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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ukiko (雪兒)》之銘言: : 這樣最危險!轉貼新聞、下載影音、下載圖片 : ‧聯合新聞網 2009/04/21 : 立法院今天通過著作權法修正案,台灣商業軟體聯盟 (BSA)共同主席宋紅媞表示,修法 : 可讓ISP名正言順對侵權者執行相關的契約罰則。 : 立法院今天通過著作權法修正案,台灣商業軟體聯盟 (BSA)共同主席宋紅媞表示,修法可 : 讓ISP名正言順對侵權者執行相關的契約罰則。 : 未來例如網友常轉貼新聞報導,或隨意下載網站或他人的網路部落格內容,不管是文字或 : 圖片、影片、音樂檔案,中華電信協理劉伴和說,將來有可能涉及侵權的內容,不能再轉 : 貼;因為像新聞報導有其版權,通常一年都得花好幾百萬向報社或通訊社購買,現在卻有 : 許多網友直接轉貼,修法後的著作權法實施後,應該也包含這部分的檢舉。而ISP業者則 : 站在止息這類侵權行為的第一道防線。 ....太濫權了,因為著作權法第49條 『以廣播、攝影、錄影、新聞紙、網路或其他方法為時事報導者,在報導之 必要範圍內,得利用其報導過程中所接觸之著作。』 同法52條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 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所以在上述兩法內,記者可以宣稱他依法為報導合理引用→創作握有排他性版權 但使用者即使公佈創作者姓名合理引用轉錄新聞→違反著作權? 那合理引用就簡直變成記者的專屬權力嘛! : 宋紅媞指出,BSA與ISP業者一直在溝通如何防範網路侵權問題,網路世界這麼大,他們都 : 是用搜尋關鍵字方式去找尋是否有人侵權,其中內容包含文字、圖片、音樂或影片,都屬 : 與被檢視的範圍。 : 但以往ISP業者常遇到認定困難而無法處理的情況,她說,現在著作權法修法通過,對業 : 者來說更能名正言順的管理,也是保護ISP業者的方法。 科,是保障各大新聞網的資料庫吧 這樣就能確保新聞資訊只能在該網站能合法的閱聽,轉錄至其他網頁則可告其侵權 再加上付費制就可以大舉的增加營收.... 這不過是新聞業者想要把網路新聞也收費化的手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0.217.249
snow12031:不能轉新聞了哭哭 04/21 18:49
jeta890119:然後NCC這時候又龜在角落不管了吧 04/21 18:50
kaerutoh:話說早上的新聞經常都是直接拍各大報章的頭版...... = = 04/21 18:51
dingwaichun:50 04/21 18:51
l42857:不會嚴格執行的啦. 不然妓者就失業了. 04/21 18:52
idolater:不會嚴格執行才可怕,老子愛抓不抓決定權在我,如果今天 04/21 18:53
dlevel:樓上,就算不嚴格執行,它總是有法律背書,哪天來個強化週 04/21 18:53
kenike:NCC 不就只會管露奶 其他都不管 04/21 18:53
a1121210:申請國外的部落格就好囉@@ 04/21 18:53
dlevel:不就糟糕了嗎?就像警察平時執法有一個版本,活動週強化執 04/21 18:54
hirorei:八卦可以關了 哭哭 04/21 18:54
bunman:記者可以抄PTT鄉民爆料文...鄉民就不能貼新聞...好大官威~ 04/21 18:55
dlevel:行賺業績,這種故意留洞,上下相交賊吃虧的還是百姓。 04/21 18:55
blablalol:如果未來新聞媒體的新聞都要付費..有多少人會訂閱? 04/21 18:55
HuangJC:記者打錯字罰款吧..一堆錯字 04/21 18:55
likeeveryday:管他會不會嚴格執行,他爽時拿這條法欺負人就好玩了 04/21 18:56
joe2:科科,八卦倒了我看記者抄誰 04/21 18:56
idolater:八卦版規可以修改成報新聞不用原文照抄,不用附網址因應? 04/21 18:56
DJY:超正黑 04/21 18:56
OmegaWind:就是不用貼全文 摘錄新聞重點段落就好 <( ̄▽ν ̄) 04/21 18:58
正解....目前能合法的方式大概就是不能引用全文而合理因評論或研究目的而引用段落... 科科
cnTA:囧mmm:歡迎大家來政黑~~~~~ 04/21 19:00
chevalierxd:敗類到哪都是敗類ˋˊ 04/21 19:01
yayagogo:結果MUST在機機歪歪 04/21 19:03
※ 編輯: midas82539 來自: 122.120.217.249 (04/21 19:04)
sherlockscu:單純傳達事實(即非社論 專論報導)的話 轉貼OK吧 04/21 19:04
jienan:記者抄BBS的新聞,然後再跟BBS使用者收費............真英明 04/21 19:06
coolchin:轉貼部份內容 容易有斷章取義之嫌or之虞 04/21 19:07
Serphim:不能轉貼新聞很好呀 反正不看新聞也沒差 吃虧的是媒體自己 04/21 19:08
knight00931:這樣鄉民就不能消遣記者了 04/21 19:13
a1121210:八卦鎖版1個月,那個月新聞都很單調..記者找不到東西抄 04/21 19:17
sobiNOva:轉貼新聞又沒說違法 公開的著作 合理範圍內可引用阿 04/21 19:22
lovetina:啊~~八卦板貼新聞不是不能附心得? 04/21 19:43
lingja:註明出處很重要 還有心得應該附在下一篇文 04/21 19:44
ffmuteki9:記者濫權,記者大喊你再動手動口小心我告你的時代來了。 04/21 19:53
jamesch:記者敢告,那記者就得準備先被ptt鄉民告 04/21 19:55
AntaresX:我記得這篇的法律是現行法律 這樣的話新法會有矛盾 04/21 20:01
forestmoon:這可以申請大法官釋憲嗎,管太多了吧 04/21 20:19
bg00004:要求大法官釋憲~~~ 04/21 20:35
asakimax:記者都住海邊喔 04/21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