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shsbug (在巨蛋打球 無價)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邱文仁新領悟:不要把老闆當家人
時間Thu Jan 7 11:55:24 2010
※ 引述《je7300 ( F-14 )》之銘言:
: 代性」外,還要發展自己「找到新工作的能力」。
: ---------------------------------------------------------------------------
: 領資遣費是情感的撕裂 被火掉也要相信公司 ^.<揪咪
: 〝工作加重員工自己要求不加薪〞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Kdcw0_6UAkk
新八卦來了
關於這件事情
邱小姐最近有在這部落格留言中回應
最新一篇文章
http://monicaken.pixnet.net/blog/post/3762306
留言
# #5 邱文仁 於 2010/01/07 10:14
#
"你說得不是事實!! 不過我可以理解你會何要攻擊我.
關於桌曆,是初見寧畫的。版權宣告是跟法務、業務主管討論過的。插畫沒有收費,也
不是插畫公司。所以你的推論是錯的。Simon給我的信中,還謝謝我無償送給公司。 "
但moblie01的文章討論串爆料
"邱文仁辯說,因為桌曆上印上了該插畫公司的網址,算是廣告交換,所以不用付版權費
,但這一切說法都沒有任何合約可以證明
104的法務人員仍覺得有些不妥,沒有合約萬一日後對方來後悔怎麼辦,於是堅持還是應
該付版權費,至於最後該插畫公司有沒有拿這筆版權費,這細節我就沒聽說了"
更多細節和資料可以看以下這篇
新聞我也挖挖哇:從「邱文仁被裁員,離開104人力銀行」,看傳統媒體跟網路社群的不
同視角
http://blog.roodo.com/ystuan/archives/11308375.html
心得:
靜待104新任發言人發表官方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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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張貼連結都不是自己的網站
請各位不要噓太用力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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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45.220
→ wyvernlee:一個人被火掉要討論這麼久哦 ? 01/07 11:57
推 Ksharp:因為 爽~~~~ 01/07 11:57
→ EvilPrada:因為有人明明就是公器私用被抓包才被火掉,竟敢大喇喇上 01/07 11:58
噓 sleepy:純噓資方打手 01/07 11:58
推 tknes:一個人結婚 被中出 新聞一直撥 就很煩嚕 01/07 11:58
→ lien:他什麼時候要去當不支薪的義工啊? 01/07 11:58
→ EvilPrada:節目唬爛說是因為「小事」被小題大作的上司搞走 01/07 11:58
→ HAIWEI:他很有名嗎? 01/07 11:59
推 Tco03:因為這個人是聖人.告訴大家工作不用領薪水的聖人 01/07 11:59
推 surna:自我感覺良好的.....Obs 01/07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