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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貼一文, 獻給那些說吸食大麻會開始用Hard Drug的朋友們。 Drugs-The Facts (6) 美國與荷蘭藥物使用狀況比較 原刊於破報復刊137期 Ⅰ十二到十八歲持續吸食大麻者,佔同齡人口比例 美國:38% 據1997年12月20日美國盯緊未來調查(Monitoring the Future Survey)顯示 荷蘭:21% 據1997年W.M. de Zwart, H. Stam 及 S.B.M. Kuiplers發表於Netherlands Institute of Health & Addiction, 1997, page 26, table 13 Ⅱ十二到十八歲在一個月前吸食過大麻者,佔同齡人口比例 美國:18% 據1997年12月20日美國盯緊未來調查(Monitoring the Future Survey)顯示 荷蘭:11% 據1997年W.M. de Zwart, H. Stam 及 S.B.M. Kuiplers發表於Netherlands Institute of Health & Addiction, 1997, page 27, table 14 Ⅲ海洛英使用者(每十萬人當中) 美國:430 數字來自Abt. Associates Inc., September 29, 1997 荷蘭:160 據荷蘭衛生署1995年公佈數字顯示,自此荷蘭未進行全國調查 古柯鹼及海洛英在荷蘭是非法的,自一九七六年開始小量販賣大麻及個人使 用則為合法。現時使用古柯鹼及海洛英的人口比例低,年青人使用藥物比率 也比美國為低。在荷蘭因為觸犯藥物管制相關法例而被關押的人口比例,比 美國低85%。至於禁藥工作的開支,荷蘭比美國低80%。 ◎美國的藥物使用 一般情況: 一千三百萬美國人使用違禁藥物,其中以年齡為十八至廿一的人口佔最高比 例。最普遍是吸食大麻,約有一千萬人;經常服用古柯鹼約有一百四十萬人 。在一九九八年,一百四十萬名年齡為十八至廿五歲人士曾經使用過快樂丸 (Club Drug Ecstacy) ,較一九九五年的九十六萬人多出許多。一千三百 萬名美國人有酒癮的問題,這些數字通來自因酒醉後觸犯法律而被捕,或是 因酗酒導至失業,或家庭問是(如離婚)的案件。酒是藥物的一種,這是必 須要澄清的。 校園狀況: 美國高中藥物濫用增長速度最高者為海洛英。不少郊外高尚住宅區,有因服 用過量海洛英致死的報告,顯示青少年的用藥傾向已經改變。 40%的高中生 表示曾在過去十二個月吸食過大麻。大麻被認為是讓青少年淺嘗個中快感的 「入門藥物」之一。全美有四分之一的高中生曾使用興奮劑,如 "speed"。 某些郊外地區發源自西南方及中西部農村地帶,使用安非他命的增長率更是 直線上升,是美國其他地方的雙倍。 「設計師藥物 Designer Drugs」的使用正急遽上升,Super - G 又被名為 Liquid - G或者俗稱 Liquid Ecstasy 的 G.H.B. (Gama Hydroxi-Butyric Acid),成為青少年舞廳中受歡迎的藥物,因為藥性帶有酒醉效果,但又不 會沾有酒味。 一九七零年代的經典MDA/MDMA,近來亦重新受到青少年的愛戴。使用快樂 丸 "Ecstasy" 或亞當"Adam"會有心滿意足的效果,類似古柯鹼但又較少副 作用。藥物能讓人舞動數小時而不知疲憊,青少年對此境界甚為響往。 83%的郊區青少年較愛用純古柯鹼,又另外34%愛用大麻,而使用安非他命又 比城市青少年高出兩倍。 節譯自:http://members.aol.com/brucertalbot/druguse.html 一九九九年,美國可預防死因統計 煙--39% 約四十萬人 飲食/生活習慣--28% 約三十萬人 酗酒--9% 約十萬人 中毒--8% 約九萬人 細菌感染--6% 約六萬人 槍擊--3% 約三萬五千人 性行為--3% 約三萬人 車禍--2% 約兩萬五千人 非法用藥--1.9% 約兩萬人 資料來源:美國McGinnis, Feoge. 1993. "Actual Causes of Death in the United States."