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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 : 吳育昇提案修法 死刑應在30天內執行 : 2015年09月16日21:29 : 立法院昨程序委員會,將立委修法提案都列入本周五院會報告事項,不少國民黨立委提案 : ,都與死刑有關。其中藍委吳育昇提案修《刑事訴訟法》,規定司法行政最高機關(法務 : 部)應於死刑判決確定30日內執行。吳育昇認為,現行法律並未規定死刑執行期限,導致 : 法務部對執行死刑多所稽延,引發社會上對於廢死與反廢死的紛爭,且很多人常認為政府 : 執行死刑,是要平息民怨,反而傷害政府形象,因此提案修法,督促法務部依法行政。 : 藍委張嘉郡提案修《刑法》,隨機殺害無辜之被害人或殺害未滿12歲之人遭處死刑者,不 : 得減刑。另外因聯合國《公民與政治人權公約》規定,非情節最重大犯罪不得拚死,張嘉 : 郡也提案也新增條文規定,明定隨機殺人、殺害未滿12歲之仁、強盜殺人、意圖殘害人群 : 而直接殺害其中一人等行為,都屬於最嚴重犯罪,最高都可判死刑。 : 藍委黃昭順也提案修《刑法》,殺害未滿15歲之人,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藍委蔡正元的《 : 刑法》修正草案版本,則把高鐵、捷運等大眾運輸工具都比照飛機,影響安全致人於死, : 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 有趣的是,目前立委提案《刑法》修正草案共有145案,其中跟死刑相關的修法,幾乎都 : 是藍委提案,綠委較關心的是選舉賭博、竊聽等人權問題。不具名藍營藍助理解釋,亂世 : 用重典,提案要求執行死刑,代表關心治安問題,能爭取選票,且綠委對死刑多不敢表態 : ,多提跟死刑有關的條文,能凸顯藍委與綠委的不同,尤其選舉到了,提案強調要重判死 : 刑的修正草案,只會越來越多。(何哲欣/台北報導)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50916/693269 : 5.備註: : 有點想支持 但看到提案的那些人...... 先說結論,吳育昇這次提出的定讞後30日內槍決如果真的修法成功,台 灣未來來不及救援的冤案只會更多,甚至死刑確定後乾脆等死,反正救 都來不及救,被刑求、被法醫錯誤鑑定、證據遺失被判死刑的,就認份 死一死吧。 相信各位鄉民無論你是支持、反對廢除死刑,應該都不會希望台灣有冤 案出現,就算支持死刑,也不會希望死刑誤殺到無辜的人。 目前台灣刑事案件定讞後,特別救濟的手段有兩個。一個是提起再審, 一個是非常上訴。 再審的條件很嚴苛,定義在刑事訴訟法420條裡,大致有以下六點: 1. 證物被偽造、變造。 2. 證嚴、鑑定證明為虛偽。 3. 被告證明被誣告。 4. 判決所憑的法院裁判被變更。 5. 參與判決的法官、檢察官等,職務上犯罪已經被證明,且足以影響 原判決。 6. 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與先前的證據綜合判斷,認定被告應該受到 更輕的刑責。 符合以上要點,才能提起再審。 非常上訴定義在刑事訴訟法441條裡面,如果發現該案件的審判違背法 令,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可以提起非常上訴。 流程大致如下: http://billy3321.github.io/images/criminal_flow/01.jpg
各位鄉民可以想一想,在死刑定讞的短暫30天內,究竟有沒有機會做到 這些非常救濟?相信非常困難。 小弟整理了幾個台灣曾被判死刑、或已被判死刑,疑似有問題的案件出 來,大家可以想一想,如果吳育昇的死刑定讞30天內槍決如果真的執行, 這些冤案還有沒有重新審理、甚至平反的機會。 蘇建和案 1995年2月9日死刑定讞 2000年5月19日高等法院裁定通過再審聲請 三次非常上訴遭到駁回後,馬英九時任法務部長,曾經拖延簽署槍決令 疑點: 法醫鑑識有問題、遭刑求 目前狀況: 已經平反,無罪確定 相關資料: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98%87%E5%BB%BA%E5%92%8C%E6%A1%88 徐自強案 2000年4月27日死刑定讞 2005年5月26日,非常上訴成功,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疑點: 證據遺失、共同被告遭刑求、曾有法醫做出錯誤鑑識 目前狀況: 無罪判決,未確定 相關資料: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1168822.A.BAE.html 邱和順案 2011年7月28日死刑定讞 疑點: 遭刑求 目前狀況: 死刑確定,等待槍決中 相關資料: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3860691.A.B6F.html 鄭性澤案 2006年5月25日死刑定讞 疑點: 法醫鑑識有問題、遭刑求 目前狀況: 死刑確定,等待槍決中 相關資料: http://www.tafi.org.tw/CaseDetail.php?CaseId=1 謝志宏案 2011年5月12日死刑定讞 疑點: 法醫鑑識有問題、遭刑求 目前狀況: 死刑確定,等待槍決中 相關資料: http://www.tafi.org.tw/CaseDetail.php?CaseId=2 徐偉展案 2011年3月17日死刑定讞 疑點: 法醫鑑識疑似有問題、遭刑求 目前狀況: 死刑確定,等待槍決中 相關資料: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J7ZyA1cm84
