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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zman (閉著眼睛去旅行... ♂)》之銘言: : → ECZEMA:你只聽朋友轉述 未查明事實逕行在網路宣傳 樓下覺得能否告? : 告不贏的啦 這我在這被告過 : 只要P兄 因為信任朋友轉述 而認為其言為真 那就是在述說事實而已 : 不致於到被判誹謗或是啥妨礙名譽的罪 : 上面是說刑事部份 : 而民事部份的求償......嗯 : 公司形象? (無法量化表現實際損失) : 銷售變差? (若真是因此銷售大減那也太扯) : 而且要如何求償? 如何計量? : 在信賴保護原則下 只要妳確實是聽朋友轉述 且當時情境可以使妳認定是事實... : 那就安啦 安心過年吧 要告贏是有難度 不過大公司若是想維護企業形象,對他們來說司法程序真的是不怕麻煩跟花錢滴 像是他們可能隨隨便便編個理由認為侵害名譽權 請求個幾億元的損害賠償 (以我在法院當小助理的經驗,就算真的拿到告贏一億元的判決書 想拿去執行也要給千分之八的手續費,也是個可怕的數字啊) 然後再聲請個假扣押(簡單來說不用等到告贏也可以的暫時執行方法) 假扣押的裁定一旦OK 被告的薪水啦銀行存款啦房地產啦可能都會被扣起來 (假扣押原告也要給三分之一的擔保,假設告你一億公司就要拿3333萬當擔保, 不過若是他們純心要玩的話這點錢也不多就是,之前就有新聞大公司告小記者 小記者每個月的薪水都被扣三分之一起來,日子快過不下去) 只能說不僅東西亂吃要避免,說話更要非常小心啊 尤其是網際網路這種公然論述白紙黑字證據確鑿的地方 明哲保身挺重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215.171
ChiuYi5566:算不算心得呢 11/17 14:07
kgh:至少還是有用的心得 11/17 14:09
freshbox7:CD 樓下請 11/17 14:09
asoedarren:假扣押現在很難成功了 11/17 14:10
moboo:華碩真的這樣告 真的是不要命了 要做大公司還跟方丈一樣 11/17 14:10
KingWebber:真的這樣告,以後公司筆電都賣不出去了吧 11/17 14:12
iidmaster:怎麼看都像一場鬧劇....鄉民吃飽閒閒..... 11/17 14:13
kgh:其實年輕人熱愛自己的公司也是好事..工作才有動力 11/17 14:14
meianhua:也是啦,說不定公司根本不care PTT,忙併購去了 11/17 14:14
jacvky:法制室同仁: 這種無聊小事白痴公司才會去告.. 11/17 14:16
ryosan:我相信你說的一億元CASE 絕不會是這種鳥事 11/17 14:17
meianhua:我學姐之前也在那邊當法務,她們應該是沒這麼閒吧 11/17 14:17
jeta890119:給JACV,就是有些白痴連這些小事照三餐告 11/17 14:19
ooplus:原來不能說華x (筆記) 11/17 14:19
jacvky:網路上評論要去告的話,根本告不完,而且敗訴損及的商譽誰 11/17 14:20
jacvky:要負責? 11/17 14:20
jacvky:那種小餐館小餐廳的別說,哪家大企業專門告網路評論的.. 11/17 14:21
meianhua:o大你沒看到我完全沒用任何字眼嗎XD 11/17 14:24
ankala:戰拉~ 11/17 14:24
yuikai:一個宅宅亂寄信 結果你認真了 11/17 14:32
realmd:惹到成吉思汗,沒被五馬分屍算偷笑了 11/17 14:33
meianhua:r大小心 XD 11/17 14:35
Obiwan:華碩雖然操員工、東西也普通,不過這是阿宅在亂搞吧@@ 11/17 15:05
Obiwan:只是一個莫名其妙的偽物亂放話,卻講得華碩真的要告人=.= 11/17 15:07
lkrichard:PTT是黑底白字 11/17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