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 270(18): 2207-2212. Also found in: Rouse, Beatrice A., ed.. 1998.Substance Abuse and Mental Health Statistics Source Book 1998. (Washington, DC: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 奇怪了,荷蘭似乎是有限制的合法開放大麻,而美國則是立法禁制?嘿嘿。 -- Ψ 耳朵的七情六慾 Ψ Φ 因為海灘總是好的並且什麼音樂都可以跳舞都可以推翻政府。 Φ Ω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quiff/ Ω ※ 編輯: quiff 來自: 61.228.95.205 (12/28 23:19)
anbr:但是我覺得破報很有鼓吹吸毒的味道 裡面很多這種文章 12/28 23:21
mobisrat:本文並未反駁[吸食大麻會開始用Hard Drug] 12/28 23:25
mobisrat:反倒提到[大麻被認為是讓青少年淺嘗個中快感的入門藥物] 12/28 23:26
quiff:你要去分析為何有開放大麻的荷蘭吸食Hard Drug的比例較少 12/28 23:32
mobisrat:兩個國家相比 樣本數太低 12/28 23:35
Cathay:要認真討論的話,請提一下樣本數高或低的definition. 12/28 23:36
mobisrat:而且它是提到荷蘭吸食大麻與海洛因的比例較少 12/28 23:45
mobisrat:沒說吸食大麻不會開始用Hard Drug 這篇報導根本無從分析 12/28 23:45
quiff:抱歉,樣本數我就無能為力了。至於Hard Drug倒是可以想想, 12/28 23:59
honkwun:要人家提樣本數為何不自己去查呢 只會發問質疑不太好吧 12/29 00:00
quiff:因為按照盲目反毒者的說法,有限制開放大麻後應該滿街都趴著 12/29 00:00
quiff:無所事事的毒蟲,每個人身上都是針管跟煙斗。這麼多年看下來 12/29 00:01
quiff:好像也沒這回事。對比美國的禁酒時代,真的有比較好嗎? 12/29 00:02
mobisrat:honkwun: 他既然po了 那為什麼我不能反對? 12/29 00:07
igotit:你的反對都是建立在自己的想法,卻跟事實有出入 12/29 00:10
mobisrat:我說得很客觀啊 而且是針對你給的文章 12/29 00:11
igotit:大麻會有這麼多人支持是有很多原因的,而不是"毒毒毒"就可以 12/29 00:11
igotit:輕易的就妖魔化... 12/29 00:12
mobisrat:當然我也可以找出更多反大麻的文章 12/29 00:12
igotit:那請便...我到想看看大麻恐怖的地方在哪 12/29 00:15
mobisrat:http://0rz.net/0a0Yc NIDA這篇就不少啦 12/29 00:17
mobisrat:http://0rz.net/330Xu http://0rz.net/bb0XL 12/29 00:22
quiff:好像沒有比煙酒汽車或者炸雞、威爾鋼來得恐怖。 12/29 00:22
mobisrat:http://0rz.net/4d0Yz 夠不夠? 要多一點也ok 12/29 00:22
mobisrat:大麻真的那麼好 各國政府也不必禁啦 用點邏輯推理就知道 12/29 00:23
quiff:你貼的都是老生常談啦,這些危險還不比煙酒汽車高哩。 12/29 00:23
quiff:為什麼各國禁了之後又開始解禁?現行法律是完美的嗎? 12/29 00:24
mobisrat:解禁?有嗎? 就算有 解了後又禁 12/29 00:25
igotit:你貼的這些東西就算是維他命C也可以拿來寫一篇 12/29 00:27
quiff:在英國除罪化啦。大麻解禁議題在加拿大也一直在討論。 12/29 00:28
quiff:你的問題就像在上世紀初期在美國說,黑人本來就是賤種,不能 12/29 00:29
quiff:跟我們同車而坐、同席而食,不然法律裡幹嘛這麼規定? 12/29 00:30
mobisrat:各國中也只有荷蘭合法且是部分合法 等普遍被接受不知多久 12/29 00:45
mobisrat:拿黑人和大麻比 我個人覺得不妥 12/29 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