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現在連葉狀師都出來護航囉! 「一起讀判決」粉絲頁原文這樣寫: https://www.facebook.com/legal.taiwan/posts/967538263303718 <法官倫理守則實例演習> 一、蘋果日報載「今天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跳出來說,大法官是宣告 《大眾捷運法》中徵收交通設施毗鄰地的條文違憲,但美河市的 聯合開發宅用地,屬於捷運機廠用地,並不符合這次宣告違憲範 圍,他並說美河市案無法聲請再審。」,如係為真,有無違反法 官倫理守則? 二、參考法條 法官倫理守則第17條第1項:「法官對於繫屬中或即將繫屬之案件, 不得公開發表可能影響裁判或程序公正之言論。但依合理之預期, 不足以影響裁判或程序公正,或本於職務上所必要之公開解說者, 不在此限。」 三、作答要點: 1.大法官是否適用法官倫理守則? 2.美河市可能的再審案件,是不是將繫屬的案件呢? 3.系爭言論,是否可能影響該再審案件裁判或程序上的公正?或 有無合理預期,不足以影響裁判或程序公正? 4.就釋憲的範圍或美河市案可否聲請再審,是不是擔任司法院副 院長職務大法官,本於職務上必要的公開解說? 前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郝龍斌愛將主委葉慶元在底下回文寫: Ching-Yuan Yeh 他是針對已作成的解釋,澄清媒體錯誤報導,應無不當。 Ching-Yuan Yeh 他是副院長兼任大法官,我想哪一個身份都不可能抽離。但是如果就 澄清稿的決行而言,副院長或秘書長都可以代表院長決行新聞稿。 Ching-Yuan Yeh 本案真正詭異的是,大家可以接受媒體跟聲請人的代理人扭曲解釋意 旨,但是對於大法官或司法院出面澄清感到不滿? 截圖一下: http://billy3321.github.io/images/yeh.jpg
後面網友還指出: 這個案例是大法官審理的案件,他是審理的大法官之一,即使不是正 在繫屬的案件,他也不應該以個人身分針對這個案件對外公開做任何 發言。他應該遵守「法官不語」的精神。 個案能不能再審是行政法院依照職權審理,他是司法院副院長,他的 發言會影響行政法院的裁定。 有沒有連葉狀師都跳出來護航的八卦? 另外,後面網友已經戰成一片了,有興趣的鄉民可以去看熱鬧。 https://www.facebook.com/legal.taiwan/posts/96753826330371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85.1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3697366.A.332.html ※ 編輯: billy3321 (223.139.85.180), 10/01/2015 19:03:18
KENT5566: 一群外省人在幫外省人馬英九郝龍斌築防火牆 10/01 19:04
nakayamayyt: 坐公務車去兼課的律師 會批評馬幫才奇怪 10/01 19:06
KENT5566: 葉狀師最出名的 就是議會開會備詢時上臉書把妹 10/01 19:06
flu: 到處都是戰場 10/02 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