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ngyin (龍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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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加政府文件:大陸近七十名通緝犯住在加
時間Thu Dec 17 09:13:18 2015
※ 引述《yhvhyod (四宅公子)》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造謠專家
: 大紀元
: 2.完整新聞標題:
: 加政府文件:大陸近七十名通緝犯住在加拿大
: 3.完整新聞內文:
: 加政府文件:大陸近七十名通緝犯住在加拿大
: http://img.epochtimes.com/i6/1512161215352761.jpg
: 今年4月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分部發布百人紅色通緝令,其中部分逃亡加拿大。(Sound of
: Hope)
: 更新: 2015-12-16 13:16:31 PM 標籤: 紅色通緝令 , 通緝
: 【大紀元2015年12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報導)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分部今年4月
: 公布的通緝令.html'>紅色通緝令稱,100名外逃國家工作人員和重要腐敗案件涉案人中,
: 可能有26人逃到加拿大。加拿大政府9月份的文件顯示,有近70名大陸在逃犯住在加拿大
: ,其中很多人涉嫌大規模金融犯罪,中國司法部門正在通緝他們,他們可能將被遣返回中
: 國。
:
: 《大紀元》根據加拿大《資訊自由法》(Access to Information Act)獲得加拿大外交
: 部內部文件顯示,外交部稱,加拿大不是經濟犯罪者的避難港,有的在逃犯已被遣返。比
: 如賴昌星在1999年逃到加拿大,2011年被遣返中國。
:
: 這份文件稱,在逃犯往往在加拿大住很長時間之後才被遣返。法院的宗旨是公平和公正,
: 在逃犯有權要求政府部門作風險評估(Pre-Removal Risk Assessment)。
:
: 外交部表示,如果政府部門認為在逃犯被遣返回中國後很有可能面臨拷打或其它虐待,他
: 們就能夠留在加拿大。如果在逃犯認為評估結果有問題,有權到法院上訴。如果上訴失敗
: ,政府部門才可能遣返他們。整個司法程序比較漫長。
:
: 涉貪污者在加國申請難民
: http://img.epochtimes.com/i6/1512161313471117.jpg
: 國際刑警(Interpol)發出的通緝令顯示,46歲的中國公民程慕陽涉嫌貪污罪。(網絡圖
: 片)
: 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在2015年4月22日公佈了紅色通緝令,曝光了100名外逃國家
: 工作人員和重要腐敗案件涉案人的名單。這100人都涉嫌犯罪,可能有26人逃到加拿大,
: 其中包括溫哥華的程慕陽。
: 國際刑警(Interpol)發出的通緝令顯示,46歲的中國公民程慕陽涉嫌貪污罪。他曾為中
: 國政府工作,涉嫌利用職務之便,侵吞、竊取、騙取或用其它非法手段占有國家財產。他
: 還涉嫌窩藏和轉移贓物。
: 通緝令還稱,程慕陽於1969年11月14日在江蘇省常州市出生。他會說英語,身高1.77米,
: 有黑色頭髮和黑色眼睛。中國司法部門正在通緝他,想起訴他或讓他服刑。
: 加拿大聯邦法院表示,程慕陽(MuyangCheng,又名Mo Yeung Ching)是前河北省黨委書
: 記的兒子。他在1996年成為加國永久居民,隨後頻繁地在中加兩國之間跑來跑去。他於
: 2000年在加拿大建立自己的公司,隨後很少去中國。
: 程慕陽在2002年5月試圖穿越加美邊界的時候,發現自己上了「國際刑警紅色通緝令」的
: 名單。
: 加國政府獲悉,程慕陽涉嫌在中國犯罪,中國司法部門正在通緝他。他於2012年4月在加
: 拿大申請難民,要求加國政府保護他。
: 加國政府官員之前認為,程慕陽必須離境。然而,聯邦法院在2015年7月做出對他有利的
: 判決。法官Yvan Roy要求政府官員重新處理他的案子。這意味著他可能可以繼續留在加拿
: 大。
: 涉經濟詐騙者一家三口躲在加國
: http://img.epochtimes.com/i6/1512161315021117.jpg
: 加拿大聯邦法院表示,王振華和妻子晏春香在2012年9月來加拿大。(FACEBOOK)
: 另一名名叫王振華的中國人也涉嫌經濟犯罪,被國際刑警通緝,但他不在中共的紅色通緝
: 令的名單上。
: 國際刑警(Interpol)發出的通緝令顯示,51歲的中國公民王振華涉嫌詐騙。他涉嫌通過
: 簽署或執行合同的方式,非法占有另一方的財產與貨物。
: 通緝令稱,王振華於1964年8月24日在吉林省出生。他身高1.8米,體重90公斤,有黑色頭
: 髮和黑色眼睛。中國司法部門正在通緝他,想起訴他或讓他服刑。
: 加拿大聯邦法院表示,王振華和妻子晏春香在2012年9月來加拿大。加國邊境服務署(
: CBSA)在2013年11月獲悉,晏春香有多重身分。王振華涉嫌在中國詐騙,中國司法部門正
: 在通緝他。
: 加國邊境署在2014年3月拘留了這對夫婦。他們於2014年6月在加拿大申請難民。難民聽證
: 會從2015年1月開始舉行,預計將持續到2016年。如果難民申請失敗,他們將必須離開加
: 拿大。
: 法院表示,這對夫婦有雙重國籍,既是中國公民,又是多明尼加共和國(Dominican
: Republic)公民。
: 王振華在多倫多拘留所接受了《大紀元》的採訪。他說,他的一個兒子三年前來加拿大,
: 在溫哥華讀大學。
: 王振華夫婦在加拿大被關押一年多。他告訴《大紀元》他和妻子都是受洗過的基督徒,他
: 還說:「我身體不好。在拘留所總是不如外面好,在這裡是度日如年。」
: 加國政府官員之前認為,王振華和妻子晏春香須繼續被關押。然而,聯邦法院在2015年9
: 月做出對他們有利的判決。法官Richard Southcott要求政府官員重新處理他們的案子。
: 這意味著他們可能可以繼續留在加拿大。
: ◇#
: 責任編輯: 喬亓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epochtimes.com/b5/15/12/16/n4596843.htm
: 5.備註:
: 奶哥不用負責嗎?
: http://imgur.com/6pjFWA6
在加拿大,只要你有錢,就可以請
頂尖的移民律師幫你打官司,就可以
不停的上訴,當然費用不低,賴昌星
請的律師每人每小時幾千加元,一開始
還請了好幾個律師。
只要錢花不要就可以永遠留在加拿大,
賴昌星在加拿大居住期間,被政府軟禁
政府提供住房,提供保鏢監視他,每天
外出必須報備,不能出門太遠,所有
費用由賴昌星支付,價格非常高。
賴昌星比較有錢,所以在加拿大撑了
十二年才把錢花差不多,他還有妻子
孩子,最後決定不能把錢花乾淨,
否則妻子孩子就真的流落街頭了,
剩下的一點錢給妻子後自願回國了。
其他人最後結局我估計都差不多,被加
拿大把錢榨乾淨後再被踢回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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