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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apasky (偽卡巴斯基)》之銘言: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4257061.shtml 【聯合報╱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 2008.03.14 04:08 am 備受關注的中山國中音樂老師蕭曉玲被解聘案,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昨天召開「審議教師不 續任評議小組會議」,會中以無記名的投票通過予以解聘:中山國中表示,將尊重委員合 議制的結果。 蕭曉玲則表示,若干年後,歷史會還我一個公道,未來除了提出申訴,也將循司法管道提 出行政訴訟。 去年公開反對一綱一本,並對市府提出行政訴訟的老師蕭曉玲,在今年1月28日遭學校以 「未遵守聘約規定,維護校譽;行為不檢有損師道」,有具體事證,經學校教評會決議解 聘。 教育局則在2月12日成立專案小組,包括教師會代表、教師人權促進會代表、家長會代表 及律師公會代表在2月22日親自到校查證,調查校方提出的控訴,並訪談相關師生及家長 教育局副局長林騰蛟表示,由於查證結果顯示,關於校方所提出蕭曉玲多項行為不檢事項 均屬事實,其中包括未尊重學生意願取得其聯絡簿資料,擅自散發媒體,觸犯教師法「非 依法律規定不得洩漏學生個人或其家庭資料」;強行留置及嚴厲責罵誠實記錄教室日誌的 學藝股長,並要求其修改內容,致其身心受創;曾將學生趕出教室並記過、威脅學生錄音 錄影等,經委員們討論之後,投票通過予以解聘。 林騰蛟強調,昨天會中15位審議委員中有2人缺席,出席的委員則有10人贊成,2人投反對 票,1人投廢票,會中決議解聘。 -- 【聯合報╱記者詹三源、林宜靜/台北報導】 2008.02.27 04:06 am 台北市中山國中風波不斷,市議員徐佳青昨天指出,中山國中家長會透過導師聯絡簿,向 學生違法收取每人1000元的「冷氣設備費」,學校也配合辦理,要求教育局立即調查,並 退還所收費用及懲處失職人員。 對議員抨擊,中山國中家長會長簡忠雄昨天澄清,各班冷氣機硬體設備及維修保養費用, 不在政府補助預算內,且專款專用,貧困或原住民學生可免繳交。 徐佳青表示,中山國中已在學生繳納學費中,依北市訂定的「冷氣使用費」收費標準,向 每位學生收取400元,但家長會卻在上個月透過各班導師在學生聯絡簿上,通知收取每人 1000元的「冷氣設備費」,並要學生在上月18日至22日繳納。這種做法形同違法強制性收 取學生額外費用。 中山國中家長會昨天寫信給全校家長,信中指出,學校教室的冷氣機設備是歷屆家長會捐 贈,目前許多冷氣機已老舊不堪,本年度需更新修繕。 基於使用者付費的原則,硬體設備維護及保養,由學生共同分擔,3年只需繳交1次費用 1000元,平均每學期約166元,中途轉入或轉出也可依使用時間長短申請退費。根據教育 局訂定冷氣電費收費標準,不得超過上限400元,校長曾美蕙表示,冷氣電費與硬體設備 、維修保養是兩件事,不能混為一談,學校每學期收300元,多退少補,冷氣用得少的班 級,學期未可以多退一些。 【記者林宜靜/台北報導】台北市中山國中昨天遭市議員徐佳青質疑家長會強收冷氣設備 維修費用,涉及人謀不贓,引起學校家長會群體激憤,反指議員不做功課,未調查就對外 大放厥詞,淪為爭議教師的打手。 家長會副會長林月華表示,所有家長委員、志工都是不支薪奉獻,市議員如果真關心教育 ,應該花點時間調查、瞭解真象,而不是片面聽取爭議教師的說法。 議員質詢稿指「暴力校長任意更改制度、杜撰理由對特定教師施壓解聘,讓家長會任意舉 列名目,逕自收費,陷學生家長於恐懼之中…」更讓家長火冒三丈。 【2008/02/27 聯合報】 -- 自由時報 2008-03-01 06:03 調整字級: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台北市中山國中家長會遭檢舉強制收取冷氣費爭議,引發部分家 長指責家長會「搶錢」,教育局昨天正式發函要求校方及家長會,必須退還強制收取的一 千元「冷氣設備費」。 教育局中等教育科長施博惠表示,過去從未有任何學校家長會列印繳費單要求學校家長必 須繳交冷氣設備費,目前已正式行文中山國中校方及家長會,不能採取定額、統一收費的 方式收錢。 台北市議員徐佳青昨天陪同中山國中陳姓家長召開記者會,她批評,全北市只有中山國中 一所學校要求家長強制收費,而且還將繳費單黏貼在學生聯絡簿上,每個學生都有一組條 碼,且把每個學生繳交的一千元費用,全部歸到家長會帳戶,強制收費的手法根本形同搶 錢。 中山國中家長會副會長林月華則表示,這筆冷氣設備費用,過去多半仰賴家長的捐助,但 去年以來,這些捐助的金額比例不斷降低,家長會委員才決議統一收費,但對家庭經濟有 困難或弱勢家庭,家長會並沒有強制收取,這項收費辦法也得到多數家長的支持,反對的 其實只是少數。 教育局表示,如果家長會採取自由樂捐或募款的方式籌錢讓學童吹冷氣,教育局並不會干 涉,依照中小學校家長會自治條例,並未准許家長會可以強制向家長收費,但自治條例也 未訂有罰則。 〔記者謝文華/台北報導〕教育部昨強調,各校收取冷氣使用與維護費等代收代辦費,如 果教育部或地方教育局未明訂收費標準,學校也不能任意收取,必須經過家長、社會公正 人士等代表組成的審查會議通過,並經一定程序公告後才能收取。 教育部指出,代收代辦費須依收支平衡訂定,不僅要經審查通過,相關紀錄要報主管機關 備查,收支也要公告,絕不能強迫一致收取,像沒吹冷氣班級自然不能收費,如費用沒用 完,餘額也要退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65.172
DeathBook:OP 03/14 21:40
FEHWUI1WI:挖災 所以上一篇自D了 03/14 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