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kahk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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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為領消費券! 「逕遷戶」個個現身
時間Wed Jan 14 19:03:17 2009
更新日期:2009/01/14 18:37 施協源
再過4天就要發消費券,大部分的人都已經拿到通知單,不過,有很多搬家或跑路的人,
戶籍被遷到戶政事務所,變成所謂的徑遷戶,台北縣就有1萬多人,這些人平常連絡不到
,現在為了領消費券一個個現身,讓戶政人員很開心,要他們把戶籍遷走,但因為還要被
罰6百元,所以個個領了通知單就走人,讓戶政人員白歡喜一場。
穿鐵灰色外套、運動長褲的施先生,因為經濟困難跑路,為了拿消費券通知單,不得已才
現身。 像施先生這樣的人很多,台北縣就有1萬3千9百多人,因為搬家或欠債跑路,久久
沒遷戶籍,最後戶口就被遷到戶政事務所,成為所謂的徑遷戶。 但要管這麼多逕遷戶,
實在不容易,平常聯絡不上,每到選舉要找這些人更是不容易,現在,聽到要發消費券一
個個現身,戶政人員以為可以藉機要求他們把戶籍遷走,沒想到,個個只拿通知單走人,
根本不管戶籍問題。
原來,徑遷戶如果要把戶籍遷走或重新申請,都得先罰6百元,但已經在跑路了,哪來的
閒錢,才讓戶政人員眼睜睜看他們領通知單離開,留下戶籍繼續讓他們管,但戶政人員說
,他們忘了一件事,要是身分證還是舊的就不能領消費券,來換新證,到時還是得乖乖付
罰款600元。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114/8/1cz8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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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2.44.113
推 hyzen:釣魚 !!? 01/14 19:05
推 yao60301:會有通緝犯上鉤嗎XD 01/14 19:06
推 faratia:所以到底是逕遷還是徑遷,連一個詞都沒辦法整合是怎樣? 01/14 19:07
推 masahiro:^ ___^ 3600-600=3000 還是划得來 01/14 19:07
→ MJdavid:消費好像不是拿繳罰款 01/14 19:10
推 AD08FEB:跑路的不敢去領吧 為了3600被KMT放出的流氓追債 01/14 19:14
→ xyzyan:房東也不是傻瓜 誰願意讓其戶籍遷入 到時什麼單都寄來 01/14 19:16
→ xyzyan:通常是欠債到戶籍地賭人 屋主去戶政所辦理此人未在此居住 01/14 19:18
→ xyzyan:把他遷出 這種的戶籍地沒有人會敢收留 01/14 19:19
→ ceab:不要給通知單啊 01/14 19:30
推 qqq123455:不給通知單阿 01/14 19:31
推 rave760422:可以不給通知單嗎 先遷走再給 01/14 19:34
推 reallocust:地下錢莊:明天派個小弟去戶政事務所站門口 01/14 19:34
推 herman602:當然是逕遷 01/14 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