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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14日,我在AllTogether板po了一篇文章如下: 最近想用功。 總覺得生命不應該就這麼蹉跎下去,或許是年紀到了(真殘忍的 事實),或許是終於承認了這麼些年下來,自己一直活在玻璃瓶 中。 徵求: 法律人。(法律系或業餘愛好均可) 身高體重年齡相貌都是無謂,重點是具備周密的分析能力以及耐 心,願意回答我一些可能你認為祇不過是常識的問題。 平常我們也可以聊天聊地,文學繪畫攝影詩詞音樂都沒有問題, 我興趣雜學都不少,雖不專精但是應該不會讓你覺得話不投機太 無聊。 ================================================================ 當時我的確正面臨法律會考,自己的法律素養不過剛剛萌芽,想 求教於其他法律人是真,想因此結交能談論課業的人也是真。 我使用的徵友文分類是[不拘],而非[徵BF],實際內容如上,一 字不差,沒附相簿網址。 只是沒想到「求教」被扭曲成「要利用人」、「釣肥羊」(釣肥 羊幹嘛?又沒吃你的喝你的拿你的住你的,又沒強迫你要娶我) 。詢問對方在線上的時間以便使我能夠配合對方的時間,竟然被 說成是要求對方隨時待命? 自始至終我絲毫沒有提及我的外貌,徵友文不附加相簿是因為我 並非徵男友,清清楚楚寫的是徵法律人,沒有附相簿的必要,附 了才奇怪。 目的也已經明文寫上,就是詢問法律問題。 既然不願回覆我做考古題可能會有的問題,為什麼不直接明講不 願意?「表面上」說沒問題是居心何在……那實際上呢? 之後對方「主動要求」看我的相簿,提及外貌與內在的關聯性云 云,我也只有說就外貌評斷一個人的內在並不妥,從來沒有誇耀 過我的外表如何,甚至提起「網路美女」四個字。 (如果當初堅持不給相簿的話,現在大概會被說是驕矜自傲沒禮 貌自以為是……) 我跟這裡的許多人一樣,不過是個普通的學生,普通的女生,上 網不過就是打B,玩相簿,寫些有的沒有的,跟朋友MSN聊聊 。 不曉得從哪一天開始有人在我的暱稱上加「網路美女」四個字, 我總是說承受不起,總是說別提這四個字,總是說我真的不覺得 自己好看,好笑還差不多。 從 來 沒 有用這四個字自稱過。 什麼叫做「以她的外表來說,如果想利用別人,她可能是太高估 自己了」? 為什麼以外表來說?這是人身攻擊。 什麼叫做利用?問問題就算是利用的話,想必有人問路,你也以 「你想利用我?!門都沒有,以你的外表來說,你也未免太高估 自己了吧!」為理由拒絕吧…… 完全活在陰謀論裏也真是辛苦你們了。 貴室友不但對我虛偽以對,甚至編造一些根本不存在的謊言以及 被扭曲後的事實向第三人傳播,再由你於公開板發表,難道唸法 律唸到研究所的人就有恣意誹謗他人的權力? 這裡是八卦板沒錯,大家都享有言論自由,可是言論自由並不是 沒有受到任何限制。 有些人會抨擊我與我男朋友gofrog的文章是護航文,但八卦板難 道是只許不實謠言存在,而不容許真實聲音出現的地方嗎? 謠言止於智者,被隱瞞的真相被智者發掘,這才是八卦板。 徵友徵到陰謀論者真的很難過,我這人外表已經不怎樣就算了, 我媽滿意就好。現在搞得眼睛腫得像饅頭,跟傻瓜一樣,雖然 gofrog和某些推文版友都叫我別在意,可是我還是覺得很倒楣, 貨真價實的網路楣女。 不過還是不能睡,下午要去利用老師,不常利用老師的話,據說 老師會很不高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0.19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