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capitalofz (KY)》之銘言: : ※ 引述《huntersa (獵人)》之銘言: : : 如題, : : 英美法系著重陪審團、判例, : : 沒有固定的一套成文法, : : 比較屬於與時俱進的方式。 : : 這種方式似乎比較符合民情,也比較不會有誇張的法官判決。 : : 有沒有台灣不用英美法系的八卦? : 沒有成文法意味著 : 判例和判例間往往邏輯不互通 : 沒有完整體系遵循 : 難以預見未來法效果的走向 : 有陪審團意味著 : 司法成本極高 : 法官不再對判決結果負責 : 會有誇張的陪審團判決 : 台灣不使用英美法系是因為日本人和國民黨沒用 : 事實上要用英美法比羅馬法更困難 : 英美法需要長時間在地累積判例和演化 : 羅馬法比較不需要,繼受比較方便 : 世界上多數國家還是以羅馬法為主 英美法重點在於判例非常多,而且甚至 能追溯到百年前的判例,判例之間 甚至還有矛盾,這就需要律師引用 對自己有利的判例,陪審團引用哪個 也要看心情。 這就產生一個問題,異常複雜的判例 體系只有律師才弄得懂,而且跟律師 的資深程度非常相關,香港每次有 重大案件,原被告都斥鉅資從澳洲 甚至英國請御用大律師就是這樣, 簡單說律師牛逼才能贏。 舉個例子,謝霆鋒頂包案,謝霆鋒深夜 飈車出車禍,有人甚至懷疑酒後開車, 事後謝找了公司司機頂包,香港警察 懷疑是頂包,勸說司機當污點證人 準備起訴謝霆鋒作偽政,但英皇花 千萬港幣請了個很厲害的御用大律師。 最終謝只做了幾小時社會服務,而 污點證人司機不但進了監獄,還因 和英皇鬧翻了,工作丟了,安家費也都 丟了。 英美那裡普通人不請律師幾乎不可能 打贏官司,請的律師越貴越容易打贏 官司,簡直是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所以律師才是和醫生並列的 好職業。但入行難度很大。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04.13.17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9739551.A.B28.html
tasogare: 難怪陳夢吉打輸 12/10 17:29
Rowerjacky: 所以有judge-made law 甚至英國有equity 12/10 17:30
Rowerjacky: 不過妳講的也是對的,普通法系律師強弱有差 12/10 17:31
Rowerjacky: 大陸法很吃法條,可惜偏偏台灣的立法院..., 12/10 17:33
Sischill: 先不提立法院怎樣 台灣人民的法律觀念在有成文法的情形 12/10 17:39
Sischill: 下都可以那麼糟了,沒成文法只用common sense只會更慘 尤 12/10 17:40
Sischill: 其common sense往往還只是自我意識良好 12/10 17:40
victoryman: 推 12/10 18:16
w76530: 所以換個法制謝就有罪嗎?未必吧 12/10 18:34
Iamidiots: 大陸法系法官主觀認定更不公,看看陳水扁的實質影響力 12/10 22:40
Iamidiots: 再看看林益世案。拿酒駕案然後過度引申也未免太可笑, 12/10 22:43
Iamidiots: 真的要說還不如拿辛普森案來說嘴 12/10 22:43
Iamidiots: 日本法國都要往英美體系靠攏,台灣也有在討論,趨勢看 12/10 22:47
Iamidiots: 來是免不了 12/10 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