從以上大家可以看到,有平反的兩案例,定讞後約需要四到五年時間才 能非常救濟成功。更何況底下還有許多疑似有問題的冤案等著救援,如 果定讞30日內槍決,大概連救濟都沒有時間了。 連重刑化的美國,都規定在「執行前數個月到數年的時間必須預先公告」, 讓救援團體有時間救援,避免冤案。會想出定讞30日內槍決這種主意的 不知道在想什麼。 也就是說,如果各位鄉民哪一天被誣賴、被刑求、證據遺失、法醫亂鑑 定,結果死刑定讞了,就別想救濟了,趕快思考要投胎哪裡比較快。 連冤案都沒研究就出張嘴,偉哉吳育昇。 如果各位鄉民想關心以往的台灣冤案,司改會以前曾出版一本《正義的 陰影》,已經電子化完成,大家可以參考。不過裡面資料比較舊,可能 還有許多需要更新。 https://www.gitbook.com/book/jrf-tw/shadow_of_justice/detail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99.130.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2466876.A.E63.html
cattgirl: 通姦要不要30日內槍決 09/17 13:15
jma306: 以前的判死機率跟現在不同 現代證據檢視很嚴格 09/17 13:17
現在司法檢視的確嚴格一些,但不代表沒有疏漏。該做的不是說「我們 不會犯錯」,而是從制度上管理錯誤的發生。 讓冤案被救援的機會多一點,殺錯人的機會就少一點,這一定是相對的。
kairi5217: 推一個 09/17 13:17
sthermit: 期待有人整理犯罪再出去,繼續殺人的案子 09/17 13:18
死刑定讞不執行也是關著啊,不會把人放出去。
kurtsgm: 推...雖然說拖個好幾年太扯 不過30天也太短了吧 09/17 13:19
wgst88w: 既然他要這樣提案,那就附帶法條由他去執行槍決好了,他 09/17 13:20
Jameshunter: 這人根本豬隊友... 09/17 13:20
Peaks3000: 現在司法程序跑到執行死刑最快好像要3年.. 09/17 13:21
wgst88w: 要是不要,就叫他閉嘴啦! 09/17 13:21
cpc21478: 這樣一些國民黨討厭的政治犯被判死刑 30天就掰掰了 09/17 13:21
Sturmvogel: 通姦30天內斷老二如何? 09/17 13:21
terry1020: 說現代證據檢視很嚴格的,說說看特偵組偽證是怎回事? 09/17 13:22
james732: 求求新北第一選區的不要讓他連任啊…… 09/17 13:22
ians20025: 30天內真的很可怕...一旦判決完根本沒機會翻案 09/17 13:23
terry1020: 一堆作奸犯科的不是住帝寶就是領高薪...根本沒說服力 09/17 13:23
hikaru77613: 改半年是否可以? 09/17 13:24
我個人比較認同美國「提前預告執行死刑」的作法。 另外,就之前蘇建和、徐自強案的案例來看,以台灣目前司法,恐怕五年以上 還比較救的到人。在這五年間,就是再審、提起非常上訴不斷被駁回的狀況... 目前台灣最高法院對冤案仍然十分保守。鄭性澤與邱和順最近才被駁回而已...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828/679621/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707/642961
rayonwu: 支持通姦罪30天內斷老二 09/17 13:24
edison: 所以這是廢死條例.沒有法官會願意判死刑 09/17 13:26
Kinght: 無慾笙的嘴是用來____的 09/17 13:26
auron4041: 30天很好啊 總比在裡面養個三十年好多了 09/17 13:36
auron4041: 鄭捷的案子多久了? 啊該死的還要拖多久才能死? 09/17 13:38
嚴格說起來,其實一個受刑人,納稅人出的錢不多,他們要在監獄裡的工廠工 作養活自己,連衛生紙都要自己花錢買。 http://prisonreform2012.blogspot.tw/2013/04/22kk.html
linceass: 30天有點短是真的 一年內執行比較好 09/17 13:38
linceass: 該死的還是要死 不能多活十幾年 09/17 13:38
如果台灣的司法夠嚴謹、調查證據夠仔細,對再審、非常上訴也仔細審查,我 不反對你的說法。 不過現況....唉。
balius: 除此之外司法體系人員的評鑑是否也需要改善?如果我工作做 09/17 13:40
oscar2004: 台灣太多不懂法的立法委員了 都只想選票顧民意 唉 09/17 13:43
glacialfire: 30天是真的太短了 1年差不多 如果提起再審或上訴 09/17 13:44
glacialfire: 然後還維持死刑的話 那時間再重新計算 09/17 13:45
※ 編輯: billy3321 (118.99.130.13), 09/17/2015 13:47:59
twtwtw: 真的是無腦闌尾 09/17 13:51
rockiey: 乾脆判完,由wego現場馬上行刑吧! 09/17 13:56
Kyo5566: 人民不相信司法但只要是殺人犯的案就可以相信 09/17 14:24
luke7212: 30天實在是太誇張 09/17 14:53
corlos: 去wego外遇30天內要執行死刑 09/17 15:03
t0kyohot: wego 09/17 15:26
sinohara: 那吳育昇通姦被判死刑要三十天內槍斃 09/17 15:29
sinohara: 保證讓吳育昇嚇到連洨都噴出來 09/17 15:30
iamcute: 我支持死刑 但反對30天內執行 09/17 15:31
se2422: 又一個草包 KMT怎麼都這咖阿 那通姦罪呢? 09/17 15:31
Tass: 推 09/17 15:33
peter080845: 通姦30日內切屌? 09/17 15:37
blaketitle: 會講這種話的大概不知道在台灣要判死刑有多難= = 09/17 15:41
FuSen000: FB才在那邊跟人戰,竟然有人覺得快速執行死刑沒什麼不好 09/17 17:21
killerken: 推 09/17 21:02
moonshade: 神秘的台灣人不相信司法認為恐龍法官一大堆,但是相信 09/18 16:01
moonshade: 死刑定讞就完全沒有問題... 09/18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