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ugur (augur)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新聞] 趙附馬若真定罪最長關27年
時間Wed May 31 21:33:50 2006
※ 引述《sada ( 身心健康)》之銘言:
: 另外,新刑法今年七月一日施行。
: 趙駙馬爺行為時(恩,就是他在內線灌籃)是在「新法公佈施行前」
: 依新刑法從舊從輕原則,(舊刑法是「從新從輕原則」)
: 為什麼修正?因為罪刑法定主義(子原則是不溯及既往原則)
: 定執行刑應採對趙駙馬爺較為有利的舊刑法(會不會有人說這又是動用特權?)
: 所以按照舊刑法規定,合併執行刑,有期徒刑最長是20年。(新刑法是30年)
: 好文言,
: 恩,簡單的說就是全部的罪加起來要抓去關,頂多關20年。
: 趙駙馬爺要關27年?
: 動用私行吧。
講的很好啊
法條規定太無聊
我就說點妓者的八卦吧
跑社會版的妓者氣質大都很差
法律懂不懂不重要
要緊的是跟警察混的熟 中午跟警察一起吃飯
好挖點消息出來
所以整天窩在分局裡面晃來晃去
分局長也很怕他們
不定期要妓者吃飯 拜託多寫點好話
但是妓者這行業很婊
吃人家喝人家還是扯你後腿
上次台南警察誤擊女童就是一個例子
如果是女的 就要會撒撒嬌
對刑事組的叫哥哥長哥哥短的 最好妝濃一點胸口再低一點
看這人民褓母們會不會放點獨家
只差沒當眾坐到大腿上
有一次有機會問一個兼寫彩經的妓者
他的那些明牌是怎麼來的
他說反正就隨便寫一寫
如果他知道的話早就自己簽了
妓者敢罵人之前 應該先看看自己是什麼樣的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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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loventust:有恨意220.141.165.100 05/31 21:35
推 drkkimo:可惡的妓者 真的是社會敗類~ 218.172.221.5 05/31 21:35
→ drkkimo:難道發揮正義的記者在現在都被洮汰了嗎? 218.172.221.5 05/31 21:36
→ colapplefish:想要發揮正義的記者沒辦法幫媒體賺錢 218.175.36.213 05/31 21:39
推 drkkimo:所以其實妓者本性也不是那麼壞 但有上頭逼 218.172.221.5 05/31 21:41
→ drkkimo:迫 也只好不顧良心亂寫亂報了~ 218.172.221.5 05/31 21:41
推 whface:都不顧良心了,,本性還不壞???? 220.129.78.223 05/31 22:06
→ therookie:這篇算是哪門子八卦 61.229.11.159 06/01 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