他們」,這是專制時代的想法。 在西方的法治觀念裡,所謂的「法」,是政府、人民都必須遵守的規矩。但 在中國文化下,法家的「法」,卻是統治者的工具,所謂「外儒內法」,以 儒家內化奴性思想,以法律「懲罰」當權者不喜歡的人,逼迫大家對當權者 低頭。 長期在中國文化下思考,就容易出現這種「這人我不爽,有沒有法律可以治 治他」的想法。 最好的例子,就是侯友宜說的「台灣法律萬萬條,你找出我能用的那一條!」 請好好思考,你享受的言論自由是人權,人權不允許挑挑揀揀,如果你享受 著言論自由,就不該用這種想法來面對你不同意的言論或團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09.220.2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7735944.A.C50.html
whitefox: 補血 07/24 19:06
a1122334424: 況且就實際面考量 北風與太陽效應還是Z>B 07/24 19:07
panzerbug: 法律為人民服務,治不了就是法律漏洞! 07/24 19:07
法律不是為人民服務,而是大家一起要遵守的規則。 你的想法,法律是為你服務,那麼如果愛國同心會拿到權力,法律就為 他服務,他可以找法條來「處理」你。
viviberry: 推 雖然很白癡 但白癡也有說話的權利 07/24 19:07
對我來說,愛國同心會最大的貢獻,就是讓大家知道,要說話,請先把論述 處理好,不要腦袋不清楚就跳出來說話。
eiw123: 推這篇 07/24 19:07
greenpine: 張秀葉就是例子 不是沒違法 是沒人辦 柯P上任後 跑光了 07/24 19:09
我有提到,違法不處理,那是警方、檢察官選擇性執法的問題啊。 如果是對方觸法,所以要送辦,這是ok的。 如果是「因為我看不爽,所以要治治你」,這就不ok。
yclamp: 推這篇 07/24 19:09
a1122334424: 張秀葉? 不是今天才去罵人 交陳情表? 07/24 19:10
greenpine: 你要討論的是 選擇性執法 不是什麼統治工具 07/24 19:10
ivorysoap: 如果愛狗同心會有罪 那佔行政院那些罪更大 07/24 19:10
這邊你就搞錯了。 愛國同心會比較大的問題是「攻擊、侮辱」其他團體,而佔領行政院是對國家 的公民不服從。 如果愛國同心會有先透過各種體制內方式反應意見,在官方沒有合理回應、且 有大量民意支持的狀況下,要抗爭、要去佔領行政院,那麼我支持。 如果沒有,而是攻擊其他不同意見、不同立場的人民,那是違法的。
drg: 那也就是說這些賣國同心會跑去殺人放火才能依法行政...? 07/24 19:11
ivorysoap: 愛狗同心會可沒有衝進101去賴著不走 07/24 19:11
a1122334424: 不到那個程度啦 現在好像也比較收斂了? 至少動作上 07/24 19:12
greenpine: 攻行政院的人 不是都被起訴了 你是在番什麼 07/24 19:12
※ 編輯: billy3321 (140.109.220.235), 07/24/2015 19:16:06
panzerbug: 幹嘛浪費時間認真回我,本黨工不帶風向很悶~ 07/24 19:14
d147258: 你從哪句話看到因為不爽而要求治他們的? 07/24 19:15
greenpine: 我很討厭統治工具說法 這是過時推委 討論依法行政即可 07/24 19:19
ha1986620: 雖然我很討厭他們的言論,但不違法下我會違護他們的發 07/24 19:28
MRheartblue: 推 07/24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