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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吃早餐時,有位醫師看到這則新聞 一邊把手上的IPAD遞給我,一邊發表他的看法 "他有跌倒的事實,但不能說是撞擊死的,他主要的死因應該是心臟病" 聽到他這樣一講,我還真有點嚇到(他總覺得保險公司就是詐騙集團) 在分析這則新聞前,我先分享一些基本觀念: 保險公司主要員工分內、外勤,外勤就是保險業務員,而內勤有分三大領域 :核保、 保單行政(保全)、理賠。以下簡單說明 核保:負責審核新契約,常要接觸大量的保戶病歷,來決定是否對保單內容進行批註 除外、加費承保、延期承保、拒保......等。 保全:就是負責變更保戶資料的,像變更受益人、變更地址、繳款帳戶之類的瑣事。 理賠:審核保戶的保障內容並給付保險金,若認為真相不夠明確(畢竟坐在辦公室只看的 到診斷書、收據、甚至死亡證明書),就會派調查員去與保戶接觸,了解病情或事 發經過。 1.理賠員有不理賠獎金,所以會故意不賠? 據我所知,大樹、財神、星光等大間保險公司的"理賠員"都沒有。(調查員的話,ㄎㄎ) 當保戶抱著期待來申請理賠(無論合不合理、畢竟大部分的民眾才不看條款),領死薪水 的理賠員只想趕快賠錢趕快下班(業界加班加很兇...)。刁難保戶?是吃飽太閒喔,還是 欠被劈想被申訴,畢竟班都要上不完了,哪有空講電話應付業務員、應付保戶! 2.業務員包山包海,賠的時候排山倒海? 有幾種可能情形: (1)業務員就是唬爛你,而且你沒做功課。(他只想賺你錢) (2)業務員就是唬爛你,而且你沒做功課。(產品保障內容他根本搞不清楚,也沒經驗) (3)沒了(有做功課,就不會發生這種情形) 所以誠心建議,一定要看清楚條款!!!! 所以誠心建議,一定要看清楚條款!!!! 所以誠心建議,一定要看清楚條款!!!! 除非你走運(有1%嗎??),遇到認真努力且做好功課為保戶權益把關的業務員。 在這邊不是要故意黑保險業務,而是你要了解他們的工作屬性。 在保戶申請理賠的流程中,業務員就是扮演一個傳聲筒+收送件的角色。就算做了20年 還是只會幫你送件啊。(當然凡事皆有例外) .............................以下回歸本新聞.................................. 1.倘若你是理賠員,遇到這種不賠肯定鬧新聞甚至上法院的案件,你會怎麼做? (1)直接賠嗎? 不可能,因為公司內部的稽核肯定過不了。(賠錯錢理賠員追款簡直是噩夢) (2)直接拒賠嗎? 不可能,理賠員大部分是讀保險、法律、護理等科系的。 你認定一個案件是疾病造成不是意外,人家只會說"你哪位啊?" (3)正解就是: 請保戶家屬提供生前就診的醫院的病歷-->資料轉給公司的顧問醫師判斷 有了專業醫師意見背書,理賠員才敢拒賠。(醫師通常為約聘,也沒有不理賠獎金XD) 換句話說,三商美邦拒賠的決定,超級無敵有可能是根據醫師的意見而下的 再換句話說,他們以為自己會贏!!! (拜託,保險公司連案件進評議中心都不願意了,會想敗訴,毀了自己的商譽嗎??) 再呼應到文章開頭我的醫師友人的反應,我對本案認定為意外抱懷疑態度。 (有沒有醫師願意出來分享相關的看法,懇請賜教) 2.可是,死亡證明書不是有寫意外??? 