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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黃靜宜的兩篇文章,我就不批判妓者文化切入,並非我贊同妓者文化, 而純粹是因為,如果妓者存在已經是事實,又沒有明顯的違法行為, 那麼我們似乎也拿他們無可奈何,站在此一前提上,我想: 台灣的妓者也已經不自覺合理化了狗仔的行為,因為那已是現今新聞環境的一部份, 妓者坐享狗仔跟拍而產出的新聞,已經充斥在新聞版面上許久,不少人,包括我, 也習以為常地在看這些新聞,不知不覺間成了容許新聞敗壞的推手? 當然若我們看到妓者的私人blog、電話號碼、因而被騷擾、甚至在上廁所被偷拍 整個網路社群會鼓勵這種行為,更嗜血地歡迎從事這類行為的人。 但是,在『勇者』的名稱下,鄉民未經當事人允許的查ip、逆追蹤, 是不是跟非法竊聽一樣,在手段上已經是不應該了呢? 我們的社會已經被狗仔、被妓者養成了婊人看好戲的嗜血文化。 copy-paste已成為現今重製新聞,甚至竊取狗仔長時間跟拍結果的工具。 狗仔跟拍固然有道德、司法上的問題與爭議,但妓者只坐享其成,在跟拍後 順手地對被害人瞄準,拿起麥克風向他們問起:『你覺得如何?被跟拍的感覺怎麼樣?』 再度攻擊採訪者,製造出新聞後,再說『這就是名人的下場,那就是你身為名人的命』 『為了新聞,你就認了吧!哈哈哈』 我想,不管今天新聞是名人還是一般人,都不應該被容許這種瓢竊與二度攻擊才是。 如果道德呼籲仍舊禁絕不了,我們應該好好重視網路社群的文章所有權 針對瓢竊記者進行提告,或在智產權方面制訂《瓢竊防制法》,《記者採訪程序法》 從司法的保護上,規範限制妓者之作為,已避免影響個人之私生活。 另外關於本板長久以來對妓者之負面評價,我想黃妓者是最有感觸之人 但我的意思絕非是黃記者得承擔社論所言的的價值評斷,而是指 『黃靜宜的所作所為,使得其私生活也容易鄉民的攻伐與挖掘焦點, 這是因為鄉民會想知道這樣的妓者平日的生活、想法是否真的如此_____(自填) 並不是要去衝著她是妓者而指責她。』 另外,我能理解為何鄉民這次為什麼想要知道你的一切, 是因為我們想知道要一個平常在ptt抓新聞對這種跟拍採訪到採訪人無法忍受超過臨界點 時,妓者之看法,至於這種討論串有沒有八卦,也許也不重要了 因為每個人都可以各抒己見,用推文反應大家對媒體濫用採訪、跟監的想法。 也許公布blog的行為干擾到黃靜宜,或是公布她與貧果之間的關係 ,是一種不尊重採訪對象的作法,這部分我不想多說。 當然我這種仿製文章除了能強言牽扯『這是對妓者長期抄新聞之反諷』報復外 我也無疑容許了這種抄襲文化之正當性。 對此我深深的抱歉。並期望一套記者與狗仔自律的採訪規範能出現於檯面 否則對應於採訪與收視者雙方的,還是言語相激的雙輸局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132.235
gogoegg:科科 鬧BLOG和整天有人跟在背後比起來 不過是小意思 05/30 00:17
qqies:我的建議是不要看八卦..."腋"下如何? 05/30 00:17
JMWang:A福奶人妻 VS 馬公主大戰巧克力 今晚你要選哪道?? 05/30 00:18
Guiltiness:我跟你一樣在期待,只是這個期待不知道還要多久 05/30 00:19
ducksky:妓者係後 05/30 00:22
Yolosnow:我是這篇文的原po被 裂退了 科 劣文一篇 05/30 00:26
toast520520:黃記者已經把被我們幹爆的文章拿掉了~~誰有copy嗎?? 05/30 00:30
andyal:如果低調的手段無法扼止這種行為 那鄉民當然會採取極端手段 05/30 00:35
evita1122:不是1百多的回應,怎麼變成六十幾了,真怪耶 05/30 00:37
chiu721115:不管怎樣 利用媒體力量去騷擾平民就是不對 05/30 00:48
ASKA:不曉得去跟拍妓者然後把他們的惡行惡狀丟到youtube有沒有用 05/30 07:38
adware:講陳幸妤沒有學會的功課..不如問問記者..他們沒有學會的是 05/30 10:09
adware:什麼??那些狗仔和記者的良心真的是被X吃掉了嗎???????? 05/30 10:10
iner:沒種的黃妓者..還把文章刪掉..現在他應該是在學習當名人吧 05/30 12:27
iwbp:真的把文章拿掉了耶@@ 05/30 18:02
boyawake:真白癡,醫藥記者撈過界了喔< 05/30 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