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ENT5566: 有些店會另外給錢讓員工自己去繳勞健保 10/19 10:47
這個還算好一點的喔 至少不是一副皇恩浩蕩的G8樣
推 ilovelol: 勞健保被當作員工福利而不是老闆義務 10/19 10:47
推 grayoasis: 怎不去檢舉? 10/19 10:48
推 saadrupbn: 現在慢慢有不爽的人會檢舉、以前都是奴 10/19 10:48
推 loveswim: 這政府很扯的是 強制全民納保繳錢的事情 卻不規範慣老 10/19 10:52
→ loveswim: 闆 10/19 10:52
→ drigo: 有些餐飲業徵人很好笑,福利會寫「享勞健保」 10/19 10:55
推 bullstheone: 如果店家政商關係良好 檢舉八成又被查無實證做收 頗 10/19 10:55
→ bullstheone: ㄏ 10/19 10:56
推 creepy: 每次看到福利那一欄寫勞健保 就覺得好笑 沒想到真的是福利 10/19 10:57
→ DAY123477: 你確定他有保嗎 不要只看到薪水被扣繳 去確認一下吧 10/19 11:02
推 RevanKai: 老屁股就是爛啊,自以為受到重用,自欺欺人 10/19 11:02
→ arcc: 臺灣需要整體全新的制度,不然讓一堆北七在那亂搞下去還得了 10/19 11:13
推 pastor1982: 如果勞動檢查罰鍰這項獨立編列,按勞基法落實勞動檢查 10/19 11:18
→ pastor1982: 一年的罰鍰應該能有平常三年總預算的歲入( ̄▽ ̄) 10/19 11:18
推 blessman520: 不用說餐飲業...科技業和製造業福利也是放上享勞健保 10/19 11:19
→ Muroi: 趕緊檢舉啊 10/19 11:19
噓 hsinyeh: 第一點就錯... 10/19 11:20
推 kofs: 先說我夢到的春什麼的倉管不是門市薪水不確定多少但不超過23 10/19 11:48
→ kofs: k,颱風宣佈放假可以放但要扣原本自己的假 10/19 11:48
推 tomjanyan: 趕快讓國民黨倒台吧,8年下來台灣慘到不行 10/19 11:49
推 rockmanleon: 法條沒有試用期,可是設定試用期並不違法。 10/19 11:52
→ rockmanleon: 不過不能以試用期為由給低於法定薪資薪水,不保勞健 10/19 11:53
→ rockmanleon: 保也可以檢舉。如遇職災雇主沒保勞保,雇主要自己全 10/19 11:53
→ rockmanleon: 額給付賠償金額。 10/19 11:53
推 DWR: 試用期只是讓勞資雙方檢視對方是不是自己所需要的 但在這個 10/19 12:25
→ DWR: 期間內 除了公司自己的額外福利外 其他都應該比照勞基法 10/19 12:26
→ k800i: 公司可以叫員工自己去工會投保,尤其是契約約雇,這不違法 10/19 13:12
噓 colin13542: 還以為是多大的八卦勒… 10/19 13:41
→ Free5: 第一點沒有不合法 10/19 14:29
只是也沒有合法
※ 編輯: CraigKimbrel (36.226.200.94), 10/19/2015 15:37:19
→ mazznia: 有這種人還不少 明明只是當個小主管 缺操老闆的心 10/20 07:57