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ECZEMA:你只聽朋友轉述 未查明事實逕行在網路宣傳 樓下覺得能否告? 告不贏的啦 這我在這被告過 只要P兄 因為信任朋友轉述 而認為其言為真 那就是在述說事實而已 不致於到被判誹謗或是啥妨礙名譽的罪 上面是說刑事部份 而民事部份的求償......嗯 公司形象? (無法量化表現實際損失) 銷售變差? (若真是因此銷售大減那也太扯) 而且要如何求償? 如何計量? 在信賴保護原則下 只要妳確實是聽朋友轉述 且當時情境可以使妳認定是事實... 那就安啦 安心過年吧 ※ 引述《PegasusSeiya ()》之銘言: : 各位,我剛收到一封信 : ------------------------------------------------------------------------------ : 作者 presentXXXX (soping) : 標題 您好 : 時間 Tue Nov 17 12:42:39 2009 : ────────────────────────────────── : 您的文章我會轉交給公司法務部 : 謝謝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30.123.1
AstrayKnight: 11/17 12:58
yashingno:的確信任朋友轉述 這個真的告不贏 印象中有判例 11/17 12:58
phcebus:現身說法! 11/17 12:58
※ 編輯: azman 來自: 163.30.123.1 (11/17 12:59)
yashingno:所以轉寄給法務部的白費苦心嚕^^ 11/17 12:59
FF9318:這種要告應該全台灣會告不完吧 11/17 12:59
yongqing:好久沒看到這個ID了 11/17 12:59
Gandhi5566:presentXXXX:人家不依啦~~~>︵< 11/17 12:59
TheUniverse:這不是贏不贏的問題吧 11/17 12:59
douge:商業行為跟一般民事是差很多的... 11/17 12:59
KingWebber:這種要告全台灣每個人聊天都在轉述朋友的話,告不完吧XD 11/17 12:59
eipduolc:P某自己根本也沒在怕吧 11/17 12:59
douge:這篇很好笑 不過我想這裡是八卦版 :D 11/17 13:00
KingWebber:是只能看出這種公司格局,真的也只有這樣...唉 11/17 13:00
attila2:可惜有人以為可以多領300塊年終了!! 11/17 13:00
sulunpas:本來就告不贏,法律顧問都不會建議公司告.. 11/17 13:00
Pet:我也覺得告不贏,但告只是一個手段...XD 11/17 13:00
vialter01:離題= = 11/17 13:02
knml:以軟即時的格局不易外 11/17 13:02
Aenyie:有時候不是告不告的贏 是可以搞你...老師常請假? 11/17 13:03
tokyoto:訴訟有時不在結果 光開庭過程就可以把你搞死了 大公司若真 11/17 13:03
chienk:推告不贏~告的贏還得了...大家都變啞巴算了 11/17 13:03
tokyoto:的要告一般人 他們這方面的資源實在贏你太多了 11/17 13:04
EugeneStoner:我這一生只有一個錯誤,就是買了華碩的主機板 11/17 13:04
EugeneStoner:以上這句話,也歡迎華碩來告我喔~ 11/17 13:04
inmoking: 我要打手槍射在華碩NB上面 11/17 13:05
azman:若是只是要搞一個人 賠上商譽 最後還打輸...你說華碩會作嗎 11/17 13:05
alpha008:下次組電腦可以不用考慮華碩的產品了~~~~ 11/17 13:05
yashingno:好不容易有一個在國際抬頭的台灣企業 某P還把他搞臭.... 11/17 13:05
tearcolor:檢察官只要起訴 妳跑法院就飽了 11/17 13:05
er4545:若爆真料 都已沒指名道姓了 還要怕被告 大家都當縮頭烏龜好 11/17 13:05
kiaia:他如果只是開玩笑的嚇嚇人 結果搞到華碩被網友砲轟抵制 11/17 13:06
azman:對公司無正面的事情公司不會作啦 若是告得贏再大方放他一馬 11/17 13:06
