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xdfhbh (bxdfhbh)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新聞] 16年前殺女友棄屍 只關2年就出獄
時間Wed Dec 2 11:43:12 2009
突然想到了一個八卦,
據說現在美國很多重罪犯人,尤其是年齡較大的重罪犯人,要求法官判處自己死刑。
為什麼呢?
因為美國雖然有死刑,但是在人權團體的強大壓力下,不得不對死刑犯區別對待。
首先,死刑犯有極為復雜繁瑣的法律程序,
如果被告律師能利用好這個程序過程,可能要到十多年甚至二三十年後才能執行死刑。
第二,死刑必須州長簽署,
但很多州長因為社會壓力,在任期內絕對不會簽署。
上次加州的終結者州長簽署了死刑,結果遭到社會上的巨大譴責(不過好在他是硬漢,不
怕社會輿論壓力)。
第三,死刑犯在執行之前,在牢里過得極爽,要什麼有什麼。
比普通犯人爽多了。
所以呢,
因為第一點,很多死刑犯在執行死刑前,就因年齡太大自然死亡了。
因為第二點,很多人根本不會被執行死刑。
而因為第三點,這些人在牢里過得非常爽,比普通囚犯爽多了。
所以,對那些重罪犯人,他們本來就不指望自己活著出獄,不如求法官判處自己死刑,讓
自己再監獄里爽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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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193.141.130
推 kgh:運氣不好隔沒幾天就死了.. 12/02 11:44
→ douge:一堆州都有在值刑死刑 12/02 11:44
噓 Mar1boro:不是阿諾嗎? 12/02 11:44
推 whitefox:加州的州長是終結者啦 12/02 11:44
寫錯,抱歉。
→ douge:在德州強姦未成年 又殺害 必死 12/02 11:44
※ 編輯: bxdfhbh 來自: 124.193.141.130 (12/02 11:45)
→ vigle2:I'LL COME BACK 12/02 11:51
推 airanfernee:叫阿諾也來台灣當法務部長吧.. 12/02 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