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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ase139 (想不到暱稱)》之銘言: : 記得吳祥灰在「李熬死了」這本書裡面 : 提到他和李熬好友鄧維針聊天 : 說什麼「李熬是狗屎」 : 但看李熬的書 : 鄧維針一直都是李熬之友啊 : 且在李熬的書中感覺地位還滿高的 : 請問是吳祥灰還是李熬精神分裂? : 那件事沒有影響到李熬和鄧維針的友誼嗎? : 這裡面有八卦嗎? 這個八卦是幾年前跟我爸和伯父爬山時, 聽我伯父說的八卦。 由於是八卦,所以可信度我不敢保證, 我也沒什麼法律概念,錯了的話就當我亂說吧, 只是盡可能把我聽到的說出來。 我伯父的朋友,下班後都會到附近公園溜狗, 某天他的狗不知怎麼狂性大發,居然把旁邊擺地攤的人腳咬傷了。 朋友連忙道歉,並承諾賠償醫藥費及受傷期間不能工作的損失,還有慰問金, 對方原本看他很有誠意,也就不甚計較, 在送了幾次水果、花束之後,某次對方忽然態度大變,拒絕探病。 並委託律師寄來一張信函, 內容大致上是說「傷者傷勢嚴重,數月不能工作,要他賠償這些期間的工資和開銷」 首先傷勢並不嚴重,不可能要數月才能養好傷, 而且最賤的是,對方說自己地攤生意非常好,月收入至少可以數十萬, 要他賠償近一百萬的天文數字。 他朋友簡直慌了,到處跑法院,看法條,生活一團亂。 直到某天在法院碰到李熬,李熬就說「小鬼,看你這幾天都在這跑,幹什麼啊?」 原來李熬剛好對這個頻繁出沒的人有點印象。 他朋友把這個事情告訴李熬之後, 李熬嗤之以鼻的說,這種事情太簡單了……。 過沒幾天,對方主動要求五萬元和解就算了。 李熬教他朋友把對方提出來的「每個月收入至少數十萬證明」, 計算他工作幾年,把他擺地攤不繳稅這點咬死死,威脅他要寄到稅捐處, 在狗咬人官司開始之前先課他欠繳的天價稅金。 「愛報高收入敲竹槓,看你多會虛報……」李熬得意的笑著。 -- ╭─────http://www.wretch.cc/album/liohimo──────╮ 我好想要女朋友 *秘密基地˙點滴回憶˙隨筆塗鴉˙生活寫真˙胡言亂語˙自怨自艾* (′Д‵) ██◣ ◢█◣ ██◣ ◢█◣ █◣█ ◢█◣ ◢█◣ ◢█◣ ██◣ Δ Δ ◤ █▆◤ █ ▊▊█ █▅█ ███ █ ▅ █ █ █ █ █ █ (.__. ) █ ◥█◤ ▊▊█ █ █ █◥█ ◥█◤ ◥█◤ ◥█◤ ██◤ 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156.199 ※ 編輯: pcmangood 來自: 220.141.156.199 (10/17 21:08)
aewon:大快人心 10/17 21:09
LauraHsia:李敖還真是厲害 10/17 21:12
NEWdaughter:好人XD 10/17 21:13
MerinoSheep:這不錯 XD 10/17 21:13
platoplate:真不錯 法律學好是很有用的 10/17 21:16
lando:推樓上 10/17 21:20
dudujerry:人真好耶~ 10/17 21:22
autoexecbat:這招學起來! 10/17 21:30
nineba11:好讚,吳祥灰和敲竹槓的攤販去死 10/17 21:32
GFDS:我要拜李熬為師 10/17 21:36
autoexecbat:奇怪,跟無祥輝什麼事情啊??? 10/17 21:37
flyinhigh: 有趣~ 10/17 22:02
CobraTHU:李熬被發卡了.......XD 10/17 22:05
Darius1979:果然遇到壞人就是不一樣.... 10/17 22:08
Darius1979:李: 想告我 ? 我先告死你再講<( ̄ c ̄)y▂ξ 10/17 22:08
eve28x:(趕快拿筆記下來...也許有一天用得上) 10/17 22:15
johhan1972:好招!! 10/17 22:17
arashikishu:這招好 (筆記ing) 10/17 23:12
optronics:生平第一次佩服李獒 10/17 23:30
digimaster:如果逃漏稅要判死刑 台灣差不多要去掉好幾十萬人吧 XD 10/17 23:32
digimaster:李曾經說過:在台灣開公司、做生意的那個不逃漏稅 10/17 23:34
TimChiu:大濕! 10/18 00:20
beautybonnie:大師好帥 不虧是官司高手 10/18 00:28
sunnybeauty:我昏頭了 大師到底是好人還是壞人 10/18 00:34
highhand:說真的,我看到一個月賺幾十萬那邊,就想到找國稅局了耶 10/18 00:53
highhand:可是我不想變成李熬阿= = 10/18 00:54
seiku:不找國稅局是要怎麼證明他月入數十萬?       ﹝默﹞ 10/18 01:12
MrsBear:其實李熬的方法很正確耶,先證明賺那麼多再說啊 10/18 01:32
MrsBear:而且沒繳稅的話,國稅局就來找了~~ 10/18 01:33
fushidara:帥阿 李大師!! 這招要學起來~~ 10/18 02:03
mineko:哈哈XD 10/18 02:18
tonyselina:九號球在嗨啥? 10/18 02:31
xamous:「你不是歷史系的學生,你是法律系的學生」 10/18 03:04
pinger:好啊好啊! (拍案!) 10/18 05:51
yadayada:大師一出手就知有沒有 10/18 07:57
altr:李熬這次幹得好! 10/18 08:48
lucdiane:真是有夠爽! 忍不住想叫他大師! 10/18 09:12
eric04252001:推^^ 10/18 09:18
happy8:不過看到擺地攤 就知道被撞的人沒繳稅 可以讓他繳稅繳死了 10/18 09:28
happy8:那個要敲竹槓的也太沒常識了吧 10/18 09:29
scores:果然是『久告成律師』....... 10/18 11:50
s851959:這個好好笑 10/18 13:22
ainstain1:讚!! 10/18 13:49
hsiaokang:偉哉 大師 10/18 15:02
moboo:每個檯面上的人都有兩下子的啊!! 10/18 18:26
vestapo:名句:「又殺死一個小笨蛋!」 10/18 23:28
needhope:李大師會上ptt嗎? 10/19 19:16
beonka:good!! XDD 10/19 21:17
exrocist:李熬真酷 (第一次讚美他 XD) 11/24 0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