在此,大家要先了解何謂"主力近因原則"(主力近因原則又稱為近因原則,指當保險標的 發生損失時,應先判斷造成損失最主要、最有效、立即且直接的影響原因為何,如其為 保險事故,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的損失應負賠常償責任) 在此看一下兩造的主張: 保險公司:一般人不可能因胸部遭鈍擊就死亡,劉男有嚴重心臟腫大病、血管有高 達百分之四十堵塞,送醫時也有心律不整情形,所以是因個人內在的疾病 、體值導致死亡。 檢方主張:致死性胸部鈍擊、搬物時跌倒撞擊及肥大性心肌症。 *還有一個很大的爭點,法醫學上的意外是否等同保險學上的定義? 法醫覺得"當然有意外才跌倒,跌倒才撞到,又撞到才引發心律不整" 保險公司會選擇依據保單條款的定義 (意外險的條款,百分百會有意外的定義!-->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保險公司覺得"不否認你有意外事故,但你死亡是心臟病的關係啊" 至於哪個說法有道理,就留給鄉民自己判斷了~ 3.那為什麼每次都是這家牛肉麵保險公司在出包? 就案件申訴率來看,三商、星光都滿高的(應該跟公司高層堅守條款的態度有關) 舉例來說,財神保險公司他的態度就是反正每月純利70億UP,有什麼糾紛先搓掉再說, 管他公平正義,這點錢老子損失的起,再多保險蛀蟲也不怕,不要鬧大影響我商譽就好 槓,保費會貴就真的是一堆保險詐財、濫用,還有公司的姑息造成的!!!! 其他的,有什麼問題歡迎提出,我晚點再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193.2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6523022.A.F31.html
amokk76267: 要你簽保單的時候都說什麼都賠 真正理賠的時候就ㄎㄎ 11/03 11:58
LupinArsene: 三商什麼時候才會出來滅火呢?讓我們拭目以待 11/03 11:58
killwhite: 你寫這麼長 鄉民會看? 11/03 11:58
kaky: 業務會胡天胡地說穿不就是公司縱容?公司如果發現業務亂扯 11/03 11:59
kaky: 直接開除還是扣錢....業務會這樣嗎? 11/03 11:59
業務員是公司的金雞母啊,除非太誇張,不然不可能開除。 大部分的處理就是送業務品質部,記點處理,不痛不癢。 假如業務員的個人行為導致保戶告知不實,導致解除契約,公司又退還保費的話 業務員之前該件CASE的傭金才可能被扣回來。
tkucuh: 等等會有人開噓說你護航,我的就被噓爆了。 11/03 12:00
haha98: 拉保險業務就是垃圾 11/03 12:00
cinnie: 財神保險是哪家呀? 11/03 12:01
富貴要人幫
barbarian72: 跟這間公司的教育有關 我接觸過得都蠻顆顆的 11/03 12:01
kaky: 原來其他理賠比較寬鬆的公司都是不能堅守公平正義只有被告多 11/03 12:02
tkucuh: 沒錯。 11/03 12:02
kaky: 的是因為堅守公平正義 XDDDD 11/03 12:02
負責賠錢的員工都是內勤人員,能賠又不賠對自己只有壞處沒有好處。 設身處地想想,是你會怎麼做?