kiaia:反而最後變成華碩告那個禮物蛋糕 哈哈...!! 11/17 13:06
HardDick:敢告鄉民就敢鬧大 看是誰吃虧 11/17 13:06
azman:若是告贏後放人一馬博得好名聲 華碩會幹這事 我倒還相信 11/17 13:07
TheUniverse:八卦鄉民VS華碩 令人期待的精彩對決! 哈哈! 11/17 13:07
jarry1007:有人以為PTT就是全世界喔? 11/17 13:08
Terrill:支持華碩告那個禮物蛋糕 XDD 11/17 13:08
Obiwan:不要亂造謠了,如果這真的會被告的話,那科技工作版早就關 11/17 13:08
sony0955:等等在電蝦版 華碩黑掉就不好玩了.. 11/17 13:08
Obiwan:現在該集中火力請華碩去處理那個禮物蛋糕才對~ 11/17 13:09
yashingno:======難得一個台灣驕傲 某P你把他搞臭要不要負責?===== 11/17 13:10
jrshiun:就[有所本]阿 11/17 13:10
bilinear:如果真的告了,那你就上來取暖、然後記者會抄。 11/17 13:11
bilinear:這樣子對公司的傷害反而大。 11/17 13:11
ghghfftjack:其實各位鄉民都錯了 這是討厭華碩的人反串的 11/17 13:12
ECZEMA:XD 我 ID 怎麼在上面 好害羞 (扭) 11/17 13:13
momogo11:告他 好像真的沒有好處.. 11/17 13:14
york1987:內行人都買acer了 誰還在買華碩 來告我啊 11/17 13:16
Hu1din:信賴保護是這樣用的嗎? 11/17 13:16
jackmiho:推 11/17 13:16
ghghfftjack:內行都買HP了 誰買ACER=_=? 11/17 13:17
azman:糟糕 我都買HPㄟ 華碩快來告我 我從不買華碩的 11/17 13:17
douge:原來acer有出 P7P55 :D 11/17 13:17
mike1990:某P出來面對!!!!!!!!!!!! 11/17 13:18
IFnight:他可能是想衝網誌人數吧 11/17 13:19
kiaia:禮物蛋糕出來面對 !! 11/17 13:21
XVN:presentcake 出來面對 11/17 13:22
mutyu:soping 的好友列表?? 11/17 13:22
JOHNJJ:======================出來面對========================= 11/17 13:24
Eks:告 只是一個手段 目的是要玩你 要把你名聲弄臭 11/17 13:25
sy0928997:===================出來面對========================= 11/17 13:25
Eks:======================出來面對========================= 11/17 13:26
asleisureto:八卦版人氣再多兩個零,我想就算是華碩高層也不敢小看 11/17 13:29
Sugiros:只要鄉民有心 就算只有一個id也是能人肉搜索 11/17 13:41
freshbox7:九十萬嘛..那爆字要用七彩的囉? XDDD 11/17 13:43
NIKADO:告了也不是贏不贏的問題..讓你跑來跑去就夠受了 11/17 13:46
Matsuzaki:不過你要有辦法把那個朋友「塔」出來幫你作證吧 11/17 13:46
jacvky:玩? 這種case公司是白痴才會告,一但敗訴上新聞肯定損商譽 11/17 14:12
jacvky:不要以為公司法制室沒事幹,這種無聊小事也來找麻煩.. 11/17 14:12
incubus:告一個無名小卒告贏沒好處 告輸上媒體丟臉 11/17 14:24
mtvabc:presentcake信件辱罵騷擾 http://ppt.cc/8V;b 11/17 14:29
myprettygirl:不需要贏阿~就訴訟拖累 爽一下就好 11/17 14:40
bagasan:這哪是信賴保護 不懂別亂用 11/17 15:02
twconference:可是金總編也是信任轉述說騜嫂偷東西就被判賠錢啊 11/17 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