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omdeng:是「點明」 03/31 18:39
推 Literature2:只公佈恐嚇信的罪? 當然會比較重阿 03/31 18:39
→ Literature2:刑57應該要考慮的吧 03/31 18:40
推 widec: 借問隱板是幾點? 03/31 18:40
推 vf3:我也覺得版主無論如何都不可以公開私人信件 除非當事人同意 03/31 18:41
推 ppopp:版主想搞爛自己看不慣的人,幾個步驟就操作了好多好多鄉民 03/31 18:40
推 herman602:都被恐嚇了 還不能公開喔 03/31 18:42
→ vf3:至於mini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真的是天到一種境界 03/31 18:42
推 Acelover:只是順水推舟而已啦 剛剛好而已啦 03/31 18:42
→ ppopp:5個六像是把軌道架好,無腦的綿羊們就一股腦而向前衝 03/31 18:43
推 qaz630210:迷妳就是該死 版主就是正義 版上氣氛就是這樣啦 03/31 18:43
→ ppopp:剛好配上一個好傻好天真好豪放的MINI自己躺在軌道上 03/31 18:44
→ qaz630210:然後說版主處理方式有問題 就會被扣上護航米你 科科 03/31 18:44
→ Literature2:其實qa沒有注意到一點就是迷你的違法性重大 03/31 18:45
→ Literature2:其實就版主而言 他有公開道歉信的義務 03/31 18:46
→ xisx:當初九把刀事件56也是被狂幹 如今mini卻讓他成了英雄 03/31 18:46
→ Literature2:但是他選擇了delay公開 的確應該受到輿論苛責 03/31 18:47
→ Literature2:但是相對的是迷你不但是違反了版規 03/31 18:48
推 qaz630210:我不對米尼的事做評論 我只是認為一面倒的撻伐米尼 忽略 03/31 18:48
→ Yuwuen:1F:是 點明,錯字錯字... 03/31 18:48
→ Literature2:還違反了法律 那就不只是苛責了 03/31 18:48
→ qaz630210:版主處理失當 覺得很..... 03/31 18:48
→ Literature2:其實這一面倒也是反映出兩者逸脫社會規範的程度 03/31 18:49
推 ghostl40809:但是現在事情已經超出板規的控制範圍了 03/31 18:49
→ Literature2:逸脫社會規範嚴重者 當然社會反撲壓力就大 03/31 18:49
→ ghostl40809:既然拉到法律面 板主比較站的住腳 03/31 18:49
→ Literature2:如果你單從言論看當然是一面倒 03/31 18:50
→ Literature2:但你必須是思考的事情是背後被傷害的社會價值 03/31 18:50
→ Literature2:這是一體兩面的事情 只以言論數量來看甚為不智 03/31 18:52
→ Literature2:qa這樣解釋 你可以對一面倒的情況有不同層面的思考嗎 03/31 18:53
推 qaz630210:你的論述我能接受 但版上這樣的討論風氣我還是不能接受 03/31 18:58
→ liquormania:從昨晚討論到現在 我還以為都討論完了 03/31 21:44
推 dynamo:覺得被恐嚇公布信件自保是很多人馬上會做的 雖然有爭議就 03/31 22:01
噓 yangch:鬼扯..不公布道歉信違反哪條法律? 03/31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