barbarian72: 你說的算正確但主要還是業界惡質保險業務太多了=.= 11/03 12:02
season2011: 一般人不可能因胸部遭鈍擊死亡? 11/03 12:02
tkucuh: 其實就保險公司來說,200萬是小錢,頂多損率拉高一點就賺 11/03 12:02
barbarian72: 但是某些保險公司只會做對它自己有力的解釋 11/03 12:03
tkucuh: 回來了,跟你在那邊耗時間上法院幹嘛? 11/03 12:03
XDDXDD: ... 11/03 12:03
season2011: 講這誰聽的下去啊 11/03 12:03
yannicklatte: 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但這好像是突發事故引 11/03 12:03
bbdirty5566: 一般人如果因胸部遭鈍擊就會死亡..那NBA就每天死人了 11/03 12:03
yannicklatte: 發的疾病耶,不太了解 11/03 12:04
barbarian72: NBA那什麼身體一般人什麼身體啊=.=”不要拿那種來比 11/03 12:04
barbarian72: 好嗎=.=” 11/03 12:04
season2011: 那被車撞死的 難道車算利器喔 11/03 12:05
mirrorlee: 做功課?你能先說說你毎次簽產品聲明書或授權聲明書前 11/03 12:05
我也沒有,所以損失權益的將會是我,不是別人 在此只能呼籲大家多小心了,一般審閱期三天應該夠看了,別給業務員做假資料。
XDDXDD: 雞蛋裡挑骨頭沒比較好 11/03 12:05
mirrorlee: 都有先把他讀完嗎 11/03 12:05
kaedey: 因:意外事故 果:疾病發作致死 11/03 12:06
manaer: 此篇中肯推 11/03 12:06
kaky: 一般人不容易但是有心臟定的人容易,但是出險是因為意外不是 11/03 12:07
ttnakafzcm: 財神是哪家 衣食想不起來 11/03 12:07
kaky: 心臟病發....搞清楚好嗎... 11/03 12:07
dirklin: 富貴要人幫,保險保xx 11/03 12:07
az543: 那可以解釋一下這個嗎 http://tinyurl.com/p8mf3ks 11/03 12:09
kaky: 不是每個人失足掉水裡都會死 但是失足掉水裡死了就叫意外... 11/03 12:09
killerken: 嚎哮 11/03 12:10
winiS: 為啥有病不拒絕受保要出事才「堅守條款」? 11/03 12:10
winiS: 不能新客戶進來先「堅守條款」一下嗎? 11/03 12:11
一般保戶承保會先填自己的體況,再送進核保部門負責審核。 保險是最大善意契約,保戶告知不實並不容易發現。
FK6819: 死亡都是停止呼吸! 都別保了! 反正保險公司沒賠這一項? 11/03 12:14
FK6819: 法院判決 不 等於保險公司要接受!! <-- 扯爆了 11/03 12:15
nolovemore: 你寫這麼多浪費了,看某樓發言就知道,鄉民根本理盲 11/03 12:16
hugr86: "一般人不可能因胸部遭鈍擊就死亡"保險公司主張這個的依據 11/03 12:18
hugr86: ?? 請理賠員還是 醫生顧問出來給大家敲幾下看看 好嗎 11/03 12:19
大家都是接受新聞的片面資訊做的猜測 至少新聞看不出來鈍擊的力道、有沒有胸骨骨折、或跌落幾公尺 這些都可以當做判斷的參考。 不過有看過相關資料的保險公司醫生,及法官檢察官意見相左,就看你比較信誰囉
virustt: 聽說過法官通常會判對保戶比較有利的 .... 11/03 12:24
cospergod: 改托醫師下水囉 11/03 12:26
這是一定要的啊,哪個理賠員敢用自己的醫學常識就上法院,你找個來看看啊 有可能顧問醫生說不賠,理賠員改用"慰問金的名義"(當然要有授權)給付 絕不可能醫生說要賠,理賠員還自作主張的,大概第二天就被開除了吧
virustt: 通常法院判了後大家好辦事 基本上就賠了 不然利息超高 11/03 12:26
ebeta: 寫那麼多結論就是“不想賠” 11/03 12:27
OGC1000times: 終於有比較專業的來了 不過你會被跟風的鄉民噓爆 11/03 12:32
gv390: 好文給推 11/03 12:35
aya16810: 有知識有推 11/03 12:35
kaky: 保險條款疑義解釋有利被保險人 1.保險條款多是定型化契約 11/03 12:36
※ 編輯: dirklin (1.165.193.221), 11/03/2015 13:02:23
