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oyodiy:現在秘書也不好當喔 07/26 18:12
※ 引述《willwuwillwu (輝)》之銘言:
: 有很多公開招標的方式是這樣的,
: 在這種情況下,該機關如果要圖利某招商,
: 如果是招標一些電子器材或特殊的設備,
: 就會故意綁規格。比如要某某型號某某功能某某尺寸,
: 甚至要經過某某單位認證。因為每家出廠一定會稍有不同,
: 在一些公家機關招標的時候,他們一定會還找很多不知情廠商去參加。
: 他們傻傻的準備一堆東西,卻不知道一開始就是被拉去當陪襯的。
: 那些單位只是要告訴大家說,我們沒有圖利喔!一切是公開的。
不是這樣的...
採購法規定的很清楚了,拜托先翻一下吧...
公開招標是不能指定規格或是型號的。
除非該產品有專利,全世界只有一家在做,否則廠商只要告一下,
負責招標的人馬上就丟飯碗了,還會吃上圖利的官司。
如果要把規格型號寫進去,就必須要加上"或同等品"這四個字。
舉例:
A案例: 本單位要購買LV包包xx個
B案例: 本單位要購買LV包包或同等品xx個
A案例 --> 隨便一家公司去告一下,負責招標的人就等著撤職查辦。
B案例 --> 一堆廠商附上"同等品證明",照樣參予招標。
所以要搞也不會是這樣搞。
真的要搞通常都會像是這樣:
預算經費1200萬,市場成本行情是900萬,合理底價是1080萬。
招標底價開930萬,然後讓特定廠商開在940萬左右。
而一般廠商因為要賺到合理的利潤,所以價格通常會在1000萬左右。
此時所有廠商的價格都比底價高,因此流標。
但是採購法53條有規定,當所有合格廠商的標價均高於底價時,
可以讓最低價的廠商減價一次,也就是那個開940萬的特定廠商可以重新提個標價。
此時他如果提個929萬,那麼這個標案就由他得標。
此時廠商原本該賺的利潤從20% (180萬)變成3%(29萬),
看起來虧很大對吧?? 這也是為什麼會有偷工減料之類的事情會發生。
如果該公務機關的首長剛好也參予其中,那麼負責驗收的人也就可以指定自己人了。
這時稍微掩護一下就可以從中撈不少錢。
採購法有規定,驗收人員由機關首長指定,且不可以是要採購的單位。
也就是A單位開的採購案,驗收人員要是B單位的人。
看起來很合理,但是如果A單位 + B單位 + 首長都有參予,
要搞也不是不可能。
而這裡面又以土木類的工程案最好黑錢,因為隨便一個建築物都馬上千萬甚至億起跳,
隋便收個1%的禮都有數十萬甚至百萬,這也是為啥每年土木公職缺這麼多的原因,
因為一堆人不是幹不下去就是幹了之後進看守所。
更機車的是,往往這類的案子,首長級的都不會有事情。
死的都是下面的小職員。
: 最近有某公家調查單位也知道這樣的作法,好像終於也知道了,
: 電話一打來就要一些相關商家去配合作指證,確認該機關是不是綁標,
: 只是會有哪個公司會這麼笨配合他們作證嗎?又沒給啥好處的。
: 只能說在這種公家機關效率不彰這樣的狀況下,要調查連方法都不懂,
: 如果要圖利當採購,這樣子還沒油水可撈只能說他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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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裡的長官非常關心文化!!
太難背了
凡是跟事實不符的台詞都是最難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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