kaky: 被保險人鮮有變更能力 2.保險人對於保險內容有控制能力 11/03 12:37
kaky: 所以解釋上應該用符合一般被保險人認知而非任由保險人解釋 11/03 12:38
lmc66: 結論就是老子不爽賠 還是前科累累 11/03 12:39
kaky: 這篇的結論不就是保險公司業務都很爛?少於1%的機會遇到好業 11/03 12:39
kaky: 務,公司是無辜的... XDDD 11/03 12:40
lmc66: 業務爛還不是公司自己找的 劣幣驅逐良幣也是公司自己造成的 11/03 12:41
kaky: 公司本來就不賠你那麼多是業務亂亂講,你要找業務或是自己負 11/03 12:41
kaky: 責..公司絕對是公平正義的...問題是保費是誰賺的多?科科 11/03 12:42
1.業務很多不懂條款沒錯,但重點是自己的權益自己要顧,不要隨便相信別人。 2.各家的保單條款幾乎都是抄保險局公布的示範條款來的,意外的定義早就清清楚楚了 不需要大家各自解讀,舉個例來說,有人出個國就感冒也覺得很意外啊,那是不是也要 賠意外險?? 3.我都說公司姑息不良業務員了,哪有說他多正義...,但你要檢討本新聞保險公司不賠 ,我很好奇,跟業務員關係不大啊(除了幫忙跑腿)?三商不賠是他們理賠部門的決定吧 !拜託不要都絞在一起,然後說這次就是公司的錯,這樣會失焦啊
jerk2: 車禍結果因為血小板凝血異常而死,請問算不算意外? 11/03 12:43
piece1: 不過電保業務員愛胡扯還喜歡說有錄音!!公司不算縱容嗎? 11/03 12:45
DRAGON0324: 再怎麼胡扯....各位都不看一下自己買的內容是什麼嗎… 11/03 12:58
ian5king: 釣出好多保險同業來推,你成功了 11/03 12:58
※ 編輯: dirklin (1.165.193.221), 11/03/2015 13:19:20 難得能在八卦版貢獻所學,自然希望能多分享一些外行人不會接觸的內容 如果內容有問題歡迎指證,期待大家能先屏除執見,換個角度看事情 ※ 編輯: dirklin (1.165.193.221), 11/03/2015 13:30:39
kaky: 不要亂扯了 感冒跟意外 科科.... 11/03 14:03
kaky: "絕不可能醫生說要賠,理賠員還自作主張的" XDDDD 11/03 14:04
mmivmsn: 哪位醫師?負責驗屍那位醫師嗎? 11/03 14:13
mmivmsn: 醫師看ipad就知道怎麼過世的?一看就知道鬼扯 11/03 14:13
dirklin: 原文寫很清楚,你我他都是看新聞,也都是自身經驗的判斷 11/03 14:16
rock0500: 唉唷,鄉民沒幾個愛看字的啦XD,這麼認真做啥。 11/03 15:30
rock0500: 只會仇女仇保險還有捧民進黨的LP呀 幹嘛這麼認真 11/03 15:31
SyHeng: 想起以前的  保證承保,但是不保證理賠。 11/03 16:18
其實不是以前,到現在應該都還有。 標榜免體檢,但投保前是故不賠。聽起來好像很奸詐,但仔細想這是兩回事。 總之,正確的保險觀念就是填補損害,不要想太多,就不會被天花亂墜的話術騙了。
sabear: 難道你也是理賠的一員? 11/03 17:15
sabear: 有點矛盾,理賠員若是能趕快理賠就趕快下班,爭議搞不好會少 11/03 17:34
sabear: 但是一般公司的政策都是不要賠錢居多吧 囧 11/03 17:35
kissung: 不賠先請家屬上法院=公平正義,善良、正直都回來了...... 11/03 18:11
w76530: 這邊一票專業保險人士被法官打臉嘍~~ 11/03 18:49
殊難想像保險公司請保戶上法院的,不過凡事皆有例外呀 至於這個判決內容,剛看了一下蘋果的新聞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103/724867/ 就本案法官開頭就提了前述的主力近因原則 然後就把案情進程描述了一遍 然後就進入結論了--->跌倒是外來事故,所以本案該賠 有沒有發現一件事情!!!事實的涵攝不見了!!!! 法官沒有說明為什麼最主要的死因是意外事故,就直接告訴你 本案是意外事故,所以要賠!!! 這就是法界常見的"先射箭、再畫靶"(大法官釋字一堆這種...) 我先決定答案、再講個推理過程。至於說理,反正這種牽涉到價值觀評價問題,你也不能 說我錯,頂多被說邏輯不及格而以~ ※ 編輯: dirklin (1.165.193.221), 11/03/2015 2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